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港”)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唐艳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唐艳丽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唐艳丽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学士。2009年6月至2014年9月,任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历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港前身)CBSC中级采购专员、高级行政专员、高级党务专员、团委书记、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群部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职工代表监事、党群部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艳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