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2023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