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24-11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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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旭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福瑾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应对公司未来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保持充分和足够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铁路运输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煤炭行业和客户需求变化、运价调整都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对公司主要业务、经营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描述,提请投资者对这些风险因素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予以特别关注,谨慎投资。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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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 公司治理…………………………………………………40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70第六节 重要事项…………………………………………………73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07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16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17第十节 财务报告………………………………………………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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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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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 | 指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东铁路 | 指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西创运通 | 指 | 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酒庄公司 | 指 |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大古物流 | 指 | 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国运 | 指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宁夏煤业 | 指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及重要客户 |
信达资产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重要股东 |
华电国际 | 指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宁夏能源铝业 | 指 |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酿酒公司 | 指 |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
酒业公司 | 指 | 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太中银铁路 | 指 | 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南部铁路 | 指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自治区、全区、我区 | 指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本报告 | 指 | 2023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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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西部创业 | 股票代码 | 000557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西部创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Ningxia Western Venture Industrial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Western Ventur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旭东 | ||
注册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一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00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 | ||
办公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002 | ||
公司网址 | http://www.xbcy.nx.cn | ||
电子信箱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国廷 | 紫小平 |
联系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
电话 | 0951-3975696、0951-3975583 | 0951-3975696、0951-3975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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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951-3975696 | 0951-3975696 |
电子信箱 | -- | --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www.stcn.com),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1100624900808C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1994年,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1996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兼营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业务,汽车、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 1997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兼营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业务。 2016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仓储和物流、机车和车辆维修;酒店管理,酒店、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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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铁路专用线代运营代维修;仓储和物流、机车和车辆维修;酒店管理,酒店、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酒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转供电、转供水业务。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994.01-1999.09,香港中昌国际有限公司; 1999.09-2002.02,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2002.03-2009.06,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07-2012.01,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 2012.01-2016.01,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至今,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银川投资大厦11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耀忠、张宏瑾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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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665,275,473.36 | 1,785,385,753.15 | -6.73% | 1,236,622,448.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2,400,833.26 | 237,975,763.34 | 1.86% | 225,674,486.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0,870,293.32 | 256,013,464.18 | -2.01% | 239,299,785.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2,511,198.38 | 548,842,667.34 | 20.71% | 223,340,236.90 |
基本每股 收益 (元/股) | 0.1662 | 0.1632 | 1.84% | 0.1547 |
稀释每股 收益 (元/股) | 0.1662 | 0.1632 | 1.84% | 0.15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3% | 4.33% | -0.10% | 4.2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 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元) | 6,263,137,593.15 | 6,131,502,404.49 | 2.15% | 5,770,247,867.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842,078,631.36 | 5,602,741,791.28 | 4.27% | 5,376,686,665.9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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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77,687,367.46 | 327,220,406.37 | 494,045,958.60 | 466,321,740.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342,022.17 | 47,454,097.70 | 69,995,216.13 | 45,609,497.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1,996,709.98 | 48,693,001.19 | 72,701,863.49 | 47,478,718.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419,497.08 | 233,827,753.01 | 18,730,091.54 | 89,533,85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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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94,273.02 | -24,190,962.61 | -15,904,198.95 | 主要为宁东铁路机车、房屋等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12,195.86 | 1,786,673.35 | 1,644,510.74 | 主要为收银川市商务局4A级物流企业奖补款及稳岗补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98,000.00 | 7,254,400.00 | -3,297,600.00 | 宁东铁路所持太中银铁路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21,067.44 | 18,662,815.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5,442.35 | 5,577,676.55 | -3,950,34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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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 -11,228,583.24 | -11,508,758.79 | -11,516,615.09 | 主要为大古物流需补缴税款计算的税收滞纳金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2,242.01 | -1,622,203.22 | -736,131.34 | |
合计 | -8,469,460.06 | -18,037,700.84 | -13,625,298.2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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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6%,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8.0%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效益指标继续稳步增长,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857,306.1亿元,同比增长3.6%。利润总额46,332.8亿元,同比增长7.4%
。但是,当前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经济复苏状态有所反复,过程依然曲折。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6,858.3亿元,同比下降2.3%;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2,623.1亿元,同比下降3.4%
。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经济大循环存在堵点,对全程物流、供应链安全构成冲击。
(二)行业分析
国家统计局《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 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1/t20240117_1946624.html
财政部《2023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1/content_6929025.htm
国家统计局《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2.3%》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1/t20240126_1946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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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输行业
铁路运输具有稳定性高、重载化、环保性好、网络密集等优势,适合中长距离运输,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国家统计局月度数据
显示,2023年,我国货运量累计5,471,815万吨,同比增长8.2%。其中,铁路货运量500,652万吨,同比增长1.5%,铁路货运量占比9.15%。货物周转量240,622.91亿吨公里,同比增长6.3%。其中,铁路货物周转量36,437.56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5%。
图1:全国货物运输量
国家统计局月度数据https://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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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全国货物周转量
截至2023年末,全国地方铁路营业里程2.46万公里,电化率65.9%。2023年全国地方铁路货物发送量完成115,592万吨,同比增长7.4%。全国地方铁路货物周转量完成4,270.47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0.3%
。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加快布局,公铁竞争、行业竞争压力持续加大。截至2022年末,全国A级物流企业超过9000家。公路货运市场同质化竞争较为普遍,货物运输结构还需优化,大宗货物公路中长距离运输比重仍然较高。铁路货运产品供给尚不充分,多式联运、智能化运输、全程物流等运输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增值服务较少,难以满足“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周期”的客户需求。
中国地方铁路协会《2023年中国地方铁路统计公报》http://www.china-dftlxh.cn/Tdetails.html?id=101&detailsId=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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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炭行业
煤炭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能源,是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和重要的工业原料。从长期趋势看,煤炭作为燃料将不断被非化石能源所替代,但煤炭作为我国能源“压舱石”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作为化工原料,其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从生产分布看,我国煤炭生产和消费地区分布不平衡,华东和华南地区是煤炭运输长期存在的主流向,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疆煤外运主要通过铁路运输。
2023年,我国原煤产量465,838万吨,同比增长2.90%;焦炭产量49,260万吨,同比增长3.6%。累计发电量89,09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其中:火力发电量62,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火力发电量占比69.95%,较上年同期的69.77%增加0.17个百分点,水力、核能、风力、太阳能发电量分别占比12.81%、4.86%、9.08%、3.30%
。
图3:全国原煤产量 图4 全国发电量
国家统计局月度数据https://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A01
4400004450004500004550004600004650004700002022年度2023年度原煤产量(万吨) | 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80000900001000002022年度2023年度发电量(亿千瓦时)火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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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火电投资项目的陆续投产,短期内火电装机容量将继续保持增长,但受“双碳”、电源结构改革等政策影响,清洁能源发电比例稳步提高,国内新能源发电装机快速增长,对火电装机容量占比构成威胁。
(三)我区经济形势分析
2023年,我区工业生产较快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全区规模以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9%,原煤产量比上年增长5.2%,发电量增长3.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
。完成货运量54998.44万吨,同比增长13.1%,其中铁路货运量9934.83万吨,同比下降2.2%,占货运量的18.1%;累计完成货运周转量946.98亿吨公里,同比增长8.4%,其中铁路货运周转量281.36亿吨公里,占货运周转量的29.7%
。全区焦炭产量1,351.91万吨,同比增长10.3%。发电量2,311.14亿千瓦小时,其中火力发电量占比74.36%,较上年同期占比77.00%下降2.64个百分点
。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对建立综合交通体系、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扩大铁路货运市场份额、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现代物流和多式联运等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意见。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将现代物流业列
宁夏统计局《2023年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稳中有进 进中向好》https://tj.nx.gov.cn/tjxx/202401/t20240125_4428536.html
宁夏商务厅物流促进处《2023年宁夏社会物流运行情况》
https://dofcom.nx.gov.cn/xwzx_274/swdt/202402/t20240220_4460962.html
宁夏统计局月度数据http://nxdata.com.cn/tablequery.htm?code=A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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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发展的“六优”产业以来,自治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包抓机制专班办公室印发了《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2027年)》,提出了开展“龙头企业培育行动”,进一步优化壮大物流市场主体的支持政策。在“双碳”目标推动下,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将是建设美丽新宁夏的主题,着力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同步构建功能完备、开放共享、智慧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铁路运输和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
(一)铁路运输。公司铁路运输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并辐射周边,主要运输货物为煤炭,运营里程315公里,总延展长642公里,基本形成具备3大外运出口的“半环形”铁路网,担负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炭、油品、化工物资等工业原料和产品的运输重任。公司铁路运输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运费、杂费、代维代管费。
(二)供应链贸易服务。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以铁路运输为依托,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上下游客户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销售、信息等服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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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管内线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优势,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区位优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是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绿色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与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共同构成国家能源“金三角”,是宁夏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西北首个产值过千亿元的化工园区,区域经济增长快,企业密集度高,工业化、城市化程度高。宁东铁路依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而建、因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而兴,是宁夏乃至能源“金三角”地区的重要运输通道和交通支撑,也是国家“西煤东运”的主力军和重要枢纽节点,拥有“两纵一横”的区域干线结构,为宁东地区各企业提供原材料和产品运输服务,具有良好的货运、物流基础,2022年获评“全国4A级物流企业”的称号。
(二)路网优势。宁东铁路拥有较为完善的路网条件,分别与国家铁路包兰线大坝站、太中银铁路梅花井站、内蒙古三新铁路上海庙站接轨,具备通向全国各地的铁路运输通道。对形成快速畅通的铁路大通道、覆盖广泛的运输网络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为产业链中下游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经济的铁路物流和供应链服务。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主要大型煤矿、电厂、煤化工等企业建有专用线并与宁东铁路接轨,货物的集疏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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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完善,实现了大宗货物运输的高效联通和无缝衔接。
(三)市场优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辐射地区煤炭需求旺盛,煤制油、煤化工等“白货”产品也存在外运需求,铁路运输货源充足,能充分发挥铁路稳定性、重载化、长距离、节能环保等运输优势。公司铁路运输及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的服务对象多为央企、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客户资源比较稳定,货款回收能力较强。通过与客户信息共享,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改善物流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用户、拓展新领域、提供新服务。
(四)管理优势。宁东铁路开通运营近30年,经过长期生产经营实践,公司在铁路运营、线路维护、机车维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完善的铁路运输生产管理体系,构建了符合宁东铁路运输生产特色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和运输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铁路运输和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具备丰富的铁路运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能持续为企业赋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完成后,将有效提升铁路通道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竞争优势。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结构合理,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逐年稳步提高,货币资金充裕,融资渠道广,财务风险较小。公司也是宁夏唯一一家A股上市物流企业,是宁夏首家同时拥有2家“4A级物流企业”“全国商贸物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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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企业”“自治区重点物流企业”称号的企业。宁东铁路连续多年获得“自治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宁东铁路、西创运通两个全资子公司密切联动,货运营销优势充分,补链延链强链能力较强,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和规模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地区市场资源,扩大发展规模。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5,275,473.36元,较2022年度降低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400,833.26元,较2022年度增加1.86%。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3年度供应链贸易业务规模缩减导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但营业成本下降幅度小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同时,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确认无缝线路换铺钢轨损失。上述事项影响净利润略有上升。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 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 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 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665,275,473.36 | 100% | 1,785,385,753.15 | 100% | -6.73% |
分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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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业 | 1,294,081,193.19 | 77.71% | 1,126,115,125.14 | 63.07% | 14.92%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供应链服务 | 363,691,351.26 | 21.84% | 644,504,555.03 | 36.10% | -43.57% |
葡萄酒及其他行业 | 7,502,928.91 | 0.45% | 14,766,072.98 | 0.83% | -49.19% |
分产品 | |||||
货运 | 1,294,081,193.19 | 77.71% | 1,126,115,125.14 | 63.07% | 14.92% |
供应链贸易服务 | 363,691,351.26 | 21.84% | 644,504,555.03 | 36.10% | -43.57% |
葡萄酒及其他 | 7,502,928.91 | 0.45% | 14,766,072.98 | 0.83% | -49.19% |
分地区 | |||||
国内 | 1,665,275,473.36 | 100.00% | 1,785,385,753.15 | 100.00% | -6.7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665,275,473.36 | 100.00% | 1,785,385,753.15 | 100.00% | -6.7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分行业 | ||||||
铁路 运输业 | 1,294,081,193.19 | 971,230,220.24 | 24.95% | 14.92% | 27.21% | -7.25% |
— 22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供应链服务 | 363,691,351.26 | 344,700,695.26 | 5.22% | -43.57% | -42.69% | -1.46% |
分产品 | ||||||
货运 | 1,294,081,193.19 | 971,230,220.24 | 24.95% | 14.92% | 27.21% | -7.25% |
供应链贸易服务 | 363,691,351.26 | 344,700,695.26 | 5.22% | -43.57% | -42.69% | -1.46% |
分地区 | ||||||
国内 | 1,657,772,544.45 | 1,315,930,915.50 | 20.62% | -6.37% | -3.59% | -2.2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657,772,544.45 | 1,315,930,915.50 | 20.62% | -6.37% | -3.59% | -2.2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 23 —
行业 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 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 比重 | |||
铁路 运输业 | 人工成本 | 255,642,943.80 | 19.33% | 241,719,726.09 | 17.55% | 5.76% |
物流运输成本 | 201,803,715.88 | 15.26% | 67,269,124.59 | 4.88% | 199.99% | |
机车用油成本 | 109,550,685.90 | 8.29% | 98,436,301.30 | 7.15% | 11.29% | |
折旧 | 155,970,319.00 | 11.80% | 161,321,357.68 | 11.71% | -3.32% | |
联合机车牵引费 | 69,550,741.00 | 5.26% | 68,216,621.00 | 4.95% | 1.96% | |
线路养护成本 | 65,377,763.87 | 4.94% | 41,699,692.70 | 3.03% | 56.78% | |
维修成本 | 42,212,799.17 | 3.19% | 27,141,237.76 | 1.97% | 55.53% | |
安全生产费 | 10,785,697.82 | 0.82% | 9,136,521.74 | 0.66% | 18.05% | |
其他 | 60,335,553.80 | 4.56% | 48,527,751.83 | 3.52% | 24.33% |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供应链服务 | 供应链贸易成本 | 344,700,695.26 | 26.07% | 601,439,264.56 | 43.67% | -42.69% |
葡萄酒及其他行业 | 葡萄酒成本 | 190,859.39 | 0.01% | 5,553,796.08 | 0.40% | -96.56% |
出租成本 | 6,057,277.48 | 0.46% | 6,190,692.42 | 0.45% | -2.16% | |
其他 | 55,362.94 | 0.00% | 553,917.02 | 0.04% | -90.01% |
说明:①物流运输服务业务量及运输距离同比增加带动物流运输成本增加14,116.88万元;②2023年因开展线路清筛、机车车辆维修等业务带动线路养护及维修成本增加;③供应链
— 24 —
贸易业务量同比下降导致供应链贸易成本降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427,162,245.4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5.7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2.38%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92,801,724.60 | 71.63% |
2 |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65,217,855.74 | 3.92% |
3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976,595.23 | 3.48% |
4 | 内蒙古长河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7,216,876.49 | 3.44% |
5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3,949,193.43 | 3.24% |
合计 | -- | 1,427,162,245.49 | 85.7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25 —
?适用 □不适用客户“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五、重大关联交易”之“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11,059,857.0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6.5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 总额比例 | 0.47%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陕西程悦能源有限公司 | 203,171,090.90 | 22.13% |
2 |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3,681,549.31 | 13.47% |
3 | 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海纳晶煤交易有限公司 | 99,625,116.53 | 10.85% |
4 |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3,926,400.08 | 10.23% |
5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0,655,700.22 | 9.88% |
合计 | -- | 611,059,857.04 | 66.5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 26 —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82,900.27 | 1,680,124.69 | -77.21% | 因酒庄公司业务规模缩减导致销售费用降低。 |
管理费用 | 75,831,494.66 | 74,821,863.36 | 1.35% | |
财务费用 | -55,708,684.66 | -35,872,460.79 | 55.30% | 主要系货币资金增加带动利息收入同比上升。 |
研发费用 | 5,973,315.04 | 11,204,070.25 | -46.69%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 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氢动能机车联合研发项目 | 创新研发铁路氢动力机车。推动大功率氢燃料电池在机车上的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氢动力机车检修和运用规范。 | 完成 初验 | 研发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动力机车,为加快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变革进行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 | 为公司未来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研究的依据与实验数据。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
机车远程智能控制系统(无人驾驶) | 研发机车遥控装置,由调车长通过操作便携式控制器遥控机车进行调车作业。 | 完成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 | 提高调车效率和安全性,减少调车作业人员。 | 通过技术创新,为公司优化作业模式和资源配置进行探索。 |
— 27 —
铁路货运智能监测系统 | 在宁东北站IV场卸车线I股道和II股道两侧及顶部,分别架设高清彩色线阵相机以及面阵相机,对行进中货运列车的图像进行拍摄,并通过高性能智能识别服务器上对图像数据进行AI智能分析,从而达到主动、智能判定车辆不良状态的目标。 | 完成项目立项,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 对实现的车顶状态识别、车门开关夹杂异物、折角塞门关闭状态、链接拉杆断裂、二级锁闭合状态5项功能模块的实际应用效果进行验收。故障图像检出率达到99%,正检率60%以上。实现与既有长城南站路货运智能监测系统界面统一、数据集成、操作统一。 | 铁路货运智能监测系统(宁东北站)建成后,主要作业人员室外作业转入室内,可在卸车过程中通过图像数据检查卸空车辆状态,提升效率同时减轻工作强度,在夜间、风沙等不良天气时人眼所看不见的隐性安全问题发现率提高,自动报警功能更进一步减少作业人员翻阅视频的劳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轻职工的劳动强度。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7 | 36 | 2.7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39% | 3.31% | 0.0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19 | 18 | 5.56% |
硕士 | 2 | 1 | 50.00% |
本科以下 | 16 | 17 | -5.89% |
— 28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 | 4 | 25.00% |
30-40岁 | 25 | 25 | 0.00% |
40岁以上 | 7 | 7 | 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973,315.04 | 11,204,070.25 | -46.6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36% | 0.63% | -0.2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 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小计 | 2,293,887,667.94 | 2,691,539,356.46 | -14.77% |
— 29 —
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 1,631,376,469.56 | 2,142,696,689.12 | -23.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511,198.38 | 548,842,667.34 | 20.71% |
投资活动现金 流入小计 | 271,477.52 | -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 287,083,620.14 | 24,929,067.33 | 1,051.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083,620.14 | -24,657,589.81 | 1,064.28% |
筹资活动现金 流入小计 | 28,333,359.71 | ||
筹资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 22,518,944.29 | -1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333,359.71 | -22,518,944.29 | -225.82% |
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3,760,937.95 | 501,666,133.24 | -19.5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32,955.12 | 0.00 | -- | 因本年运通公司申请留抵税额退还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797,342.01 | 34,259,048.55 | 68.71% | 主要系本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90,319,791.79 | 1,688,620,963.53 | -29.51% | 主要系本年供应链贸易业务量缩减所致。 |
— 3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271,477.52 | -100.00% | 本年无资产处置事项。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87,083,620.14 | 24,929,067.33 | 1051.60% | 主要系本年公司加大对电气化项目的投入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333,359.71 | 0.00 | -- | 主要系开展票据拆分业务带来资金流动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22,518,944.2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
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098,000.00 | 1.03% | 宁东铁路对太中银铁路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是 |
营业外 收入 | 1,191,669.43 | 0.40% | 主要为收取的业务单位考核款及占地补偿款。 | 否 |
营业外 支出 | 14,509,083.34 | 4.82% | 主要为大古物流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计提的税收滞纳金。 | 否 |
— 31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078,354,203.01 | 33.18% | 1,681,633,329.58 | 27.43% | 5.75% | -- |
应收账款 | 189,625,435.27 | 3.03% | 226,797,859.84 | 3.70% | -0.67% | -- |
存货 | 47,166,636.82 | 0.75% | 45,930,939.83 | 0.75% | 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9,849,378.73 | 1.75% | 108,633,990.07 | 1.77% | -0.02% | -- |
固定资产 | 3,055,188,757.85 | 48.78% | 3,122,491,438.85 | 50.93% | -2.15% | -- |
在建工程 | 69,883,292.75 | 1.12% | 24,980,182.17 | 0.41% | 0.71% | -- |
合同负债 | 24,926,142.21 | 0.40% | 23,011,681.89 | 0.38% | 0.02% | --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32 —
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7,478,400.00 | 3,098,000.00 | 170,576,4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77,315,968.82 | -77,315,968.82 | ||||||
上述合计 | 244,794,368.82 | 3,098,000.00 | -77,315,968.82 | 170,576,4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系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示的承兑汇票背书或到期解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928,024.1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利息及大古物流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7,000,000.00 | 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票据 |
合 计 | 52,928,024.16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93,016,212.54 | 76,238,417.77 | 153.1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33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 | 自建 | 是 | 铁路运输 | 35,595,643.44 | 41,834,061.21 | 自筹 | 25%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2年06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24)、“关于子公司宁东铁路公司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 |
2023年04月0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调整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 | |||||||||||
合计 | -- | -- | -- | 35,595,643.44 | 41,834,061.21 | -- | -- | 0.00 | 0.00 | -- | -- | -- |
— 34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宁东铁路 | 子公司 | 铁路运输 | 3,533,368,100 | 4,753,573,104.28 |
西创运通 | 子公司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000,000 | 226,677,573.75 |
— 35 —
酒庄公司 | 子公司 | 葡萄酒加工销售 | 20,000,000 | 191,656,817.48 | |||
大古物流 | 子公司 | 运输服务 | 10,000,000 | 8,553,044.93 | |||
公司名称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宁东铁路 | 3,945,968,919.12 | 1,035,452,918.04 | 252,559,864.63 | 209,173,980.60 | |||
西创运通 | 180,929,809.08 | 834,628,033.23 | 71,002,076.46 | 53,223,911.80 | |||
酒庄公司 | 156,012,918.27 | 8,503,460.75 | -322,597.79 | 54,224.78 | |||
大古物流 | -139,815,614.22 | 65,954.91 | -623,926.57 | -11,852,509.8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重大变化。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4年,我国经济发展仍将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但经济发展主流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我区大宗货物仍保持较大市场需求,煤炭外调缺口持续扩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扩大内需、发展现代物流、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和“公转铁”等物流产业政策相继发布,我国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正稳步推进,鼓励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正不断深化,推动现代物流业逐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 36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依托宁东铁路构建“一核一平台多通道”现代物流体系,为公司加快发展物流业务、推动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运力将加速释放,但铁路货源日益趋紧,货运方式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公路运输占比较高,铁路和公路运输尚未形成合作优势,现有大宗商品物流园区的功能配套和服务领域重合度高,竞争激烈。公司铁路运输价格由自治区政府进行调控,市场反映灵敏度弱,难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未来,公司将按照“立足宁东、满足全区、面向全国”的要求,立足服务新发展格局,紧密衔接重大国家战略和区域战略,有效整合物流资源要素,提高供给质量和配置效率,促进物流要素与经济要素、产业要素、国家安全协同融合,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运作规范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真正成为一家“股东信赖、社会尊重、员工自豪”的现代物流服务企业。
(一)推动物流网络布局完善。主动融入国家综合交通立体网络建设,研究布局煤炭运输通道,构建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能源运输大通道,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能源供应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二)促进技术装备提质换挡。升级改造铁路装备,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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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气化改造,降低运营成本,推动绿色集约发展。提升改造既有线路,提升区域运输组织效率。引入应用现代物流装备设施,探索应用智能信息处理技术。
(三)实施物流资源要素整合。推动资源要素整合建设,依托物流园区推进“公铁联运”。推动铁路运输服务提质增效,提升标准化水平,培育特色化品牌,保障货运组织安全、高效执行。
(四)加快物流数智科技建设。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加快多式联运供应链服务平台、铁路运输综合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安全管控系统等建设,推动物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推动设备提升,加强绿色减碳,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五)推进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物流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控,加强重大风险源辨识和全过程动态监测分析,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 38 —
接待 时间 | 接待 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1月01日- 2023年12月31日 | 本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投资者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17人次,咨询的主要内容为:公司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计提资产减值情况等。公司未提供书面资料。 | -- |
2023年05月11日 | --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个人 | 个人 投资者 | 通过全景网参与“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在线回复投资者咨询。 | 详见2023年5月15日在深交所互动易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05月16日 | 本公司、宁东铁路生产基地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信达 证券、东方 证券 | 公司资产减值情况及未来计划、宁东铁路运量及收费情况、供应链贸易服务经营模式及收入结构、酒庄公司产销情况、增资南部铁路进展情况等。 | 详见2023年5月18日在深交所互动易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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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9日 | 宁东铁路生产基地、宁东铁路配煤中心站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信达 资产 宁夏 分公司 | 公司主营业务分布及生产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原因、未来主要发展方向等。 | 详见2023年7月21日在深交所互动易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09月26日 | 宁东铁路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信达资产、信达证券 | 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土建内容、后期折旧影响等。 | 详见2023年9月26日在深交所互动易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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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制订了《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安全健康环保五个专门委员会,制订有相应的工作细则。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制订岗位职责和职位的说明书,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依法履行了监督职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披露条件的会议决议均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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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均能够有效实施并得到不断修订和完善,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和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达到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国家法律法规有效遵循和公司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目的。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拥有独立的资产。
(二)人员方面。公司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上与主要股东分开,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有独立的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三)财务方面。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完整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以及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决策和管理机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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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五)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经营完全独立,拥有独立的运输、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系统,主要业务均通过自身系统完成。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 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 参与比例 | 召开 日期 | 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 年度 股东 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7.63% | 2023年 05月 17日 | 2023年 05月 1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 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52% | 2023年 12月 12日 | 2023年 12月 13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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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期初 持股数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 | 其他增减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何旭东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08月2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陈存兵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2019年11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11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
巫斌伟 | 男 | 40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清亮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韩鹏飞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9月0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 勇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8月2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尤 军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5月1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许志平 | 男 | 63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文君 | 男 | 59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19年11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春芳 | 女 | 58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18年04月12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徐孔涛 | 男 | 64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19年11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马 腾 | 男 | 37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5月17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冯 军 | 男 | 53 | 监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高宝科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2022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建勋 | 男 | 54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03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闫磊 | 男 | 43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8月24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军朝 | 男 | 54 | 副总 经理 | 现任 | 2023年11月22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 44 —
唐 锋 | 男 | 53 | 财务 总监 | 现任 | 2022年06月29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国廷 | 男 | 4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2年03月28日 | 2025年12月14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洪钧 | 男 | 6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17年12月06日 | 2023年08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洪钧 | 男 | 61 | 监事 | 离任 | 2017年12月06日 | 2023年08月23日 | 0 | 0 | 0 | 0 | 0 | - |
薛小梅 | 女 | 61 | 副总 经理 | 任免 | 2017年12月01日 | 2023年06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清杰 | 男 | 59 | 副总 经理 | 任免 | 2016年05月27日 | 2023年11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同涛 | 男 | 54 | 副总 经理 | 任免 | 2019年11月15日 | 2024年03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薛小梅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经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李洪钧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职务。经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工会委员会暨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闫磊出任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洪钧辞职自新任职工监事当选之日起生效。
因工作调整,王清杰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经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李同涛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经2024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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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3年6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暨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4),2023年8月25日“关于职工监事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2023年11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38),2024年3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暨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薛小梅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 06月20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李洪钧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3年 08月23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闫 磊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 08月24日 | 经工会委员会暨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 |
王清杰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 11月21日 | 因工作调整,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王军朝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 11月22日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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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涛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 03月11日 | 因工作调整,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何旭东,大学学历。历任贺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夏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贺兰县副县长、副书记,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永宁县委副书记、县长,青铜峡市市长,吴忠市副市长,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存兵,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副处长,考核分配处副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巫斌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煤田地质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西北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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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监事工作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宁夏国运铁建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监事,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清亮,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电国华神木发电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项目管理部业务经理,三河发电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国华锦界能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研究中心总经理,神华国华(北京)分布式能源科技公司战略总经理,神华北电胜利能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韩鹏飞,大专学历。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综合管理部主管、业务部主管、业务一处处长等职务。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业务二处处长(高级经理),宁夏灵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9月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48 —
尤军,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监、党委巡察组组长等职务。现任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集团三级咨询”。2021年5月17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勇,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夏中利淇晖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监事。2020年8月27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许志平,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2022年12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兰州铁路局银川分局中卫机务段代理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兰州铁路局银川分局迎水桥机务段纪委书记,兰州铁路局银川分局石嘴山车站党委书记,兰州铁路局银川车务段党委副书记、段长,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货运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文君,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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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2年1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副所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宁夏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春芳,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2018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12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孔涛,大学本科学历,律师,2019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办公厅法规处副处长,北京大众律师事务所、地平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北京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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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尚公(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年11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腾,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律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营业部业务专员,西部通用航空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部长兼公司律师,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审计部)部长,宁夏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董事,银西铁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5月17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冯军,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灵武矿务局财务处生产财务科副科长,灵州集团公用工程管理公司总会计师,宁煤集团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神华宁煤集团亘元房地产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神华宁煤集团能源工程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神华宁煤集团核算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任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宁夏海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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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宝科,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卫监管分局科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嘴山监管分局科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银川资产管理部职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综合管理处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高级副经理、计划财务处高级副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22年12月15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建勋,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铁道部第一工程局新线铁路运输处铺架一段党委办公室政工干事、工会主席,宁夏大古铁路公司运技科安监主任,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生产指挥中心安监室副主任、安全监察处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兼)、机辆段副段长兼党支部书记、机辆段段长兼党支部书记,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机辆段段长兼党总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技术装备处处长,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技术装备部部长兼物资供应部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后勤保障部副部长,现任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1年6月3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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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磊,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党委编办副调研员、副处长,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23年8月24日至今,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王军朝,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铁道部第一工程局新线铁路运输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大古铁路公司运输管理处运技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运输生产指挥中心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办运输部主任、机辆段副段长、车务段副段长,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车务段代段长、车务段党总支书记、运输管理部经理、运输管理处处长,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运输管理处处长、经营管理部部长,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书记、书记、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唐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宁夏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宁夏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 53 —
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吴国廷,研究生学历,202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宁夏政府办公厅副处长,宁夏政协办公厅副处长、秘书处处长、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吴清亮 | 国家能源集团 宁夏煤业有限 责任公司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2022年 04月26日 | -- | 是 |
韩鹏飞 |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宁夏分公司 | 业务二处处长(高级经理) | 2021年 08月10日 | -- | 是 |
马 腾 | 宁夏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法律合规部(审计部)部长 | 2022年01月03日 | -- | 是 |
冯 军 | 国家能源集团 宁夏煤业有限 责任公司 | 财务部 总经理 | 2022年04月07日 | -- | 是 |
高宝科 |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宁夏分公司 |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 2022年01月26日 |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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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巫斌伟 | 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 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 2023年08月18日 | -- | 是 |
宁夏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08月01日 | 2023年02月13日 | 否 | |
宁夏香渔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07月01日 | 2023年02月13日 | 否 | |
宁夏国运铁建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01日 | -- | 否 | |
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3月01日 | 2023年02月17日 | 否 | |
韩鹏飞 | 宁夏灵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4年09月01日 | -- | 否 |
尤 军 |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 | 集团三级咨询 | 2020年11月02日 | -- | 是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03月01日 | -- | 否 | |
王 勇 |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 财务资产部主任 | 2020年06月24日 | -- | 是 |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年09月09日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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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利淇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8月04日 | -- | 否 | |
华电宁夏宁东尚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7月02日 | -- | 否 | |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6月30日 | -- | 否 | |
宁夏华电永利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9月06日 | -- | 否 | |
华电隆光(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4月22日 | -- | 否 | |
华电(灵武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4月22日 | -- | 否 | |
宁夏华电贝利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4月22日 | -- | 否 | |
张文君 | 宁夏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 总会计师 | 2010年04月01日 | -- | 是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4月13日 | 2024年05月25日 | 是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5月22日 | 2023年08月02日 | 是 |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17日 | 是 | |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4月26日 | 2025年04月25日 | 是 | |
吴春芳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0月08日 | 2024年10月07日 | 是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27日 | 2025年12月26日 | 是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8月03日 | 2026年08月02日 | 是 |
— 56 —
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5日 | 是 | |
徐孔涛 |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00年08月01日 | -- | 是 |
北京尚公(海口)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19年11月26日 | -- | 是 |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17日 | 是 | |
马 腾 | 宁夏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02月10日 | -- | 否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3月01日 | -- | 否 | |
银西铁路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01月01日 | -- | 否 | |
冯 军 | 宁夏海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5月01日 | -- | 否 |
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01日 | -- | 否 | |
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1月01日 | -- | 否 | |
内蒙古维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1月01日 | -- | 否 | |
张建勋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2019年07月22日 | -- | 是 |
李同涛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总经理 | 2020年06月30日 | 2023年02月21日 | 否 |
王军朝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总经理 | 2023年02月21日 | --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
— 57 —
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公司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提案》《关于监事薪酬的提案》,董事和监事薪酬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归属于2023年度的现金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补贴,不包括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尚未兑现的绩效年薪。同时兼
— 58 —
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金额为合计薪酬总额。本年度任职或离任、任免的,披露的薪酬金额为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何旭东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41.00 | 否 |
陈存兵 | 男 | 52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41.00 | 否 |
巫斌伟 | 男 | 40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吴清亮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韩鹏飞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王 勇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尤 军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许志平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7 | 否 |
张文君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7 | 否 |
吴春芳 | 女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7 | 否 |
徐孔涛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7 | 否 |
马 腾 | 男 | 37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冯 军 | 男 | 53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高宝科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张建勋 | 男 | 54 | 监事 | 现任 | 47.06 | 否 |
闫 磊 | 男 | 43 | 监事 | 现任 | 13.61 | 否 |
王军朝 | 男 | 5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95 | 否 |
唐 锋 | 男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35.30 | 否 |
— 59 —
吴国廷 | 男 | 4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35.08 | 否 |
李洪钧 | 男 | 6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17.69 | 否 |
王清杰 | 男 | 59 | 副总经理 | 任免 | 32.43 | 否 |
薛小梅 | 女 | 61 | 副总经理 | 任免 | 15.25 | 否 |
李同涛 | 男 | 54 | 副总经理 | 任免 | 35.38 | 否 |
合计 | -- | -- | -- | -- | 341.03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 日期 | 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临时会议) | 2023年 04月 03日 | 2023年 04月 0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 |
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2023年 04月 23日 | 2023年 04月 25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 |
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临时会议) | 2023年 06月 21日 | 2023年 06月 22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暨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4) |
第十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3年 08月 22日 | 2023年 08月 23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8) |
第十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3年 10月 25日 | --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 60 —
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临时会议) | 2023年 11月 22日 | 2023年 11月 23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8)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何旭东 | 6 | 4 | 2 | 0 | 0 | 否 | 2 |
陈存兵 | 6 | 4 | 2 | 0 | 0 | 否 | 2 |
巫斌伟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吴清亮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韩鹏飞 | 6 | 4 | 2 | 0 | 0 | 否 | 2 |
王 勇 | 6 | 3 | 3 | 0 | 0 | 否 | 2 |
尤 军 | 6 | 4 | 2 | 0 | 0 | 否 | 2 |
许志平 | 6 | 3 | 3 | 0 | 0 | 否 | 2 |
张文君 | 6 | 3 | 3 | 0 | 0 | 否 | 2 |
吴春芳 | 6 | 3 | 3 | 0 | 0 | 否 | 2 |
徐孔涛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61 —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 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 委员会 | 何旭东、 许志平、 吴清亮、 巫斌伟、 韩鹏飞 | 0 | -- | 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予以重点关注。 | 无 | 不适用 | |
审计 委员会 | 张文君、 吴春芳、 陈存兵 | 6 | 2023年 01月30日 | 审阅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 | 同意在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基础上,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 无 | 不适用 |
2023年 02月28日 | 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 同意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无 | 不适用 | |||
2023年 03月28日 | 审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和财务报 | 公司对2022年度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 | 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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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 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 ||||||
2023年 04月12日 | 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 同意将2022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总结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无 | 不适用 | |||
2023年 08月09日 | 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同意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不适用 | |||
2023年 10月12日 | 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同意将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不适用 | |||
提名 委员会 | 吴春芳、 徐孔涛、 陈存兵 | 1 | 2023年 11月13日 | 审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 | 同意将王军朝作为副总经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 无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 徐孔涛、 张文君、 吴清亮 | 1 | 2023年 04月12日 | 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 | 同意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不适用 |
安全 健康 | 许志平、 王勇、 | 1 | 2023年 | 审核公司编制的《2022 | 同意将《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 | 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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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委员会 | 尤军 | 04月12日 | 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 任和公司治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7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35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92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92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832 | |
销售人员 | 0 | |
技术人员 | 61 | |
财务人员 | 15 | |
行政人员 | 176 | |
其他 | 8 | |
合计 | 1,092 |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64 —
研究生 | 28 |
大学本科 | 412 |
大学专科 | 405 |
中专 | 128 |
高中及以下 | 119 |
合计 | 1,092 |
2、薪酬政策
充分发挥工资总额的考核分配作用,坚持“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制定《员工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实行以岗位为基础,与贡献、绩效和企业效益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制度,按岗变薪变动态管理(员工薪酬包括:固定薪酬、浮动薪酬、津贴补贴、保险福利等),保持薪酬的外在竞争性和内在公平性,科学发挥薪酬绩效的激励作用。
3、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年度培训计划,公司总部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在培训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重点培训项目计划,明确重点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参训范围、时间要求、责任部门等,各部门和子公司根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员工教育培训按照各负其责、分级培训的要求,由各子公司分别编制本单位年度重点培训计划,重点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与业务能力。
— 65 —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
— 66 —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内控管理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14)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9.89%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 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受到监管部门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 ②“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 |
— 67 —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改正; ⑤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公司股票停牌或直接影响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 重要缺陷: ①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但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改正; ③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④高风险的领域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存在未经授权/审批的业务操作;对特殊业务没有遵循会计操作准则也没有补偿性控制; ⑤公司股票因财务报告重要会计差错出现异常波动,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重大事故; ⑤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⑦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重要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②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一般缺陷: ①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②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3% 错报≥利润总额5% 错报≥净资产1%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3% 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 净资产0.5%≤错报<净资产1%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的1% 错报<利润总额的3% 错报<净资产的0.5% | 重大缺陷: 损失≥300万元 重要缺陷: 100万元≤损失<300万元 一般缺陷: 损失<10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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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西部创业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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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0〕1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宁夏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证监发〔2020〕210号)要求,公司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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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并下发《2023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严把施工环保管理关,努力降低工程单位产品能耗。实施美丽铁路站区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绿色运输,严控机车用油品质。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防范油品、危化品泄漏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全面管控危险废物合规处置及利用,坚决杜绝将危废物品委托或出售给无回收资质企业。强化铁路沿线村民焚烧秸秆管理,减少空气污染。建成古窑子污水处理站,实现古窑子站区生产、生活废水“零排放”。改造会议系统,建立视频会议系统,大力推行电子化办公,节约办公纸张使用,广泛动员职工参加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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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造林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节水、节电、节材,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采购分类垃圾桶,推行垃圾分类,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编号:
2024-1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铁路运输行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始终践行国企初心使命,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应尽职责、应有之义。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打造规范化、法治化的运营环境。将经营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通过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与利益相关者保持沟通。打造全方位价值传播平台,建立“公司+媒体”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加强员工培训管理,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积极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心理咨询与疏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努力提高盈利能力、为股东创作价值的同时,努力实现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社会责任目标。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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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编号:
2024-13)。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自治区“四大提升行动”,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认真抓好目标、政策、力量、工作“四个衔接”,选派第五轮驻村工作队9名队员赴3个A类村开展新一轮驻村工作,2名第一书记获得优秀等次并分别受到自治区和银川市通报表彰,《光明日报》《宁夏日报》等国家级省部级媒体报道公司第四轮驻村工作成效10余篇。积极谋划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致富提升行动,主动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编号: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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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承诺 | “本公司将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或合理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履行有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2年 09月06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和消除重组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形成同业竞争,宁国运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确认和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 | 2016年 02月01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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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其他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行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 | “为减少并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交易对方分别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 | 2016年 02月01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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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承诺 | 诺: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充分地赔偿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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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承诺人。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 | 2016年 02月01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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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裁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人及其全资、控股公司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 其他承诺 |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于2014年12月23日签署《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就解决银广夏原关联方占款处置和担保损失问题进行约定并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1.原关联方占款处置损失:根据《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 | 2016年 02月01日 | 9999-12-31 | 交易对方已依照《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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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保损失补偿协议》,银广夏因原关联方占款承担的损失金额为4,284.01万元。对此,交易对方同意,因处置前述占款所导致的损失由交易对方以其持有宁东铁路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的等值部分进行补偿。 2.原关联方担保损失:根据《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银广夏已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农业银行清偿债务5,613.20万元,并由此形成关联方担保损失5,613.20万元。根据《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酿酒公司向世界银行贷款498万美元(折合人名币3,403.6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银广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了反担保并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对此,交易对方同意,按照《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对方各自持有宁东铁路的股权比例在损失确认后30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各股东方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以宁东铁路股东权益补偿的原关联方占款处置和担保损失金额共计9,897.21万元。另外,还可能因酿酒公司向世界银行贷款事项,在相关方主张权利时为银广夏承担担保责任 | 前述9,897.21万元原关联方占款处置和担保损失金额进行了补偿,其他承诺正在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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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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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0月25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上述事项不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对公司本期及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耀忠、张宏瑾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李耀忠3年、张宏瑾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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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不超过15万元。详见2023年5月18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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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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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 讼 (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 讼 (仲 裁) 进 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 日期 | 披露索引 |
西部创业诉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葡萄酒原酒销售及加工合同纠纷案 | 30.43 | 否 | -- | 金凤区法院(2016)宁0106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西部创业与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原酒销售加工合同》;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西部创业货款、贴标费、包装材料损失及违约金共计30.43万元;银川市保华防火门窗有限公司对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 2017年5月22日,公司向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2021年6月,公司前往银川市保华防火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地查找,暂无执行线索。宁夏贺藏盛世酒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银川市保华防火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17年08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72) |
2019年08月 07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大古物流诉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18.4 | 否 | -- | 银川中院(2017)宁01民初74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大古物流退还预付货款580.38万元并支付利息10万元,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 | 大古物流已于2018年5月2日向银川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9年、2022年分别执行回46.96万元、136.11万元。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2017年11月 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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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贸易纠纷案 | 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大古物流退还预付货款50万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退还预付货款150万元;于2018年8月30日前退还预付货款150万元;于2018年11月15日前退还预付货款240.38万元;如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任意一笔款项未足额支付,需向大古物流支付利息18.74万元、律师费9.28万元,大古物流有权对剩下全部货款申请强制执行。 | 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18年08月 01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32) | |||
2019年04月 29日 | 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大古物流诉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 | 479.95 | 否 | -- | 金凤区法院(2017)宁0106民初7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古物流支付煤炭款、利息合计476.77万元,并以437.9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2日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案件受理费2.29万元,由大古物流负担0.22万元,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负担2.07万元。 | 大古物流于2018年6月1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5月12日,向金凤区法院递交追加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股东钦平安为被执行人申请书;2022年9月15日,收到金凤区法院(2022)宁0106执异22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大古物流追加申请。大古物流遂提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2023年6月12日, | 2017年11月 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
2018年02月 0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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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法院按原(2022)宁0106执异227号《执行裁定书》理由,判决驳回大古物流诉讼请求。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2022年10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0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2023年08月 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29) | ||||||
西部创业诉黄居彬、黄举天合同纠纷案 | 375.98 | 否 | -- | 2019年4月25日,金凤区法院(2019)宁0106民初396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黄居彬、黄举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340万元及违约金35.98万元;案件受理费1.88万元由黄居彬、黄举天负担。2019年5月7日,金凤区法院以公告方式向 | 2019年11月27日,金凤区法院向公司送达系列《执行裁定》并终结执行程序,将黄居彬、黄举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目前根据公司申请,法院继续冻结黄居彬、黄举天在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价值381.89万元的股权,黄 | 2019年04月 29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19) |
2019年08月 07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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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居彬、黄举天送达民事判决书。在规定期限内,黄居彬、黄举天未提出上诉。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举天住房公积金账户、黄举天名下两处房产。执行过程中,2021年10月,黄举天前妻刘建红提出异议,金凤区法院(2022)宁0106执异13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刘建红异议请求。刘建红不服裁定,向金凤区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2年9月14日,因刘建红未到庭参加诉讼,金凤区法院宁(2022)宁0106民初11162号民事裁定书按刘建红撤诉处理。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到银川市金凤区法院(2022)宁0106执恢1972号裁定,因拟拍卖房产存在权属争议,法院暂不能处置房屋,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并对黄居彬、黄举天进行消费限制。 | 2019年10月 30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47) |
2020年03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 | ||
2021年10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2022年10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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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2023年08月 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29) | ||||||
大古物流诉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煤炭采购纠纷案 | 410.8 | 否 | -- | 2021年6月28日,在金凤区法院调解下,大古物流与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在扣减案外人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转让债权183.28万元后,于2021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向大古物流支付剩余货款188.22万元。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如不能按约定履行,大古物流可就未履行金额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再支付违约金15万元。 | 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未执行调解协议,大古物流于2021年9月1日向金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2021)宁0106执5448号《限制消费令》,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2021年12月8日裁定终结执行。2022年8月,大古物流向金凤区法院递交追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两位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书,2023年3月6 | 2021年08月 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2021年10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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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金凤区法院追加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两位股东为被执行人。2023年12月19日,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就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再审,目前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 2022年10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0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2024年04月 26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 | ||||||
卢洲洋诉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部创业、广夏商贸债权债 | 922.57 | 否 | -- | 2022年9月29日,兴庆区法院(2022)宁0104民初39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夏商贸有限公司、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卢洲洋清偿675.82万元,本案诉讼费58,616元、公告费300元由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夏商贸有限公司和宁夏融资 | -- | 2021年10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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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案(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驳回卢洲洋其他诉讼请求。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上诉至银川中院,2023年7月4日收到银川中院(2022)宁01民终6186号裁定,撤销兴庆区法院(2022)宁0104民初3911号民事判决,发回兴庆区法院重审。2024年2月26日收到兴庆区法院(2023)宁0104民初1161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卢洲洋的诉讼请求。 | 2022年10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0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2023年10月 2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7) | ||||||
2024年04月 26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 | ||||||
宁东铁路诉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 | 160.11 | 否 | -- | 2021年9月24日、10月15日,银川中院做出(2021)宁01民初字1283号、1284号、1285号、1286号《民事判决书》:解除双方签订的《线路 | 2021年12月24日,银川中院作出系列执行裁定: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 | 2021年08月 1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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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线路维护、线路租赁、货场租赁、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 租赁合同》《货场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判令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宁东铁路线路维护费65.31万元、线路租赁费20.75万元、货场租赁费63.77万元、土地租赁费及违约金10.27万元,并将租赁标的返还宁东铁路。 | 3月25日,银川中院查封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在古窑子站场地面附着物铁路专用线550米、道岔3组、油鹤;2022年3月31日,宁东铁路向银川中院递交《强制执行查封动产拍卖申请书》,因缺少相关资料,司法评估及执行无法继续进行。2024年3月11日,公司根据宝塔石化集团(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公司的母公司)破产申报债权公告,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上述债权。 | 2021年10月 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 |
2022年04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2022年10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0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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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 26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 | ||||||
卢洲洋诉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债权人利害责任纠纷案 | 145.94 | 否 | 2022年1月6日,卢洲洋向兴庆区法院起诉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债权人利害,公司被列为第三人。 | 2022年9月29日,兴庆区法院(2022)宁0104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卢洲洋清偿145.94万元,本案诉讼费17935元、公告费300元由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上诉至银川中院,2023年7月4日收到银川中院(2022)宁01民终6187号裁定,撤销兴庆区法院(2022)宁0104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发回兴庆区法院重审。2024年2月26日收到法院(2023)宁0104民初1160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宁夏大展房地产、广夏商贸 | -- | 2022年04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2022年10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2023年0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92 —
承担相关责任,驳回原告卢洲洋其他诉讼请求。 | 2023年10月 2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7) | |||||
2024年04月 26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 | ||||||
宁东铁路诉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360.71 | 否 | 2021年11月25日,宁东铁路因《集装箱联合运输服务及货场租用协议》纠纷,向灵武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担租金及违约金合计360.71万元。 | 2022年7月6日,灵武市法院(2022)宁0181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宁东铁路诉讼请求。宁东铁路向银川中院提起上诉。2022年11月2日,银川中院(2022)宁01民终4259号《民事裁定书》:发回灵武市法院重审。本案于2023年2月17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前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同时提起反诉,2023年7月18日,收到灵武市法院(2022)宁01民初4863号判决,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 | -- | 2022年04月 28日 | 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5) |
2022年08月 24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32) | ||||||
2022年10月 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44) |
— 93 —
司承担租金206.64万元,驳回宁东铁路其他诉讼请求及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反诉请求。本案已于2023年10月13日二审开庭审理,2024年1月15日收到(2023)宁01民终446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023年04月 2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3) | |||||
2023年08月 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29) | ||||||
2023年10月 2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7) | ||||||
2024年04月 26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 | ||||||
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诉宁东铁路侵权纠 | 4,785.49 | 否 | 2023年8月,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宁东铁路诉至灵武市 | 本案已于2023年9月22日在灵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3年10月19日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察,目前等待一审判决。 | -- | 2023年09月 14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33) |
— 94 —
纷案 | 人民法院,要求宁东铁路支付损害赔偿费及误工费共4,785.49万元。 | 2023年10月 2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7) | ||||
陕西钱上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诉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公司与宁东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262.97 | 否 | 2023年8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陕西钱上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将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公司、宁东铁路诉至灵武市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2,62.97万元。 | 本案原定2023年9月20日开庭审理,因中铁十五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23年10月18日,收到中铁十五局建设工程纠纷案件(2023)宁0181民初2355号《民事裁定书》:移送铁路运输法院处理。2024年2月4日收到银川铁路运输法院(2024)宁8601民初3号《民事裁定书》:原告陕西钱上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本案中对被告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终结。 | -- | 2023年9月 14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33) |
2023年10月 2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7) | ||||||
2024年04月 26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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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 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 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 | 关联法人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铁路运输服务 | 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铁路运价标准 | 0.19元/吨公里 | 61,572.51 | 74.80% | 66,000 | 否 | 按月结算 | -- | 2022年10月28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6) |
铁路物流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公允价格 | 13,954.25 | 29.63% | 14,000 | 否 | 按月结算 | 市场价格 | |||||
供应链 | 市场定价 | 市场 | 18,447.27 | 50.72% | 140,000 | 否 | 按合 | 市场 | 2022 | 《证券时报》、巨 |
— 96 —
贸易服务 | 公允价格 | 同约定结算 | 价格 | 年12月16日 | 潮资讯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53)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水电、物业服务等 | 市场定价 | 市场公允价格 | 429.29 | 36.77% | 450 | 否 | 按年结算 | 市场价格 | ||||
合计 | -- | -- | 94,403.32 | -- | 220,45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鉴于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较多,公司根据同一控制口径合并列示关联交易金额。 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客户业务关系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供应链贸易业务量下降较大。由于供应链贸易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对公司净利润影响有限。公司将紧盯市场变化与客户需求,提高关联交易预计的科学、合理性。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97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 98 —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①葡萄种植基地租赁事项
经2017年5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销售公司与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签署《葡萄种植基地合作框架合同书》及《葡萄种植基地承租合同书》,将葡萄种植基地通过整体打包方式出租给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并与其开展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方面的合作。葡萄种植基地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合计为4,500万元。2023年已收到租金500万元。
有关葡萄种植基地租赁的详细情况请参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17年4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关于对外出租葡萄种植基地
— 99 —
暨签署合作框架合同及承租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年5月4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②世纪大饭店经营场所租赁事项
经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世纪大饭店在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对其经营场所进行公开招租,经网络竞价,确定青铜峡市中源铝材有限公司为最终承租方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10年,租赁费用合计为2,285.48万元。2023年已收到租金241万元。
有关世纪大饭店经营场所租赁的详细情况请参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2020年5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子公司对外出租经营场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2020年7月15日“关于子公司对外出租经营场所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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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酿酒公司 | -- | 3,403.63 | 1998年12月 01日 | 3,403.63 | 连带责任保证 | -- | 详见说明 | 2007年 10月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3,403.63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 | 0 |
— 101 —
合计(A1+B1+C1) | 额合计(A2+B2+C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403.63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5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3,403.63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403.63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说明:1998年12月,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4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03.6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2014年3月、4月,公司与酿酒公司、酒业公司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收回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由公司自行处理,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报告期内,该笔担保状况未发生变化。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 102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增资入股南部铁路事项:2021年2月3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2亿元增资入股南部铁路,共同建设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铁路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就增资入股事宜签署协议。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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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宁东铁路与宁国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宁东铁路将其所持太中银铁路17,000万元股权以17,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宁国运。
由于协议履行条件未成就,对应的股权转让款未能按期支付,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与宁国运解除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二)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
经公司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计划对所辖铁路正线及支线实施电气化建设,包含本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6.22亿元,其中宁东铁路承担建设内容的投资11.99亿元。2022年9月30日,“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投资由
11.99亿元调整至14.865亿元,增加投资2.876亿元。目前主体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公司将合理安排工期,统筹协调施工进度。
(三)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外部电源工程
经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投资2.71亿元用于电气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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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配套外部电源工程。2023年12月25日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和监理的招标工作。
(四)西创运通上沟湾物流园项目
经2024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西创运通投资8,408.15万元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上沟湾物流园项目。目前项目初设已通过专家审查,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前期征地手续办理。
(五)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
经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古物流以严重资不抵债、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12月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宁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以相关部门未作出最终处理前,不宜进入破产程序为由,对大古物流的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2020年1月2日,大古物流就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宁破终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23年5月19日,大古物流收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依法提起公诉,并于2024年4月17日、18日开庭审理。
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索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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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披露日期 | 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宁东铁路 转让参股 公司股权 事 项 | 2019年 4月29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
2019年 12月27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 |
2020年 7月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25) | |
2022年 6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宁东铁路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7) | |
2023年 4月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宁东铁路解除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提案”(公告编号:2023-8) |
宁东铁路
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
线工程项 目
宁东铁路 电气化 改造及 电力贯通线工程 项 目 | 2022年 6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4)、“关于子公司宁东铁路公司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5) |
2022年 10月1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0) | |
2023年 4月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关于调整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及电力贯通线工程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 | |
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外部电源工程 | 2023年 11月23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8)、“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外部电源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9) |
— 106 —
2023年 12月27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外部电源工程获得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3) | |
西创运通上沟湾物流园项目 | 2024年 2月6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关于投资上沟湾物流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 |
大古物流 破产清算 事 项 | 2019年 10月30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关于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
2019年 12月3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 |
2020年 7月01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0-025) | |
2020年 11月13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 |
2023年 5月23日 |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 | |
2024年 4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 |
— 107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8,537 | 0.03% | 458,537 | 0.03%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58,537 | 0.03% | 458,537 | 0.03%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14,537 | 0.03% | 414,537 | 0.0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4,000 | 0.00% | 44,000 | 0.00%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7,916,198 | 99.97% | 1,457,916,198 | 99.97% | |||||
1、人民币 普通股 | 1,457,916,198 | 99.97% | 1,457,916,198 | 99.97% | |||||
2、境内上市 | 0 | 0.00% | 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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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1,458,374,735 | 100.00% | 1,458,374,73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109 —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49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7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 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 标记或 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夏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19% | 250,673,543.00 | 0 | 0.00 | 250,673,543.00 | 不适用 | 0 | |||||||
国家能源集团 宁夏煤业有限 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19% | 250,673,543.00 | 0 | 0.00 | 250,673,543.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国有法人 | 13.34% | 194,500,045.00 | -6,448,028 | 0.00 | 194,500,045.00 | 不适用 | 0 |
— 110 —
国家电投集团 宁夏能源铝业 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7% | 71,084,524.00 | 0 | 0.00 | 71,084,524.00 | 不适用 | 0 | ||||
华电国际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87% | 71,084,524.00 | 0 | 0.00 | 71,084,524.00 | 不适用 | 0 | ||||
郑慧霞 | 境内自然人 | 0.40% | 5,850,500.00 | +220,500 | 0.00 | 5,850,500.00 | 不适用 | 0 | ||||
郑毅仁 | 境内自然人 | 0.40% | 5,785,000.00 | +140,000 | 0.00 | 5,785,000.00 | 不适用 | 0 | ||||
杜瑞萍 | 境内自然人 | 0.37% | 5,380,700.00 | +43,600 | 0.00 | 5,380,700.00 | 不适用 | 0 | ||||
田泽训 | 境内自然人 | 0.34% | 4,950,000.00 | - | 0.00 | 4,950,000.00 | 不适用 | 0 | ||||
王莉 | 境内自然人 | 0.33% | 4,800,000.00 | -1,600,000 | 0.00 | 4,800,000.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673,5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673,543 |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0,673,5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673,543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4,500,0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500,045 |
— 111 —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71,084,5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84,524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71,084,5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84,524 | |
郑慧霞 | 5,85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50,500 | |
郑毅仁 | 5,7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85,000 | |
杜瑞萍 | 5,380,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0,700 | |
田泽训 | 4,9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50,000 | |
王莉 | 4,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杜瑞萍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5,306,200股股份;田泽训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4,200,000股股份;王莉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 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田泽训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戴耀宗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
— 112 —
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 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 日期 | 组织 机构 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王 勇 | 2009年09月09日 | 91640000694320542R | 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 113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宁夏回族 自治区 人民政府 | -- | 1958年10月25日 | -- |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114 —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 日期 | 注册 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 或管理活动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张胜利 | 2002年12月28日 | 2111146.640000万人民币 | 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化工建材,物资供销,房屋租赁,农林开发。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煤油、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硫磺、丙烯、乙烯、甲苯、苯、杂戊醇、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醛溶液、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批发(无储存)(按宁银危化经字(2016)00002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期限和范围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油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销售;管道燃气;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煤化工产品研发、检验检测;应急救援服务。 |
— 115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张卫东 | 1999年04月19日 | 3816453.514700万人民币 |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16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 117 —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18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4YCAA1B0008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耀忠、张宏瑾 |
审计报告正文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创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西部创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19 —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西部创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铁路运输收入事项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附注五、36所示,西部创业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铁路运输收入。2023年度铁路运输收入12.80亿元,占西部创业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76.88%,较上年增加14.16%。 由于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将对西部创业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对铁路运输收入的发生、准确性和截止,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了解和评价西部创业公司铁路运输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与西部创业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分析评估铁路运输收入增加的合理性; ?获取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确认的收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一致; ?从营业收入记录中选取样本执行抽样测试,检查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 ?对铁路运输业务的附属交易的关联方交易条款与相同或类似的非关联方交易的条款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关于关联交 |
— 120 —
易系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跨期的情形。
四、其他信息
西部创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西部创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西部创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西部创业公司、终止运营或
— 121 —
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西部创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122 —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西部创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西部创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西部创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
— 123 —
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耀忠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宏瑾 | ||
中国 北京 |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 124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78,354,203.01 | 1,681,633,329.58 |
应收票据 | 7,000,000.00 | 218,924,397.51 |
应收账款 | 189,625,435.27 | 226,797,859.84 |
应收款项融资 | 77,315,968.82 | |
预付款项 | 83,281,542.83 | 17,620,711.42 |
其他应收款 | 1,485,634.83 | 7,561,161.8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7,166,636.82 | 45,930,939.8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795,131.08 | 15,247,045.86 |
流动资产合计 | 2,420,708,583.84 | 2,291,031,414.6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0,576,400.00 | 167,478,4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109,849,378.73 | 108,633,990.07 |
固定资产 | 3,055,188,757.85 | 3,122,491,438.85 |
在建工程 | 69,883,292.75 | 24,980,182.1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8,959,319.36 | 20,714,585.88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9,505,636.05 | 378,362,398.14 |
长期待摊费用 | 2,883,199.88 | 3,251,999.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75,108.78 | 11,863,624.6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07,915.91 | 2,694,370.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42,429,009.31 | 3,840,470,989.82 |
资产总计 | 6,263,137,593.15 | 6,131,502,404.49 |
— 12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7,000,000.00 | 74,135,807.73 |
应付账款 | 127,637,759.62 | 193,492,394.53 |
预收款项 | 1,397,939.83 | 1,426,043.98 |
合同负债 | 24,926,142.21 | 23,011,681.89 |
应付职工薪酬 | 35,246,399.30 | 20,825,703.49 |
应交税费 | 70,651,806.99 | 82,064,778.21 |
其他应付款 | 105,295,152.46 | 89,290,855.8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321,311.32 | 5,321,311.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76,832.30 | 3,150,541.29 |
流动负债合计 | 375,432,032.71 | 487,397,806.9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款 | 55,454.09 | 25,454.0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008,333.97 | 1,038,325.46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925,373.1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637,767.87 | 40,299,026.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626,929.08 | 41,362,806.29 |
负债合计 | 421,058,961.79 | 528,760,613.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58,374,735.00 | 1,458,374,73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4,321,908,252.77 | 4,321,908,252.7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3,000.00 | |
专项储备 | 3,000,993.18 | |
盈余公积 | 135,249,454.68 | 135,249,454.6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3,453,811.09 | -315,854,644.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42,078,631.36 | 5,602,741,791.28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42,078,631.36 | 5,602,741,791.2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263,137,593.15 | 6,131,502,404.49 |
法定代表人:何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福瑾
— 126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73,645,165.54 | 696,152,732.64 |
应收票据 | 29,250,000.00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750,000.00 | |
预付款项 | 20,000.00 | 2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430,028,276.76 | 70,029,705.9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30,000,000.00 | 70,000,000.00 |
存货 | 23,681.39 | 23,813.5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07.16 | 238,877.80 |
流动资产合计 | 1,503,719,030.85 | 816,465,129.9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66,589,496.82 | 4,166,589,496.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635,918.52 | 6,136,745.00 |
固定资产 | 3,163,661.36 | 914,653.1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4,765.38 | 62,619.38 |
开发支出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6,768,427.00 | 166,154,881.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42,182,269.08 | 4,339,858,395.56 |
资产总计 | 5,845,901,299.93 | 5,156,323,525.52 |
— 12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60,717.94 | 1,714,153.37 |
预收款项 | 105,076.81 | 165,443.98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34,346.91 | 8,240,355.05 |
应交税费 | 266,323.68 | 179,629.33 |
其他应付款 | 1,968,619.78 | 2,358,954.8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8,867.90 | 1,018,867.90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53,953.02 | 13,677,404.5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1,453,953.02 | 13,677,404.5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58,374,735.00 | 1,458,374,73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4,806,087,705.57 | 4,806,087,705.5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49,160.91 | 1,749,160.91 |
未分配利润 | -431,764,254.57 | -1,123,565,480.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34,447,346.91 | 5,142,646,121.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845,901,299.93 | 5,156,323,525.52 |
— 12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65,275,473.36 | 1,785,385,753.15 |
其中:营业收入 | 1,665,275,473.36 | 1,785,385,753.15 |
利息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57,545,186.56 | 1,440,757,838.71 |
其中:营业成本 | 1,322,234,415.31 | 1,377,206,004.7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税金及附加 | 8,831,745.94 | 11,718,236.43 |
销售费用 | 382,900.27 | 1,680,124.69 |
管理费用 | 75,831,494.66 | 74,821,863.36 |
研发费用 | 5,973,315.04 | 11,204,070.25 |
财务费用 | -55,708,684.66 | -35,872,460.79 |
其中:利息费用 | 1,721,911.50 | |
利息收入 | 55,717,421.39 | 37,613,846.44 |
加:其他收益 | 2,177,885.26 | 1,865,514.7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98,000.00 | 7,254,4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10,470.56 | 1,101,420.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494,746.4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80.8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4,416,642.62 | 331,361,783.94 |
加:营业外收入 | 1,191,669.43 | 6,084,493.21 |
减:营业外支出 | 14,509,083.34 | 36,213,818.8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1,099,228.71 | 301,232,458.26 |
减:所得税费用 | 58,698,395.45 | 63,256,694.92 |
— 12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2,400,833.26 | 237,975,763.3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2,400,833.26 | 237,975,763.3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2,400,833.26 | 237,975,763.34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000.00 | -765,534.8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3,000.00 | -765,534.8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3,000.00 | -765,534.8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63,000.00 | -765,534.8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2,337,833.26 | 237,210,228.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2,337,833.26 | 237,210,228.5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662 | 0.163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662 | 0.1632 |
法定代表人:何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福瑾
— 130 —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71,336.79 | 3,774,058.82 |
减:营业成本 | 502,097.92 | 592,865.64 |
税金及附加 | 56,968.53 | 41,330.31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2,751,616.28 | 30,049,639.7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4,722,687.33 | -14,803,957.68 |
其中:利息费用 | 517,875.00 | 1,176,976.39 |
利息收入 | 25,240,562.33 | 15,980,934.07 |
加:其他收益 | 119,369.37 | 117,207.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84.87 | 6,625,289.0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17,484.2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1,801,225.89 | 112,719,193.00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51.9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1,801,225.89 | 112,717,541.10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1,801,225.89 | 112,717,541.1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1,801,225.89 | 112,717,541.1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91,801,225.89 | 112,717,541.1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744 | 0.077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744 | 0.0773 |
— 131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30,757,370.81 | 2,657,280,307.9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32,955.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797,342.01 | 34,259,048.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93,887,667.94 | 2,691,539,356.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90,319,791.79 | 1,688,620,963.5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1,545,400.73 | 288,295,906.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3,995,712.09 | 143,284,094.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515,564.95 | 22,495,724.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1,376,469.56 | 2,142,696,68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511,198.38 | 548,842,667.3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1,477.5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477.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7,083,620.14 | 24,929,067.3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083,620.14 | 24,929,067.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083,620.14 | -24,657,589.8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333,359.7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333,359.7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18,944.2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18,944.2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333,359.71 | -22,518,944.2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3,760,937.95 | 501,666,133.2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8,665,240.90 | 1,126,999,107.6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32,426,178.85 | 1,628,665,240.90 |
— 13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2,437.50 | 231,713.5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62,313.39 | 8,441,789.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84,750.89 | 8,673,502.9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78.6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513,671.47 | 24,911,098.6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495.87 | 44,033.1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60,967.40 | 10,678,589.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646,313.34 | 35,633,721.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61,562.45 | -26,960,218.2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90,000,000.00 | 198,823,023.6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407.0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766,619.4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130,407.02 | 742,589,643.0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65,598.45 | 209,006.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5,598.45 | 510,209,006.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064,808.57 | 232,380,637.0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7,875.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875.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875.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7,785,371.12 | 205,420,418.8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6,752,566.48 | 481,332,147.6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4,537,937.60 | 686,752,566.48 |
— 13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63,000.00 | 3,000,993.18 | 135,249,454.68 | -315,854,644.35 | 5,602,741,791.28 | 5,602,741,791.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63,000.00 | 3,000,993.18 | 135,249,454.68 | -315,854,644.35 | 5,602,741,791.28 | 5,602,741,791.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63,000.00 | -3,000,993.18 | 242,400,833.26 | 239,336,840.08 | 239,336,840.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2,400,833.26 | 242,400,833.26 | 242,400,833.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00,993.18 | -3,000,993.18 | -3,000,993.18 | ||||||||||||
1.本期提取 | 10,410,750.41 | 10,410,750.41 | 10,410,750.41 | ||||||||||||
2.本期使用 | -13,411,743.59 | -13,411,743.59 | -13,411,743.59 | ||||||||||||
(六)其他 | -63,000.00 | -63,000.00 | -63,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0.00 | 135,249,454.68 | -73,453,811.09 | 5,842,078,631.36 | 5,842,078,631.36 |
— 13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828,534.81 | 14,156,096.38 | 135,249,454.68 | -553,830,407.69 | 5,376,686,665.95 | 5,376,686,665.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828,534.81 | 14,156,096.38 | 135,249,454.68 | -553,830,407.69 | 5,376,686,665.95 | 5,376,686,665.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765,534.81 | -11,155,103.20 | 237,975,763.34 | 226,055,125.33 | 226,055,125.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7,975,763.34 | 237,975,763.34 | 237,975,763.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155,103.20 | -11,155,103.20 | -11,155,103.20 | ||||||||||||
1.本期提取 | 9,136,521.74 | 9,136,521.74 | 9,136,521.74 | ||||||||||||
2.本期使用 | -20,291,624.94 | -20,291,624.94 | -20,291,624.94 | ||||||||||||
(六)其他 | -765,534.81 | -765,534.81 | -765,534.8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321,908,252.77 | 63,000.00 | 3,000,993.18 | 135,249,454.68 | -315,854,644.35 | 5,602,741,791.28 | 5,602,741,791.28 |
— 13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87,705.57 | 1,749,160.91 | -1,123,565,480.46 | 5,142,646,121.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87,705.57 | 1,749,160.91 | -1,123,565,480.46 | 5,142,646,121.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1,801,225.89 | 691,801,225.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1,801,225.89 | 691,801,225.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87,705.57 | 1,749,160.91 | -431,764,254.57 | 5,834,447,346.91 |
— 13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60,796.24 | 1,749,160.91 | -1,236,283,021.56 | 5,029,901,670.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60,796.24 | 1,749,160.91 | -1,236,283,021.56 | 5,029,901,670.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909.33 | 112,717,541.10 | 112,744,450.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717,541.10 | 112,717,541.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6,909.33 | 26,909.3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58,374,735.00 | 4,806,087,705.57 | 1,749,160.91 | -1,123,565,480.46 | 5,142,646,1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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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发〔1993〕79号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736号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于199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1100624900808C,法定代表人:何旭东;注册资本为145,837.4735万元,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一楼,总部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
本公司属铁路运输业,主要从事铁路运输、供应链贸易服务、房地产租赁及葡萄酒销售业务。铁路运输货物主要为煤炭,供应链贸易业务以铁路运输为依托,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上下游客户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销售、信息等服务。
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4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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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铁路运输、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务、供应链贸易服务、酒店服务。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若公司营业周期不同于12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的,应说明营业周期及确定依据。
4、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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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笔20万以上;参照自治区国资委对资产核销的规定《宁国资发〔2022〕42 号》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个项目预计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 |
重要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单项金额超过利润总额3%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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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一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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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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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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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公司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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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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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
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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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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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参照本公司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2)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测试方法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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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一、1。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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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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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本公司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本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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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附注五、9.(4)金融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11、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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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产品和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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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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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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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40 | 5 | 4.75-2.38 |
土地使用权 | 44 | 0 | 2.27 |
1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线路资产、机车车辆、信号设备、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起动设备、传导设备、电气化供电设备、工具及器具、办公设备、高价互换配件、信息技术设备、仪器仪表、其他设备十四类。
(2)折旧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车车辆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 | 11.88-7.92 |
线路 | ||||
其中:路基 | 年限平均法 | 50 | 5 | 1.90 |
道口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4.75-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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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 | 年限平均法 | 50 | 5 | 1.90 |
其他桥涵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11 |
涵渠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11 |
防护林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线路隔离网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钢轨、轨枕、道碴 | 年限平均法 | 25 | 7 | 3.72 |
道岔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信号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0 | 5 | 11.88-9.50 |
房屋建筑物 | ||||
其中:一般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4.75-2.38 |
简易房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5 | 19.00-3.17 |
机械动力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 | 5 | 11.88-6.79 |
运输起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传导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6 | 5 | 5.94 |
电气化供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仪器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工具及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9.00-11.88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9.00-11.88 |
高价互换配件 | 年限平均法 | 6-10 | 5 | 15.83-9.50 |
信息技术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6 | 5 | 19.00-5.94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6 | 5 | 19.00-5.94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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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很少或几乎不再为建造固定资产发生支出;(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4)开始生产或试运行,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 |
运输工具、机器设备 | (1)单套设备能够单独投产运行,且独立于其他装置或流程产出合格产品或提供服务;(2)联合设备能够联合试运行成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提供服务;(3)配套设备以联合装置整体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 |
16、生物资产
本公司生物资产为生产性生物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葡萄林 | 22 | 0 |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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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其他无形资产,在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8、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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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在进行除商誉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水权转换费和其他本公司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该项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水权转换费用的摊销年限为10年。
20、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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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1、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由于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剪而给予职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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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2、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铁路运输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及代维代管服务业务。
(1)铁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务业务通常与客户签订框架式服务合同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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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价,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时,以每项独立运输任务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每批货物从客户指定的起始站运输至终点站并完成辅助的调车作业、中转技术作业及在运输过程中的其他相关技术作业,在该单项运输任务完成后取得经客户确认的货物交接和相关作业票据,按照与客户确认实际运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服务收入。
(2)供应链贸易服务
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通常与客户签订框架式购销合同并约定购销数量,为客户/供应商提供货物购销业务时,以每项独立购销业务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在交易过程中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承担存货风险,将物流服务和商品交易进行整合后出售,并能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的价格,则本公司在该交易中为主要责任人,按合同约定的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本公司在经过市场摸排和交易磋商后,与客户签订框架式购销合同并约定购销数量,本公司在向客户交货时的交货地点与上游供应商向本公司的交货地点一致,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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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维代管服务
代维代管服务业务通常在服务期限内持续为客户提供服务,故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按照直线法确定履约进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服务收入。
除上述三项主要业务,对于葡萄酒等商品销售业务,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按照交付商品的数量和合同约定单价确认销售收入;资产租赁等让渡资产使用权业务,作为在某一时段的履约义务,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直线法确定履约进度,按照履约进度确认营业收入。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财政拨款、税收减免等。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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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公司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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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6、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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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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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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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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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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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持有的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7亿股股权(非上市股权投资)进行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以确定是否存在公允价值变动。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 执行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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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影响 |
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 执行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无影响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生产、委托加工环节销售酒类收入 | 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15% |
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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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第二条)的规定,宁东铁路自用土地免征土地税,减免期限:2023-01-01到2023-12-31。
(2)宁东铁路继续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第二条)的规定免征房产税,减免期限:
2023-01-01到2023-12-31。
(3)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庄公司”)经宁夏银川市国家税务局以银金国税通字〔2016〕5246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符合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免期限:永久。
(4)酒庄公司经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以银金国税税通〔2018〕42328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五)款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5)酒庄公司经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银金凤地税税通〔2018〕2778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对位于国营银川林场的土地4,141,420.70平方米,位于青铜峡市树新林场鸽子山分场图例5,333,360平方米的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直接用于农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6)宁东铁路根据银川市兴庆北区国家税务局银兴北国税字〔2012〕02号“税收优惠批准通知书”的批准,宁东铁路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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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宁东铁路本期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7)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古物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古物流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具体产业项目,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故大古物流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8)宁东铁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三十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上述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9)宁东铁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对本年新购入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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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3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23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 系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2,032,426,178.85 | 1,628,665,240.90 |
其他货币资金 | 45,928,024.16 | 52,968,088.68 |
合计 | 2,078,354,203.01 | 1,681,633,329.58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000,000.00 | 218,924,397.51 |
合计 | 7,000,000.00 | 218,924,397.51 |
(2)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 | 账面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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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票据 | 7,000,000.00 | 100% | 7,000,000.00 | 218,924,397.51 | 100% | 218,924,397.51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000,000.00 | 100% | 7,000,000.00 | 218,924,397.51 | 100% | 218,924,397.51 | ||||
其他承兑汇票 | ||||||||||
合计 | 7,000,000.00 | 100% | 7,000,000.00 | 218,924,397.51 | 100% | 218,924,397.51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7,000,000.00 | ||
其他承兑汇票 | |||
合计 | 7,000,00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信用损失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000,000.00 |
合计 | 7,000,000.00 |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5,048,266.93 | 233,595,827.53 |
1至2年 | 256,887.35 | 13,158.00 |
— 176 —
2至3年 | 13,158.00 | |
3年以上 | 11,340,239.13 | 11,340,239.13 |
3至4年 | 1,271,455.72 | |
4至5年 | 1,271,455.72 | |
5年以上 | 10,068,783.41 | 10,068,783.41 |
合计 | 206,658,551.41 | 244,949,224.66 |
(2)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177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 9,587,261.50 | 4.64% | 9,587,261.50 | 100.00% | 0.00 | 9,587,261.50 | 3.91% | 9,587,261.50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7,071,289.91 | 95.36% | 7,445,854.64 | 3.78% | 189,625,435.27 | 235,361,963.16 | 96.09% | 8,564,103.32 | 3.64% | 226,797,859.84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197,071,289.91 | 95.36% | 7,445,854.64 | 3.78% | 189,625,435.27 | 235,361,963.16 | 96.09% | 8,564,103.32 | 3.64% | 226,797,859.84 |
合计 | 206,658,551.41 | 100.00% | 17,033,116.14 | 8.24% | 189,625,435.27 | 244,949,224.66 | 100.00% | 18,151,364.82 | 7.41% | 226,797,859.84 |
— 178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9,587,261.5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 | 4,379,468.66 | 4,379,468.66 | 4,379,468.66 | 4,379,468.6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 | 1,882,184.06 | 1,882,184.06 | 1,882,184.06 | 1,882,184.0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公司 | 1,024,696.92 | 1,024,696.92 | 1,024,696.92 | 1,024,696.92 | 100.00% | 对方已破产重整,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世纪汉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100.50 | 100,100.50 | 100,100.50 | 100,100.5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大连仁合能源有限公司 | 268,735.00 | 268,735.00 | 268,735.00 | 268,735.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阜平县利达矿产品经销处 | 280,262.00 | 280,262.00 | 280,262.00 | 280,262.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河北聚阳商贸有限公司 | 219,095.25 | 219,095.25 | 219,095.25 | 219,095.25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江苏鹏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411,014.10 | 411,014.10 | 411,014.10 | 411,014.1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天津明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285,577.00 | 285,577.00 | 285,577.00 | 285,577.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其他 | 736,128.01 | 736,128.01 | 736,128.01 | 736,128.0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小 |
合计 | 9,587,261.50 | 9,587,261.50 | 9,587,261.50 | 9,587,261.5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7,445,854.6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
1年以内小计 | 195,048,266.93 | 5,851,448.00 | 3.00% |
1至2年 | 256,887.35 | 12,844.37 | 5.00% |
2至3年 | 13,158.00 | 1,315.80 | 1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246,758.80 | 74,027.64 | 30.00% |
5年以上 | 1,506,218.83 | 1,506,218.83 | 100.00% |
合计 | 197,071,289.91 | 7,445,854.64 |
— 17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 9,587,261.50 | 9,587,261.5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 8,564,103.32 | -1,118,248.68 | 7,445,854.64 | |||
合计 | 18,151,364.82 | -1,118,248.68 | 17,033,116.14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电电力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 | 76,953,652.97 | 0.00 | 76,953,652.97 | 37.24% | 2,308,609.59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76,799,832.42 | 0.00 | 76,799,832.42 | 37.16% | 2,322,019.85 |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 14,881,073.89 | 0.00 | 14,881,073.89 | 7.20% | 446,432.22 |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4,057,091.57 | 0.00 | 14,057,091.57 | 6.80% | 421,712.75 |
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 | 4,379,468.66 | 0.00 | 4,379,468.66 | 2.12% | 4,379,468.66 |
合计 | 187,071,119.51 | 0.00 | 187,071,119.51 | 90.52% | 9,878,243.07 |
4、应收款项融资
— 180 —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7,315,968.82 | |
合计 | 77,315,968.82 |
(2)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相关金额为0.00元(2022年12月3日:63,000.00元)。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特征类似,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此外,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85,634.83 | 7,561,161.81 |
合计 | 1,485,634.83 | 7,561,161.81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非关联方往来款项 | 80,000.00 | 80,000.00 |
职工借款及备用金 | 18,626.52 | 181,755.36 |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 165,487.84 | 142,172.34 |
应收的各种保证金、押金、定金 | 1,356,060.38 | 3,148,460.38 |
合同终止执行应收款 | 2,670,654.82 | 2,670,654.82 |
诉讼案件执行款 | 4,378,512.00 | |
其他 | 526,351.02 | 776,314.98 |
合计 | 4,817,180.58 | 11,377,869.8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64,831.10 | 7,669,034.34 |
— 181 —
1至2年 | 449,454.38 | 128,630.00 |
2至3年 | 28,630.00 | |
3年以上 | 3,274,265.10 | 3,580,205.54 |
5年以上 | 3,274,265.10 | 3,580,205.54 |
合计 | 4,817,180.58 | 11,377,869.88 |
3)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182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2,750,524.82 | 57.10% | 2,750,524.82 | 100.00% | 0.00 | 2,750,524.82 | 24.17% | 2,750,524.82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2,066,655.76 | 42.90% | 581,020.93 | 28.11% | 1,485,634.83 | 8,627,345.06 | 75.83% | 1,066,183.25 | 12.36% | 7,561,161.81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2,066,655.76 | 42.90% | 581,020.93 | 28.11% | 1,485,634.83 | 8,627,345.06 | 75.83% | 1,066,183.25 | 12.36% | 7,561,161.81 |
合计 | 4,817,180.58 | 100.00% | 3,331,545.75 | 69.16% | 1,485,634.83 | 11,377,869.88 | 100.00% | 3,816,708.07 | 33.55% | 7,561,161.81 |
— 183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750,524.82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670,654.82 | 2,670,654.82 | 2,670,654.82 | 2,670,654.82 | 100.00%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全部收回,收回可能性小 |
中勤万信资产评估公司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100.00% | 上市遗留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
李晓明 | 8,870.00 | 8,870.00 | 8,870.00 | 8,870.00 | 100.00% | 上市遗留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
罗赟伟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上市遗留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2,750,524.82 | 2,750,524.82 | 2,750,524.82 | 2,750,524.82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581,020.9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
1年以内 | 1,064,831.10 | 31,944.93 | 3.00% |
1至2年 | 449,454.38 | 22,472.72 | 5.00% |
2至3年 | 28,630.00 | 2,863.00 | 1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23,740.28 | 523,740.28 | 100.00% |
合计 | 2,066,655.76 | 581,020.93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单位:元
信用损失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184 —
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66,183.25 | 2,750,524.82 | 3,816,708.0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29,221.88 | -229,221.8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核销 | 255,940.44 | 255,940.44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81,020.93 | 2,750,524.82 | 3,331,545.7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信用损失准备情况本期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50,524.82 | 2,750,524.82 | ||||
账龄组合 | 1,066,183.25 | -229,221.88 | 255,940.44 | 581,020.93 | ||
合计 | 3,816,708.07 | -229,221.88 | 255,940.44 | 3,331,545.75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55,940.44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唐山市冠华玻璃厂 | 其他 | 255,940.44 | 已注销无法收回 | 国资委审批 | 否 |
— 185 —
合计 | 255,940.44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涉诉资金 | 2,670,654.82 | 5年以上 | 55.44% | 2,670,654.82 |
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应收的各种保证金、押金、定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10.38% | 15,000.00 |
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 | 应收的各种保证金、押金、定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6.23% | 9,000.00 |
烟台张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 | 243,707.54 | 5年以上 | 5.06% | 243,707.54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灵武市供电公司 | 应收的各种保证金、押金、定金 | 197,000.00 | 1-2年 | 4.09% | 9,850.00 |
合计 | 3,911,362.36 | 81.20% | 2,948,212.36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86 —
1年以内 | 83,281,542.83 | 100.00% | 17,620,711.42 | 100.00% |
合计 | 83,281,542.83 | 17,620,711.42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51,353,787.10 | 1年以内 | 61.66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8,904,959.90 | 1年以内 | 22.70 |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10,522,219.80 | 1年以内 | 12.63 |
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896,176.60 | 1年以内 | 1.08 |
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889,060.79 | 1年以内 | 1.07 |
合计 | 82,566,204.19 | — | 99.14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532,588.70 | 553,690.54 | 41,978,898.16 | 41,900,147.34 | 603,345.55 | 41,296,801.79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8,581,236.74 | 4,688,506.57 | 3,892,730.17 | 7,792,042.62 | 4,703,890.70 | 3,088,151.92 |
库存商品 | 1,240,524.01 | 1,240,524.01 | 1,420,138.52 | 1,420,138.52 | ||
周转材料 | 54,484.48 | 54,484.48 | 125,847.60 | 125,847.60 | ||
合计 | 52,408,833.93 | 5,242,197.11 | 47,166,636.82 | 51,238,176.08 | 5,307,236.25 | 45,930,939.83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03,345.55 | 49,655.01 | 553,690.54 |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4,703,890.70 | 15,384.13 | 4,688,506.57 | |||
合计 | 5,307,236.25 | 65,039.14 | 5,242,197.11 |
— 187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房租、物业费等) | 322,762.14 | 2,497,959.53 |
待抵扣进项税 | 13,365,651.69 | 12,512,916.08 |
预缴税款 | 106,717.25 | 236,170.25 |
合计 | 13,795,131.08 | 15,247,045.86 |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本年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0,576,400.00 | 167,478,400.00 |
其中: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款 | 170,576,400.00 | 167,478,400.00 |
合计 | 170,576,400.00 | 167,478,400.00 |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722,044.90 | 74,119,912.92 | 179,841,957.8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32,811.47 | 13,832,811.47 | ||
(1)外购 | ||||
(2)固定资产转入 | 13,832,811.47 | 13,832,811.4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19,554,856.37 | 74,119,912.92 | 193,674,769.2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9,628,309.15 | 17,406,949.28 | 67,035,258.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90,544.87 | 1,712,545.77 | 9,303,090.64 | |
(1)计提或摊销 | 2,751,093.21 | 1,712,545.77 | 4,463,638.98 |
— 188 —
(2)固定资产转入 | 4,839,451.66 | 4,839,451.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7,218,854.02 | 19,119,495.05 | 76,338,349.0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172,709.32 | 4,172,709.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14,332.17 | 3,314,332.17 | ||
(1)计提 | ||||
(2)固定资产转入 | 3,314,332.17 | 3,314,332.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487,041.49 | 7,487,041.4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848,960.86 | 55,000,417.87 | 109,849,378.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921,026.43 | 56,712,963.64 | 108,633,990.0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55,188,757.85 | 3,122,491,438.8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055,188,757.85 | 3,122,491,438.8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189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线路资产 | 机车车辆 | 信号设备 | 机械动力设备 | 运输起动设备 | 传导设备 | 工具及器具 | 办公设备 | 高价互换配件 | 信息技术设备 | 仪器仪表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3,698,727.82 | 3,516,983,823.11 | 433,396,134.56 | 140,987,967.76 | 26,023,795.07 | 9,913,550.10 | 55,363,471.81 | 18,589,725.86 | 436,868.08 | 9,496,842.08 | 95,418,759.45 | 19,028,005.56 | 22,902,606.48 | 4,752,240,277.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5,309.36 | 18,799,830.39 | 55,401,415.94 | 21,353,195.33 | 932,896.53 | 1,135,434.02 | 1,156,810.31 | 421,532.24 | 47,518.69 | 147,876.10 | 8,478,655.52 | 1,368,008.86 | 4,816,265.12 | 115,094,748.41 |
(1)购置 | 81,587.58 | 583,130.26 | 55,401,415.94 | 250,371.68 | 932,896.53 | 1,135,434.02 | 134,219.27 | 421,532.24 | 47,518.69 | 147,876.10 | 8,445,205.97 | 1,368,008.86 | 3,916,143.84 | 72,865,340.98 |
(2)在建工程转入 | 953,721.78 | 18,216,700.13 | 21,102,823.65 | 1,022,591.04 | 33,449.55 | 900,121.28 | 42,229,407.4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280,118.31 | 210,000.00 | 16,450,591.89 | 9,839,965.09 | 562,244.28 | 271,366.45 | 253,496.82 | 238,978.39 | 13,110.97 | 41,935.90 | 5,300,273.65 | 211,093.42 | 349,567.69 | 50,022,742.86 |
(1)处置或报废 | 2,447,306.84 | 210,000.00 | 16,450,591.89 | 9,839,965.09 | 562,244.28 | 271,366.45 | 253,496.82 | 238,978.39 | 13,110.97 | 41,935.90 | 5,300,273.65 | 211,093.42 | 349,567.69 | 36,189,931.39 |
(2)转出 | 13,832,811.47 | 13,832,811.47 | ||||||||||||
4.期末余额 | 388,453,918.87 | 3,535,573,653.50 | 472,346,958.61 | 152,501,198.00 | 26,394,447.32 | 10,777,617.67 | 56,266,785.30 | 18,772,279.71 | 471,275.80 | 9,602,782.28 | 98,597,141.32 | 20,184,921.00 | 27,369,303.91 | 4,817,312,283.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3,661,642.33 | 988,469,626.26 | 202,866,541.32 | 107,358,862.86 | 20,512,392.85 | 5,634,246.52 | 31,848,005.65 | 14,685,956.32 | 217,571.51 | 6,868,037.63 | 66,506,401.50 | 4,581,412.92 | 14,690,179.08 | 1,607,900,876.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71,900.82 | 97,631,738.33 | 35,231,886.61 | 12,420,410.75 | 1,142,384.91 | 542,587.15 | 3,067,759.84 | 1,467,088.54 | 60,955.51 | 628,680.62 | 7,001,240.71 | 2,435,842.19 | 1,524,233.36 | 173,326,709.34 |
(1)计提 | 10,171,900.82 | 97,631,738.33 | 35,231,886.61 | 12,420,410.75 | 1,142,384.91 | 542,587.15 | 3,067,759.84 | 1,467,088.54 | 60,955.51 | 628,680.62 | 7,001,240.71 | 2,435,842.19 | 1,524,233.36 | 173,326,709.34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03,324.70 | 135,915.36 | 16,195,062.28 | 9,136,439.37 | 534,132.06 | 94,398.07 | 202,868.73 | 188,313.44 | 11,666.70 | 39,839.10 | 4,937,134.85 | 147,002.83 | 311,593.13 | 37,637,690.62 |
(1)处置或报废 | 863,873.04 | 135,915.36 | 16,195,062.28 | 9,136,439.37 | 534,132.06 | 94,398.07 | 202,868.73 | 188,313.44 | 11,666.70 | 39,839.10 | 4,937,134.85 | 147,002.83 | 311,593.13 | 32,798,238.96 |
(2)转出 | 4,839,451.66 | 4,839,451.66 | ||||||||||||
4.期末余额 | 148,130,218.45 | 1,085,965,449.23 | 221,903,365.65 | 110,642,834.24 | 21,120,645.70 | 6,082,435.60 | 34,712,896.76 | 15,964,731.42 | 266,860.32 | 7,456,879.15 | 68,570,507.36 | 6,870,252.28 | 15,902,819.31 | 1,743,589,895.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493,436.52 | 5,354,525.62 | 21,847,962.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14,332.17 | 3,314,332.17 | ||||||||||||
(1)处置或报废 | ||||||||||||||
(2)转出 | 3,314,332.17 | 3,314,332.17 | ||||||||||||
4.期末余额 | 13,179,104.35 | 5,354,525.62 | 18,533,629.9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7,144,596.07 | 2,444,253,678.65 | 250,443,592.96 | 41,858,363.76 | 5,273,801.62 | 4,695,182.07 | 21,553,888.54 | 2,807,548.29 | 204,415.48 | 2,145,903.13 | 30,026,633.96 | 13,314,668.72 | 11,466,484.60 | 3,055,188,757.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543,648.97 | 2,523,159,671.23 | 230,529,593.24 | 33,629,104.90 | 5,511,402.22 | 4,279,303.58 | 23,515,466.16 | 3,903,769.54 | 219,296.57 | 2,628,804.45 | 28,912,357.95 | 14,446,592.64 | 8,212,427.40 | 3,122,491,438.85 |
— 190 —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90,860.18 |
机械动力设备 | 1,380,648.40 |
办公设备 | 592.95 |
其他设备 | 6,046.96 |
合计 | 1,478,148.49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鸳鸯湖站生产综合楼 | 5,598,616.00 | 申请办理中 |
新华桥新建综合用房 | 1,915,259.43 | 申请办理中 |
老庄子站综合楼 | 1,208,606.69 | 申请办理中 |
红梁子站综合楼 | 1,409,797.12 | 申请办理中 |
合计 | 10,132,279.24 |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9,883,292.75 | 24,980,182.17 |
合计 | 69,883,292.75 | 24,980,182.1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19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临河A区至红墩子铁路 | 8,142,356.71 | 8,142,356.71 | 8,142,356.71 | 8,142,356.71 | ||
电气化改造 | 19,074,452.22 | 13,683,508.93 | 5,390,943.29 | 19,074,452.22 | 13,683,508.93 | 5,390,943.29 |
大枣线、古范线无缝线路换铺 | 514,150.94 | 514,150.94 | ||||
四站信号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10,151,198.48 | 10,151,198.48 | ||||
鸭子荡站、红柳站、清水营站计算机联锁系统改造项目 | 17,612,663.60 | 17,612,663.60 | ||||
物流园项目(上沟湾、鸳鸯湖、梅花井) | 2,135,765.76 | 2,135,765.76 | 2,000,740.66 | 2,000,740.66 | ||
古窑子生产基地油库罐区改造 | 39,622.64 | 39,622.64 | ||||
氢能机车加氢充电站电源 | 234,677.17 | 234,677.17 | ||||
NX70型铁路共用平车 | 1,141,513.27 | 1,141,513.27 | ||||
大枣线沿线道口房屋改造 | 394,328.83 | 394,328.83 | ||||
铁路线路安全隔离设施 | 500,621.10 | 500,621.10 | ||||
室内改造-机要室改造 | 33,449.55 | 33,449.55 | ||||
无缝线路换铺及上宁线水害治理工程项目 | 625,188.68 | 625,188.68 | 625,188.68 | 625,188.68 | ||
电气化建设项目 | 41,834,061.21 | 41,834,061.21 | 6,238,417.77 | 6,238,417.77 | ||
合计 | 91,709,158.39 | 21,825,865.64 | 69,883,292.75 | 46,806,047.81 | 21,825,865.64 | 24,980,182.17 |
— 19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临河A区至红墩子铁路 | 8,142,356.71 | 8,142,356.71 | 停滞 | 自有资金 | ||||||||
电气化改造 | 997,000,000.00 | 19,074,452.22 | 19,074,452.22 | 1.91% | 停滞 | 自有资金 | ||||||
大枣线、古范线无缝线路换铺 | 67,400,000.00 | 514,150.94 | 514,150.94 | 0.76% | 1.00% | 自有资金 | ||||||
四站信号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24,073,800.00 | 10,151,198.48 | 12,287,896.65 | 22,439,095.13 | 93.21% | 100.00% | 自有资金 | |||||
鸭子荡站、红柳站、清水营站计算机联锁系统改造项目 | 23,000,000.00 | 17,612,663.60 | 17,612,663.60 | 76.58% | 85.00% | 自有资金 | ||||||
电气化建设项目 | 1,486,460,000.00 | 6,238,417.77 | 35,595,643.44 | 41,834,061.21 | 2.81% | 25.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 | 43,606,425.18 | 66,010,354.63 | 22,439,095.13 | 87,177,684.68 |
— 193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 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706,067.41 | 38,706,067.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38,706,067.41 | 38,706,067.41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991,481.53 | 17,991,481.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5,266.52 | 1,755,266.52 | |||
(1)计提 | 1,755,266.52 | 1,755,266.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9,746,748.05 | 19,746,748.0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59,319.36 | 18,959,319.3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714,585.88 | 20,714,585.88 |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194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27,518,753.34 | 5,814,793.27 | 533,333,546.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018,353.55 | 1,991.15 | 33,020,344.70 | ||
(1)购置 | 33,018,353.55 | 1,991.15 | 33,020,344.7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60,537,106.89 | 5,816,784.42 | 566,353,891.3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0,536,892.30 | 4,434,256.17 | 154,971,148.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20,627.35 | 256,479.44 | 11,877,106.79 | ||
(1)计提 | 11,620,627.35 | 256,479.44 | 11,877,106.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2,157,519.65 | 4,690,735.61 | 166,848,255.2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8,379,587.24 | 1,126,048.81 | 399,505,636.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6,981,861.04 | 1,380,537.10 | 378,362,398.14 |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 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外墙改造费 | 287,999.96 | 32,000.04 | 255,999.92 | ||
世纪大饭店消防工程改造费 | 612,000.00 | 68,000.04 | 543,999.96 | ||
水权转换费 | 2,352,000.00 | 268,800.00 | 2,083,200.00 | ||
合计 | 3,251,999.96 | 368,800.08 | 2,883,199.88 |
— 195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0,127,102.15 | 7,844,963.72 | 51,457,344.67 | 8,236,798.9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008,333.97 | 151,250.10 | 1,038,325.46 | 155,748.82 |
成本费用税会差 | 5,956,000.00 | 893,4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521,600.00 | 378,240.00 | ||
无缝线路换铺下账损失 | 19,871,949.40 | 2,980,792.41 | 19,871,949.40 | 2,980,792.41 |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 | 2,698,017.00 | 404,702.55 | 746,963.42 | 112,044.51 |
合计 | 79,661,402.52 | 12,275,108.78 | 75,636,182.95 | 11,863,624.6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评估增值 | 215,337,962.73 | 32,300,694.41 | 224,015,911.56 | 33,602,386.73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68,337,423.07 | 10,250,613.46 | 44,644,266.72 | 6,696,640.0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76,400.00 | 86,460.00 | ||
合计 | 284,251,785.80 | 42,637,767.87 | 268,660,178.28 | 40,299,026.74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326,293.95 | 23,664,501.57 |
可抵扣亏损 | 155,682,251.83 | 174,632,593.21 |
合计 | 179,008,545.78 | 198,297,094.7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196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25,659,912.86 | ||
2024年 | 82,243,561.06 | 82,243,561.06 | |
2025年 | 30,097,789.97 | 30,097,789.97 | |
2026年 | 21,281,258.54 | 21,281,258.54 | |
2027年 | 15,350,070.78 | 15,350,070.78 | |
2028年 | 6,709,571.48 | ||
合计 | 155,682,251.83 | 174,632,593.21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税金 | 3,307,915.91 | 3,307,915.91 | 2,694,370.09 | 2,694,370.09 | ||
合计 | 3,307,915.91 | 3,307,915.91 | 2,694,370.09 | 2,694,370.09 |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000,000.00 | 74,135,807.73 |
合计 | 7,000,000.00 | 74,135,807.73 |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70,196,930.56 | 93,171,239.40 |
设备款 | 32,806,621.79 | 67,413,683.19 |
服务款 | 24,634,207.27 | 32,907,471.94 |
合计 | 127,637,759.62 | 193,492,394.5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5,60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5,600,000.00 |
— 197 —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5,321,311.32 | 5,321,311.32 |
其他应付款 | 99,973,841.14 | 83,969,544.48 |
合计 | 105,295,152.46 | 89,290,855.80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339,764.20 | 4,339,764.20 |
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81,547.12 | 981,547.12 |
合计 | 5,321,311.32 | 5,321,311.32 |
说明:应付股利为子公司宁东铁路2014年以前应分配的股利余额。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项 | 83,872,380.79 | 72,644,012.40 |
保证金、押金 | 12,337,786.55 | 7,133,758.10 |
代垫代扣款 | 2,130,196.60 | 2,637,432.18 |
其他 | 1,633,477.20 | 1,554,341.80 |
合计 | 99,973,841.14 | 83,969,544.4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 72,644,012.40 | 税收滞纳金,因大古物流资金不足无力缴纳 |
合计 | 72,644,012.40 |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费 | 1,397,939.83 | 1,426,043.98 |
— 198 —
合计 | 1,397,939.83 | 1,426,043.98 |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结算销售商品款 | 24,347.79 | 2,250,324.39 |
未结算运费 | 24,901,794.42 | 20,761,357.50 |
合计 | 24,926,142.21 | 23,011,681.89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808,636.05 | 267,891,993.47 | 253,618,947.06 | 35,081,682.4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842.44 | 43,695,178.57 | 43,547,529.17 | 155,491.84 |
三、辞退福利 | 9,225.00 | 9,225.00 | ||
合计 | 20,825,703.49 | 311,587,172.04 | 297,166,476.23 | 35,246,399.3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950,091.99 | 200,270,157.34 | 185,354,977.07 | 31,865,272.26 |
2、职工福利费 | 22,719,981.04 | 22,719,981.04 | ||
3、社会保险费 | 1,214,468.91 | 17,904,000.99 | 18,896,166.05 | 222,303.8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14,050.65 | 16,428,153.54 | 17,419,900.34 | 222,303.85 |
工伤保险费 | 418.26 | 1,475,847.45 | 1,476,265.71 | |
4、住房公积金 | 21,663,260.00 | 21,663,260.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44,075.15 | 5,334,594.10 | 4,984,562.90 | 2,994,106.35 |
合计 | 20,808,636.05 | 267,891,993.47 | 253,618,947.06 | 35,081,682.4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604.80 | 28,679,653.82 | 28,536,478.78 | 150,779.84 |
2、失业保险费 | 237.64 | 896,230.83 | 891,756.47 | 4,712.00 |
3、企业年金缴费 | 14,119,293.92 | 14,119,293.92 | ||
合计 | 7,842.44 | 43,695,178.57 | 43,547,529.17 | 155,491.84 |
24、应交税费
— 199 —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8,830,210.27 | 65,715,210.34 |
企业所得税 | 7,813,952.32 | 5,863,035.04 |
个人所得税 | 1,280,407.89 | 1,048,942.7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75,396.39 | 4,825,518.44 |
教育费附加 | 8,192.08 | 2,039,972.8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461.43 | 1,358,165.44 |
资源税 | 1,665.20 | |
房产税 | 414,422.47 | 363,622.31 |
土地使用税 | 73,757.11 | 66,248.70 |
车船使用税 | 751.20 | |
印花税 | 638,997.05 | 557,283.24 |
水利建设基金 | 408,907.37 | 224,399.91 |
环境保护税 | 1,351.41 | 714.03 |
合计 | 70,651,806.99 | 82,064,778.21 |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组费用 | 1,018,867.90 | 1,018,867.90 |
待转销项税 | 2,257,964.40 | 2,131,673.39 |
合计 | 3,276,832.30 | 3,150,541.29 |
26、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专项应付款 | 55,454.09 | 25,454.09 |
合计 | 55,454.09 | 25,454.09 |
(1)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人才托举款 | 25,454.09 | 30,000.00 | 55,454.09 | 自治区财政专项拨款 | |
合计 | 25,454.09 | 30,000.00 | 55,454.09 |
27、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00 —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1,008,333.97 | 1,038,325.46 |
合计 | 1,008,333.97 | 1,038,325.46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038,325.46 | 1,840,611.68 |
四、其他变动 | -29,991.49 | -802,286.22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29,991.49 | -802,286.22 |
五、期末余额 | 1,008,333.97 | 1,038,325.46 |
28、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00,000.00 | 74,626.85 | 1,925,373.15 | 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 | |
合计 | 2,000,000.00 | 74,626.85 | 1,925,373.15 | -- |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58,374,735.00 | 1,458,374,735.00 |
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06,889,036.93 | 3,006,889,036.9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15,019,215.84 | 1,315,019,215.84 | ||
合计 | 4,321,908,252.77 | 4,321,908,252.77 |
31、其他综合收益
— 201 —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3,000.00 | -63,000.00 | -63,000.00 | |||||
其他 | 63,000.00 | -63,000.00 | -63,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3,000.00 | -63,000.00 | -63,000.00 |
32、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000,993.18 | 10,410,750.41 | 13,411,743.59 | |
合计 | 3,000,993.18 | 10,410,750.41 | 13,411,743.59 |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5,249,454.68 | 135,249,454.68 | ||
合计 | 135,249,454.68 | 135,249,454.68 |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5,854,644.35 | -553,830,407.6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5,854,644.35 | -553,830,407.6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2,400,833.26 | 237,975,763.34 |
— 20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453,811.09 | -315,854,644.35 |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44,201,334.78 | 1,309,731,674.44 | 1,774,524,071.84 | 1,370,206,978.36 |
其中:铁路运输收入 | 1,280,239,603.77 | 964,833,517.07 | 1,121,490,373.08 | 763,200,395.78 |
葡萄酒业务 | 273,202.76 | 197,462.11 | 8,529,143.73 | 5,567,318.02 |
供应链贸易服务 | 363,691,351.26 | 344,700,695.26 | 644,504,555.03 | 601,439,264.56 |
其他业务 | 21,074,138.58 | 12,502,740.87 | 10,861,681.31 | 6,999,026.41 |
其中:租赁费收入 | 10,994,981.97 | 6,755,040.08 | 7,793,277.46 | 6,979,222.74 |
废旧物资收入 | 6,775,752.20 | 5,698,940.57 | ||
其他收入 | 3,300,581.40 | 48,760.22 | 3,068,403.85 | 19,803.67 |
合计 | 1,665,275,473.36 | 1,322,234,415.31 | 1,785,385,753.15 | 1,377,206,004.77 |
本公司2023年度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363,691,351.26元,占营业收入的21.84%。该类业务中,对由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创运通组织运力运输、装卸的业务按照总额法核算,金额为361,415,981.24元,占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的99.37%,其余业务由净额法核算,金额为2,275,370.02元,占供应链贸易服务收入的0.63%。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 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 类型 | ||||||||
其中: | ||||||||
铁路 运输 | 1,290,290,412.54 | 970,532,457.64 | 1,290,290,412.54 | 970,532,457.64 | ||||
供应链贸易服务 | 363,691,351.26 | 344,700,695.26 | 363,691,351.26 | 344,700,695.26 | ||||
葡萄酒及其他 销售 | 298,727.59 | 246,222.33 | 298,727.59 | 246,222.33 | ||||
租赁 | 3,790,780.65 | 697,762.60 | 7,204,201.32 | 6,057,277.48 | 10,994,981.97 | 6,755,040.08 | ||
按经营地区分 |
— 203 —
类 | ||||||||
其中: | ||||||||
国内 | 1,294,081,193.19 | 971,230,220.24 | 363,691,351.26 | 344,700,695.26 | 7,502,928.91 | 6,303,499.81 | 1,665,275,473.36 | 1,322,234,415.31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1,294,081,193.19 | 971,230,220.24 | 363,691,351.26 | 344,700,695.26 | 7,502,928.91 | 6,303,499.81 | 1,665,275,473.36 | 1,322,234,415.31 |
合计 | 1,294,081,193.19 | 971,230,220.24 | 363,691,351.26 | 344,700,695.26 | 7,502,928.91 | 6,303,499.81 | 1,665,275,473.36 | 1,322,234,415.31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7,300,235.64元,其中,84,870,403.4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8,780,846.5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7,511,311.24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402,522.12 | 852,312.0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73,724.96 | 3,746,343.07 |
教育费附加 | 1,234,911.10 | 2,015,732.55 |
资源税 | 3,491.20 | 3,256.80 |
房产税 | 1,177,942.96 | 1,040,123.81 |
土地使用税 | 294,641.52 | 264,569.77 |
车船使用税 | 24,445.68 | 19,747.56 |
印花税 | 1,054,926.59 | 1,536,525.1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28,392.22 | 1,343,821.71 |
水利建设基金 | 1,634,967.19 | 893,994.82 |
环境保护税 | 1,780.40 | 1,809.12 |
合计 | 8,831,745.94 | 11,718,236.43 |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516,833.85 | 49,925,128.38 |
折旧摊销费 | 14,746,262.78 | 15,837,983.53 |
业务招待费 | 292,572.06 | 88,806.04 |
交通、差旅费 | 686,296.91 | 126,926.62 |
办公费用 | 1,694,517.38 | 1,638,237.66 |
— 204 —
物业服务费 | 906,445.70 | 1,153,514.27 |
能源费用 | 332,530.16 | 344,508.91 |
车辆使用费 | 182,450.05 | 169,602.10 |
中介服务费 | 1,796,734.40 | 2,016,946.91 |
资产租赁费 | 1,516.51 | 5,700.00 |
残保金 | 1,695,574.33 | 1,645,929.05 |
修理费 | 106,484.30 | 46,863.83 |
宣传费 | 434,220.45 | 889,232.03 |
其他 | 1,439,055.78 | 932,484.03 |
合计 | 75,831,494.66 | 74,821,863.36 |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0,990.66 | 1,332,385.58 |
宣传推广费 | 40,251.66 | 144,328.22 |
办公费 | 500.00 | |
交通、差旅费 | 1,560.00 | |
资产租赁费 | 115,813.62 | 129,675.24 |
运杂费 | 11,439.18 | 55,755.93 |
其他费用 | 4,405.15 | 15,919.72 |
合计 | 382,900.27 | 1,680,124.69 |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03,376.93 | |
折旧费 | 162,508.86 | |
无形资产摊销 | 325.28 | |
交通、差旅费 | 17,315.04 | 4,673.54 |
咨询费 | 424,528.29 | |
材料费 | 604,050.94 | |
联合研发费 | 5,956,000.00 | 9,535,029.25 |
服务费 | 57,806.04 | |
其他 | 11,771.12 | |
合计 | 5,973,315.04 | 11,204,070.25 |
— 205 —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55,717,421.39 | 37,613,846.44 |
手续费 | 2,550.93 | 10,576.92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 | 1,721,911.50 | |
离职后福利精算利息费用 | 6,185.80 | 8,897.23 |
合计 | -55,708,684.66 | -35,872,460.79 |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资产递延收益的转入 | 74,626.85 | |
个税返还 | 65,689.40 | 78,841.42 |
稳岗补贴 | 1,037,569.01 | 766,316.74 |
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以工代训财政补助资金 | 178,500.00 | |
税收减免 | 11,635.50 | |
4A级物流企业奖补 | 1,000,000.00 | |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专项培养资金 | 4,545.91 |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工业蒸汽补贴款 | 25,675.20 | |
基于视频智能分析的铁路货运系统财政配套科技专项资金 | 800,000.00 | |
合计 | 2,177,885.26 | 1,865,514.77 |
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098,000.00 | 7,254,400.00 |
合计 | 3,098,000.00 | 7,254,400.00 |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20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 | 732,176.06 | |
应收账款 | 1,118,248.68 | -1,844,923.61 |
其他应收款 | 229,221.88 | 1,448,633.10 |
应收款项融资 | 63,000.00 | 765,534.81 |
合计 | 1,410,470.56 | 1,101,420.36 |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083,825.74 | |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1,917,484.20 |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6,493,436.52 | |
合计 | -23,494,746.46 |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280.83 | |
其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280.8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280.83 | |
合计 | 7,280.83 |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1,877.65 | 142,580.01 | 11,877.65 |
违约赔偿收入 | 57,508.28 | 53,313.75 | 57,508.28 |
诉讼案件赔偿款 | 4,054,256.60 | ||
罚款净利得 | 56,203.00 | 124,767.00 | 56,203.00 |
无法支付款项 | 174,738.87 | 22,632.67 | 174,738.87 |
占地及苗木补偿款 | 619,010.78 | 1,672,652.14 | 619,010.78 |
其他 | 272,330.85 | 14,291.04 | 272,330.85 |
— 207 —
合计 | 1,191,669.43 | 6,084,493.21 | 1,191,669.43 |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1,967.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106,150.67 | 24,340,823.45 | 3,106,150.67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1,237,289.16 | 11,819,376.54 | 11,237,289.16 |
其他 | 165,643.51 | 1,651.90 | 165,643.51 |
合计 | 14,509,083.34 | 36,213,818.89 | 14,509,083.34 |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6,771,138.44 | 62,185,587.3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27,257.01 | 1,071,107.59 |
合计 | 58,698,395.45 | 63,256,694.9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1,099,228.7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5,274,807.1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802,593.4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10,278.3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703,988.5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9,315.7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92,228.65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100,998.00 |
所得税费用 | 58,698,395.45 |
49、其他综合收益
— 208 —
详见附注。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非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款项 | 2,000,000.00 | 1,693,718.60 |
收到的各种保证金、押金 | 11,959,467.20 | 6,058,189.19 |
收到的代垫款项 | 79,328.65 | 20,867.42 |
收到的各种赔款、罚款 | 57,508.28 | 147,967.00 |
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 | 4,137,027.80 | 1,892,420.30 |
收到的银行利息 | 34,491,039.82 | 23,704,769.76 |
收到诉讼执行款 | 4,378,512.00 | |
其他 | 694,458.26 | 741,116.28 |
合计 | 57,797,342.01 | 34,259,048.5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10,367,205.67 | 8,057,078.44 |
保证金押金 | 13,661,188.63 | 5,446,000.00 |
赔款罚款 | 8,705.92 | 310,617.75 |
对外捐赠 | 723,934.00 | |
支付的受限货币资金 | 66,913.62 | 7,015,538.63 |
其他往来款 | 1,411,551.11 | 942,555.79 |
合计 | 25,515,564.95 | 22,495,724.61 |
(2)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受限货币资金 | 28,333,359.71 | |
合计 | 28,333,359.7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209 —
支付受限货币资金 | 22,518,944.29 | |
合计 | 22,518,944.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2,400,833.26 | 237,975,763.3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494,746.46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10,470.56 | -1,101,420.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9,545,614.84 | 191,444,698.6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877,106.79 | 11,137,405.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8,800.08 | 593,273.8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80.8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94,273.02 | 24,198,243.4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98,000.00 | -7,254,4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21,911.5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1,484.12 | -4,323,840.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38,741.13 | 5,394,947.6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70,657.85 | -3,419,757.5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6,582,426.44 | 83,414,518.8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394,015.35 | -14,426,143.1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511,198.38 | 548,842,667.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210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32,426,178.85 | 1,628,665,240.9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28,665,240.90 | 1,126,999,107.6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3,760,937.95 | 501,666,133.24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32,426,178.85 | 1,628,665,240.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32,426,178.85 | 1,628,665,240.9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32,426,178.85 | 1,628,665,240.90 |
(3)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7,340.00 | 28,430,699.71 | 冻结资金 |
冻结资金 | 7,082,452.25 | 7,015,538.63 | 冻结资金 |
存单利息 | 38,748,231.91 | 17,521,850.34 | 存单利息 |
合计 | 45,928,024.16 | 52,968,088.68 |
5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5,153,884.33 | 4,995,874.60 |
— 211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751,924.86 | 172,095.4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土地、专用线租赁 | 10,994,981.97 | |
合计 | 10,994,981.97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03,376.93 | |
折旧费 | 162,508.86 | |
无形资产摊销 | 325.28 | |
交通、差旅费 | 17,315.04 | 4,673.54 |
咨询费 | 424,528.29 | |
材料费 | 604,050.94 |
— 212 —
联合研发费 | 5,956,000.00 | 9,535,029.25 |
服务费 | 57,806.04 | |
其他 | 11,771.12 | |
合计 | 5,973,315.04 | 11,204,070.2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973,315.04 | 11,204,070.25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东铁路 | 3,533,368,080.00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古窑子车站东(黎羊公路西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古窑子车站东(黎羊公路西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 铁路运输 | 100.00% | 购买 | |
大古物流 | 10,000,000.00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办公楼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办公楼 | 运输服务 | 100.00% | 购买 | |
酒庄公司 | 20,000,000.00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安全生产指挥中心3号办公楼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安全生产指挥中心3号办公楼 | 葡萄酒加工销 售、住宿餐饮、 葡萄种植、葡萄 酒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西创运通 | 100,000,000.00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古窑子车站东(黎羊公路西宁夏宁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古窑子车站东(黎羊公路西宁夏宁 | 运输服务、供应 链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213 —
东铁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车务段1楼102室) | 东铁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车务段1楼102室) |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000,000.00 | 74,626.85 | 1,925,373.15 | 与资产相关 | |||
长期应付款 | 25,454.09 | 30,000.00 | 55,454.09 | 与收益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112,195.86 | 1,786,673.35 |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其他非流动金融工具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如本年的风险管理与上年不同的,应予以说明。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 214 —
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2)价格风险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地方铁路的运价和杂费由地方政府审批,所以目前宁东铁路的运价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统一制定,如果自治区物价局对运价水平和结构进行调整,宁东铁路及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名金额合计:187,071,119.51元,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90.5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
— 215 —
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3)信用风险敞口于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120,329,484.56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120,329,484.56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216 —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 120,329,484.56 | |
合计 | 120,329,484.56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0,576,400.00 | 170,576,4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70,576,400.00 | 170,576,4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0,576,400.00 | 170,576,4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采用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子公司宁东铁路持有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年末公允价值依据中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3)第YCV1163号评估报告中,采用市场法估值技术评估的资产市场价值评估值确定。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加权平均值)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170,576,400.00 | 市场法 | 市净率 | 0.9777 |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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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川市 | 投资及相关业务 | 300.00亿元 | 17.19% | 17.19%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与关键管理人员存在重大影响关系的公司 |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水电等 | 4,292,935.73 | -- | -- | 4,675,871.24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购买药品 | 0.00 | -- | -- | 2,831.86 |
合计 | 4,292,935.73 | 4,678,703.1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铁路运输/供应链服务 | 930,442,230.33 | 1,817,280,028.35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铁路运输 | 9,298,066.19 | 15,666,899.88 |
合计 | 939,740,296.52 | 1,832,946,928.23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218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专用线租赁 | 842,715.00 | 683,842.50 |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3,410,236.72 | 4,829,812.88 |
本次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归属于2023年度的现金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补贴,不包括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尚未兑现的绩效年薪。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
应收账款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76,799,832.42 | 2,322,019.85 | 215,325,845.65 | 6,471,124.37 |
应收账款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15,574.39 | 66,467.23 | 3,314,033.16 | 99,420.99 |
其他应收款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27,400.00 | 48,822.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5,998,000.67 | 3,528,348.05 |
应付账款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901.00 | 34,544.0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3,2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 | 110,000.00 |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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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有事项
1)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古物流于2016年与天津祥和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祥和”)签订原煤采购协议,由于货物品质等原因导致协议终止执行。2017年1月19日,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终止执行原煤购买协议,由天津祥和退回大古物流预付款580.38万元,支付利息10.00万元,共计590.38万元。2017年1月21日,天津祥和偿还大古物流20万元货款,余款未支付。2017年10月20日,大古物流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571.10万元,支付律师费9.28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18.74万元,合计599.12万元。大古物流在对天津祥和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了诉讼保全,并经银川中院(2017)宁01民初7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天津祥和在张家口中铁国电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期限为三年;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608.40万元。
根据2018年3月19日银川中院民事调解书([2017]宁01民初740号),大古物流、天津祥和达成庭外和解,并约定了还款时间。2018年6月15日,因约定时间内对方未付款,大古物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裁定书号:(2018)宁01执331号)。2019年1月10日和2022年4月15日,大古物流分别通过强制执行收回46.96万元和136.11万元,截止本报告日,剩余款项尚未收回,大古物流已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2015年6月22日,本公司子公司大古物流与宁夏神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神光”)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由大古物流向宁夏神光供应煤炭,并对煤炭的价格及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宁夏神光分两次自提煤炭,煤款总金额共计537.95万元。宁夏神光仅支付100.00万元购煤款,余款至今未付,故大古物流将其起诉。
根据银川市金凤区人员法院(以下简称“金凤法院”)(2017)宁0106民初7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夏神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古物流支付煤炭款437.95万元,利息38.82万元,合计476.77万元,并以437.9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2日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截至本报告日,本案仍在执行中,大古物流已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2017年,本公司子公司大古物流与宁夏越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越能”)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由大古物流向宁夏越能供应煤炭,并对煤炭的价格及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截止2017年末,宁夏越能欠大古物流371.50万元货款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催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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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后,大古物流于2021年2月向金凤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夏越能偿还其货款371.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9.30万元。2021年6月28日,在金凤法院调解下,大古物流与宁夏越能达成协议:宁夏越能在扣减案外人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大古物流应付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货款183.28万元)转让债权183.28万元后,于2021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向大古物流支付剩余货款188.22万元。宁夏越能如不能按约定履行,大古物流可就未履行金额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夏越能再支付违约金15万元。2021年6月,大古物流根据法院调解协议、宁夏越能以及案外人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的承诺书将账面应收宁夏越能的货款和应付保德县佳鑫能源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互抵,抵账后应收宁夏越能的货款188.22万元,大古物流已对该款项全额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因宁夏越能未执行调解协议,大古物流于2021年9月1日已向金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宁夏越能无可供执行财产,于2021年12月8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22年8月,大古物流向金凤法院递交追加宁夏越能两位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书,2023年3月6日,金凤法院追加宁夏越能两位股东为被执行人。2023年12月19日,宁夏越能就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再审,目前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4)2021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东铁路因与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宝塔”)的线路维护、线路租赁、货场租赁、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货场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线路租赁合同》,并要求灵武宝塔支付线路维护费及租金共计161.14万元。2021年9月24日、10月15日,银川中院作出(2021)宁01民初字1283号、1284号、1285号、1286号《民事判决书》,即:解除双方签订的《线路租赁合同》《货场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判令灵武宝塔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宁东铁路线路维护费65.31万元、线路租赁费20.75万元、货场租赁费63.77万元、土地租赁费及违约金10.27万元,并将租赁标的返还宁东铁路。因灵武宝塔未按判决执行,故宁东铁路于2021年12月6日向银川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1年12月22日获得受理。2021年12月24日,银川中院作出系列执行裁定:灵武宝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3月25日,银川中院查封灵武宝塔在古窑子站场地面附着物铁路专用线550米、道岔3组、油鹤;2022年3月31日,宁东铁路向银川中院递交《强制执行查封动产拍卖申请书》,因缺少相关资料,司法评估及执行无法继续进行。2023年3月11日,本公司根据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灵武宝塔的母公司)破产申报债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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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上述债权。5)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宁东铁路因《集装箱联合运输服务及货场租用协议》纠纷,向灵武市人员法院(以下简称“灵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宁夏港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物流”)承担租金及违约金合计360.71万元。2022年7月6日,灵武法院(2022)宁0181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宁东铁路诉讼请求。宁东铁路向银川中院提起上诉,2022年11月2日,银川中院(2022)宁01民终4259号《民事裁定书》:发回灵武法院重审。本案于2023年2月17日开庭审理,2023年7月18日,收到灵武市法院(2022)宁0181民初4863号判决,港通物流承担租金206.64万元,驳回宁东铁路其他诉讼请求以及港通物流反诉请求。本案已于2023年10月13日二审开庭审理,2024年1月15日收到法院判决书(2023)宁01民终4461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因借款合同纠纷,卢洲洋于2021年4月向兴庆区人员(以下简称“兴庆法院”)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922.57万元,判令西部创业、广夏商贸有限公司对判决结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9月29日,兴庆法院(2022)宁0104民初39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夏商贸有限公司、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卢洲洋清偿675.82万元,驳回卢洲洋其他诉讼请求。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已上诉至银川中院,2023年7月4日,收到银川市中院(2022)宁01民终6186号裁定,撤销兴庆法院(2022)宁0104民初3911号民事判决,发回兴庆法院重审。2024年2月26日收到法院判决书(2023)宁0104民初11611号,判决驳回原告卢洲洋的诉讼请求。
7)2023年9月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宁东铁路收到灵武法院传票,因侵权责任纠纷,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科技”)向灵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东铁路承担2022年7月11日水害损害赔偿费及误工费共4,785.49万元。本案已于2023年9月22日在灵武法院宁东法庭开庭审理,2023年10月19日法院组织进行现场勘验,目前等待一审判决。
8)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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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 已经履行完毕 |
酿酒公司 | 34,036,300.00 | 1998年12月01日 | 2007年10月01日 | 否 |
1998年12月,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夏百顺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4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03.6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本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2014年3月和4月,本公司与酿酒公司、宁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业公司)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收回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如果债权人追索但酿酒公司未清偿的,由本公司承担,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五、2关于本公司原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划分协议”所述。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年金计划
本公司按照宁夏国资委宁国资发〔2009〕107号文件批准的《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年金方案》,试行国有企业年金制度;委托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年金账户进行管理,个人基金账户余额由企业缴费、个人缴费、投资收益三部分构成;企业月缴费金额按照上年工资总额*5%/职工工龄系数总和*职工个人工龄系数/12计算支付,个人月缴费部分按企业缴费的50%计算。受托管理方每月向本公司出具“企业缴费年金通知”,列示缴费所属期、个人缴费金额。受托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直接计入个人基金账户。
2020年,本公司根据宁夏国资委宁国资发〔2019〕21号《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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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对年金方案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企业月缴费金额由“按照上年工资总额*5%”变更为“按照上年工资总额*8%”;个人月缴费部分由“按企业缴费的50%”变更为“按企业缴费的30%(每2年调增5%,最终达到企业缴费的50%)”。
本公司本年年金缴费金额为1,411.9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7.45万元。
2、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业务性质划分为铁路运输及服务分部、 葡萄酒及酒店服务分部 、供应链服务分部,其中铁路运输及服务为子公司宁东铁路、西创运通、大古物流经营业务;葡萄酒及酒店服务为子公司酒庄公司经营业务;供应链服务业务为子公司西创运通经营业务。各分部执行和母公司相同的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铁路运输及服务 | 葡萄酒及酒店服务 | 供应链服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506,726,891.71 | 8,503,460.75 | 363,691,351.26 | 213,646,230.36 | 1,665,275,473.36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294,081,193.19 | 7,502,928.91 | 363,691,351.26 | 1,665,275,473.36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12,645,698.52 | 1,000,531.84 | 213,646,230.36 | ||
信用减值损失 | -559,656.38 | 68,367.92 | 1,901,759.02 | 1,410,470.56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85,499,119.75 | 6,292,401.96 | 191,791,521.71 | ||
利润总额 | 987,719,889.19 | 269,991.51 | 13,109,348.01 | 700,000,000.00 | 301,099,228.71 |
所得税费用 | 55,205,291.72 | 215,766.73 | 3,277,337.00 | 58,698,395.45 | |
净利润 | 932,514,597.47 | 54,224.78 | 9,832,011.01 | 700,000,000.00 | 242,400,833.26 |
资产总额 | 10,724,912,530.66 | 191,656,817.48 | 109,792,492.23 | 4,763,224,247.22 | 6,263,137,593.15 |
负债总额 | 1,001,043,639.37 | 35,643,899.21 | 12,130,922.63 | 627,759,499.42 | 421,058,961.79 |
3、其他
(1)关于本公司原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划分协议
2014年3月19日和4月4日,本公司与酿酒公司、酒业公司就酒业公司名下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和《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 224 —
《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主要内容:
①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3号(宗地号0100-403-2号)面积为3,141,420.7平方米(约合4712亩)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归本公司。
②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面积为1,770,237.1平方米(约合2655亩)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仍然归酒业公司,作为对宁国用(2007)第003号(宗地号0100-403-2号)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③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的贷款498万美元及利息,如果债权人追索而酿酒公司未清偿的,由本公司自行处理,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④本协议生效3日内,酿酒公司和酒业公司将土地及附着物交付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地使用权的协议》主要内容:
①酿酒公司用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中的约1500亩(二号园)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抵顶给本公司,作为本公司代偿酿酒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的对价。
②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植兴公路以北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07)第002号(宗地号0100-403-1号)除二号园以外的其他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权属不变。
③本协议生效5日内酿酒公司和酒业公司将土地及附着物交付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相关说明:
①1998年12月,酿酒公司在世行贷款498万美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反担保,即本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还贷担保,直至酿酒公司清偿全部债务。
②根据以上两份协议,本公司将收回位于国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6,212亩土地的使用权。本公司在协调各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土地证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
(2)子公司大古物流破产清算事项
2017年7月7日,大古物流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宁东国税稽检通一[2017]3号),提出大古物流在2016年10月份开展煤炭贸易过程中,接受北京美隆康元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4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涉嫌虚开,发票金额合计5,247.66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762.48万元。
2019年10月14日,大古物流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宁税稽处﹝2019﹞33052号),以大古物流取得的3,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额6,063.93万元,决定追缴大古物流增值税6,063.93万元、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424.48万元、补缴教育费附加181.92万元、补缴地方教育附加121.28万元。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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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追缴外,按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上述处理决定导致大古物流处于资不抵债状况,2019年10月29日大古物流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银川中院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12月大古物流收到银川中院(2019)宁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对大古物流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大古物流于2020年1月2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夏高院”)提起上诉,2020年11月大古物流收到宁夏高院(2020)宁破终1号《民事裁定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20年8月15日,公安机关对大古物流涉税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4月21日侦查完结移送至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以下简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2022年5月13日,检察院正式受理本案。
2023年5月,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认定大古物流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自己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税款损失6,477.39万元。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2023年8月,法院主持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讨论,被告对案件证据异议较多,随后法院要求检察院、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部分资料。期间公司配合银川市公安局提供部分证据。
大古物流于2024年4月3日收到金凤法院传票,案件于2024年4月17日、18日开庭,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430,000,000.00 | 7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8,276.76 | 29,705.95 |
合计 | 430,028,276.76 | 70,029,705.95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430,000,000.00 | |
合计 | 430,000,000.00 | 70,0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226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111,140.68 | 111,085.00 |
其中:上市遗留款 | 79,870.00 | 79,870.00 |
合计 | 111,140.68 | 111,085.0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5.68 | 2,585.00 |
1至2年 | 2,585.00 | 28,630.00 |
2至3年 | 28,630.00 | |
3年以上 | 79,870.00 | 79,870.00 |
5年以上 | 79,870.00 | 79,870.00 |
合计 | 111,140.68 | 111,085.00 |
3)按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79,870.00 | 71.86% | 79,870.00 | 100.00% | 0.00 | 79,870.00 | 71.90% | 79,870.00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31,270.68 | 28.14% | 2,993.92 | 9.57% | 28,276.76 | 31,215.00 | 28.10% | 1,509.05 | 4.83% | 29,705.95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31,270.68 | 28.14% | 2,993.92 | 9.57% | 28,276.76 | 31,215.00 | 28.10% | 1,509.05 | 4.83% | 29,705.95 |
合计 | 111,140.68 | 100.00% | 82,863.92 | 74.56% | 28,276.76 | 111,085.00 | 100.00% | 81,379.05 | 73.26% | 29,705.95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79,87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勤万信资产评估公司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100.00% | 上市遗留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
李晓明 | 8,870.00 | 8,870.00 | 8,870.00 | 8,870.00 | 100.00% | 上市遗留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
— 227 —
罗赟伟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上市遗留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79,870.00 | 79,870.00 | 79,870.00 | 79,870.00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993.9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
1年以内 | 55.68 | 1.67 | 3.00% |
1至2年 | 2,585.00 | 129.25 | 5.00% |
2至3年 | 28,630.00 | 2,863.00 | 10.00% |
合计 | 31,270.68 | 2,993.92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09.05 | 79,870.00 | 81,379.0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484.87 | 1,484.87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993.92 | 79,870.00 | 82,863.9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信用损失准备情况本期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79,870.00 | 79,870.00 |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1,509.05 | 1,484.87 | 2,993.92 |
— 228 —
合计 | 81,379.05 | 1,484.87 | 82,863.9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期末余额 |
中勤万信资产评估公司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70,000.00 | 5年以上 | 62.98% | 70,000.00 |
李晓明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8,870.00 | 5年以上 | 7.98% | 8,870.00 |
罗赟伟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1,000.00 | 5年以上 | 0.90% | 1,000.00 |
来宁挂职干部补贴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31,215.00 | 1-2年2,585.00,2-3年年28,630.00 | 28.09% | 2,992.25 |
合计 | 111,085.00 | 99.95% | 82,862.25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189,589,496.82 | 23,000,000.00 | 4,166,589,496.82 | 4,189,589,496.82 | 23,000,000.00 | 4,166,589,496.82 |
合计 | 4,189,589,496.82 | 23,000,000.00 | 4,166,589,496.82 | 4,189,589,496.82 | 23,000,000.00 | 4,166,589,496.8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 69,367,572.24 | 13,000,000.00 | 69,367,572.24 | 13,000,000.00 | ||||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 3,997,221,924.58 | 3,997,221,924.58 | ||||||
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229 —
合计 | 4,166,589,496.82 | 23,000,000.00 | 4,166,589,496.82 | 23,000,000.00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271,336.79 | 502,097.92 | 3,774,058.82 | 592,865.64 |
合计 | 271,336.79 | 502,097.92 | 3,774,058.82 | 592,865.64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租赁 | 271,336.79 | 502,097.9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271,336.79 | 502,097.92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37,633.83元,其中,207,882.4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29,751.4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合计 | 70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230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094,273.02 | 主要为宁东铁路机车、房屋等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12,195.86 | 主要为收银川市商务局4A级物流企业奖补款及稳岗补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98,000.00 | 宁东铁路所持太中银铁路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5,442.35 | |
税务处理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 -11,228,583.24 | 主要为大古物流需补缴税款计算的税收滞纳金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2,242.01 | |
合计 | -8,469,460.0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3% | 0.1662 | 0.1662 |
— 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8% | 0.1720 | 0.172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