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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3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集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新里程集团提议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里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25,927,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2%,符合相关规定对于提案人资格的要求,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原《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7.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8.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1-议案7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4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5、议案6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旭 郑重

联系电话:010-85235985

传真电话:010-85235985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新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7.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8.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

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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