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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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