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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欣女士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莹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莹

联系地址:成都市家园路8号大地新光华广场A1区8楼

联系电话:028-87086807

传真:028-87086861

电子信箱:goldstone@goldstone-group.com

特此公告。

附件:王莹女士简历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王莹女士简历王莹,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8至2022年,历任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秘书、总经理助理。2021至2022年,任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2022至2024年3月,任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运营中心商务主任。2024年3月,入职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王莹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5条规定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莹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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