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详见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编号:
(临)2024-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4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4月18日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82,792,537 | 55.24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45,263,862 | 1.86 |
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67,486,730 | 1.69 |
4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083,300 | 0.58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5,763,368 | 0.54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68,517,380 | 0.37 |
7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8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9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10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37 |
二、2024年4月18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174,971,476 | 35.48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45,263,862 | 2.68 |
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67,486,730 | 2.44 |
4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083,300 | 0.84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5,763,368 | 0.78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68,517,380 | 0.54 |
7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53 |
8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53 |
9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53 |
10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67,831,580 | 0.53 |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