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迪董事长主持,应与会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充分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燕红、李金宝、王明进;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庆英、赵庆章、赵向东均已提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意续聘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制定、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公司章程》 | 是 |
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是 |
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是 |
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是 |
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是 |
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是 |
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是 |
9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是 |
10 | 《内部审计制度》 | 否 |
11 | 《内控监督制度》 | 否 |
1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1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14 | 《薪酬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1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否 |
1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 否 |
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否 |
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否 |
20 | 《信息披露制度》 | 否 |
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否 |
22 | 《子公司管理办法》 | 否 |
2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否 |
24 | 《内部问责制度》 | 否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中第1-9子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董建忠先生、连斌先生、万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建忠先生、连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建忠先生、连斌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董事后,将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担任职务,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具体依据其所处岗位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或津贴;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年(税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