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1472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305,475.96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78,583,094.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3,702,220.1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77,609,788.52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9,007,2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4.8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153,123,487.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