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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方玉诚)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9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3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2023年2第六届董事会关于《拟投资设立分公司和一级全资子公司》同意
月27日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2023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6)《关于使用自由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7)《关于购买参股子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设计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1)《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7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现金收购二级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3年10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11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方玉诚2024年4月23日

(魏利平)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9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3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2023年2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拟投资设立分公司和一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6)《关于使用自由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7)《关于购买参股子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设计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1)《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7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现金收购二级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3年10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11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魏利平2024年4月23日

(董和平)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9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3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2023年2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拟投资设立分公司和一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6)《关于使用自由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7)《关于购买参股子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设计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1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1)《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7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现金收购二级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3年10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11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董和平2024年4月23日

(俞鹂)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2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1次。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3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俞鹂2024年4月23日

(曲选辉)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2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1次。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2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曲选辉2024年4月23日

(叶金贤)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2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1次。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2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3年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
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叶金贤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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