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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博:员工持股平台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苏州融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博”)持有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8,432,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86%,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苏州中智万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智万博”)持有中信博3,346,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3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融博、中智万博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两个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浩先生的配偶及一致行动人杨雪艳女士。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持股平台员工的资金需求,融博、中智万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融博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944,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4318%;中智万博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771,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5682%。融博、中智万博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2024年5月1日-2024年7月31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苏州融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8,432,5336.2086%IPO前取得:8,432,533股
苏州中智万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下股东3,346,5172.4639%IPO前取得:3,346,517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苏州融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432,5336.2086%融博、中智万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控人蔡浩先生配偶杨雪艳女士
苏州中智万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46,5172.4639%融博、中智万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控人蔡浩先生配偶杨雪艳女士
蔡浩50,893,67937.4716%融博、中智万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控人蔡浩先生配偶杨雪艳女士
合计62,672,72946.1441%

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苏州融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1,944,640股不超过:1.4318%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44,640股2024/5/1~2024/7/31按市场价格IPO前 取得资金 需求
苏州中智万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771,740股不超过:0.5682%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71,740股2024/5/1~2024/7/31按市场价格IPO前 取得资金 需求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融博、中智万博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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