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章丽琼、王云霞、胡昊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根据自查报告及实际调查核实,对上述三位现任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独立性情况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章丽琼女士、王云霞女士、胡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