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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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230号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和防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和防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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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和防务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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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则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587,31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29元,共计募集资金589,999,985.19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749,999.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5,249,985.56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6,25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3,363,72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73,363,727.9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83,530,579.82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121,469.6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784,33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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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256,058.9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91,314,913.0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377,528.5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85,426,343.4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85,426,343.43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102495592497 | 182.19 | 该银行账户余额为682.19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82.19元,自有资金余额为500.00元,转入自有资金是用于支付后期银行对公小额账户管理费。 |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102895551987 | 122,816,246.7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 | 456830100100361010 | 62,609,9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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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区支行 | |||
合计 | 185,426,343.4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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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73,363,727.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84,333.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1,314,913.0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环形器扩产项目 | 否 | 225,661,000.00 | 225,661,000.00 | 103,722,305.35 | 45.96 | 202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6,222,200.00 | 96,222,200.00 | 7,784,333.27 | 35,784,333.27 | 37.19 | 202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补充流动资金[注] | 否 | 268,116,800.00 | 251,480,527.96 | 251,808,274.47 | 100.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90,000,000.00 | 573,363,727.96 | 7,784,333.27 | 391,314,913.09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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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鉴于前期受项目建设计划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差异影响,公司“5G环形器扩产项目”“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7月开始施工,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到位,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计划建设周期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差异,使项目在资金投入上出现时间差;在项目建设中,因项目用地考古发掘、全运会、季节气候条件制约、冬防期涉土作业施工要求及外部环境等诸多客观因素,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及施工人员流动等情况亦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使项目工期延迟,实施进度有所放缓。此外,因公司“5G环形器扩产项目”“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购设备多为定制化设备,购置周期较长。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有效性、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综合考虑上述原因的影响,公司决定对“5G环形器扩产项目”“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延期至2023年6月;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延期至2024年6月。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延期至2025年6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5G环形器扩产项目及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327,746.51元,系使用账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27,928.70元(含该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182.19元)用于补充主营业务相关日常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