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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1.5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100,216.97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26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10004号)。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7,8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4%。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承诺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观想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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