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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依法运作及财务情况、出具监事会意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切实行使监督权力,全年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苏州市清山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日在福建省漳州市漳州能源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形式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参与讨论公司重大决策,通过列席会议使监事会更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监督意见或提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管理层在授权事项上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程的监督和检查。

(三)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时通过列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审计工作的安排,通过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深入沟通有效确保了财务审计的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深圳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不断强化诚信、勤勉、自律意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对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上维护公司和股东根本利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工作中,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有效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阅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五)监事会对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管理内幕信息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股权激励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且本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2.公司拟对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到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74元/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即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八)监事会对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积极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核查,促进和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监事会运作机制,围绕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继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诚信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为实现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加强对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学习,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监事会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水平,强化监督实效。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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