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
会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合并)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8,927,581.49 | 299,484,744.70 | 151,600,980.18 | 213,172,754.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38,458.97 | 73,552,060.55 | 2,009,772.25 | 61,940,731.48 |
未分配利润 | 4,904,344,326.85 | 4,906,187,888.48 | 4,257,159,140.15 | 4,258,799,955.14 |
所得税费用 | 223,304,115.05 | 222,751,639.77 | 215,594,949.70 | 215,218,070.28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