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凯龙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雁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雁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本人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依法履职,始终保持独立性,发挥专业性,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徐雁清,195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1985年7月至1988年3月,任无锡市法律顾问处实习律师、专职律师;1989年3月至1995年5月,任无锡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1995年5月至2002年1月,任江苏英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二级)律师;2002年1月至2021年3月,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一级)律师;2021年3月至今,任江苏恒念律师事务所合伙管理委员会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曾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独立监事、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本着慎重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程序均予以确认,认为其合法有效。对于董事会所提出的各项议案和其他重要事项,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股东就公司事务进行沟通与交流,积极倾听并重视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以维护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与健康发展。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
14853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相关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2023/5/18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时间相关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内容意见类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3/7/1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
2023/8/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2023/8/29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9/1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全资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增资的议案同意
关于转让子公司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
2023/9/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本人在任期间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2023年任期内,本人共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共计审议8项议案,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4年1月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

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内容。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查;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参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透明度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

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经营中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方面,公司持续根据监管要求,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建设水平,确保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补和聘任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完成了增补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审议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本人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雁清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