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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作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独立董事何品晶先生、非独立董事宋乐平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若山先生担任;因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独立董事何品晶先生、非独立董事邢建南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若山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1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审计计划及相关
1月3日2023年第一次会议工作安排》
22023年 2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
32023年 4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42023年 4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52023年 8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3年 10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3年 12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计划沟通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财务总监的议案》
82023年 12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李若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所有议案资料齐全,审议程序规范,各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并且认真审议了所有议

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对其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2023年4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中汇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续聘中汇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积极督促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与公司内审部门的沟通,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公司内审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等事项的汇报,分别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保证公司规范、安全、健康、平稳地运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高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顺利开展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积极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并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履行了监督审查职能,保证了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促进了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委员签字:

李若山(签字):_____________

何品晶(签字):_____________

邢建南(签字):_____________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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