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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由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派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享有固定津贴,其余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发放。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王戈董事现任0.00
张广平董事现任0.00
侯增董事现任0.00
孙福权董事现任0.00
刘冰董事长现任229.59
蒋友松董事现任0.00
张金鑫独立董事现任10.00
姜涟独立董事现任10.00
陈鑫独立董事现任0.00
何志光监事会主席现任0.00
仇连勇监事现任0.00
白丽洁职工代表监事现任53.10
李晓职工代表监事现任3.16
闫涵监事现任1.29
肖薇总经理现任164.10
吴锦洪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163.42
费海鹏副总经理现任8.50
鲁威副总经理现任10.52
罗骅副总经理现任8.98
王小蓓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103.87
赵男原职工代表监事离任59.99
周瑔原监事离任0.26
台晗宁原监事离任0.00
蔡利元原副总经理离任229.35
合计----1,056.1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由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派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享有固定津贴,其余非独立董事、监事享有固定津贴。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另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10万元/年(含税),其中独立董事陈鑫不领薪。

(3)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年终奖励。

1、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最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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