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由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派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享有固定津贴,其余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发放。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王戈 | 董事 | 现任 | 0.00 |
张广平 | 董事 | 现任 | 0.00 |
侯增 | 董事 | 现任 | 0.00 |
孙福权 | 董事 | 现任 | 0.00 |
刘冰 | 董事长 | 现任 | 229.59 |
蒋友松 | 董事 | 现任 | 0.00 |
张金鑫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姜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陈鑫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00 |
何志光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00 |
仇连勇 | 监事 | 现任 | 0.00 |
白丽洁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53.10 |
李晓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3.16 |
闫涵 | 监事 | 现任 | 1.29 |
肖薇 | 总经理 | 现任 | 164.10 |
吴锦洪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163.42 |
费海鹏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50 |
鲁威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52 |
罗骅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98 |
王小蓓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03.87 |
赵男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59.99 |
周瑔 | 原监事 | 离任 | 0.26 |
台晗宁 | 原监事 | 离任 | 0.00 |
蔡利元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229.35 |
合计 | -- | -- | 1,056.13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由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指派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享有固定津贴,其余非独立董事、监事享有固定津贴。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另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10万元/年(含税),其中独立董事陈鑫不领薪。
(3)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励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年终奖励。
1、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最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