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明地产: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11: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了重大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3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3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上述决议(一)、(二)、(三)、(四)、(五)、(七)、(九)、(十)、(十三)、(十四)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