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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光明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原独立董事朱凯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朱凯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朱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不占多数且审计委员会中无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朱凯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未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朱凯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选举王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当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王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原独立董事朱凯先生辞职报告于当日生效。

截止2023年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王扬女士、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组成,三人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扬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共召开会议11次,审议或讨论议案30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在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期间各召开了1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定期财务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了审议,并对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公司审计委员会还专门对续聘会计师、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事前审核。

(一)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由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重点及预审情况》;资金财务部汇报了《2022年度关账相关情况》、《2023年度财务预算初步情况》;合规风控部汇报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方案》、《2022年度内控评价后续整改情况》;合规风控部汇报了《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二)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四)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2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由公司资金财务部汇报了《2023年上半年度关账情况及财务情况》、《2023年半年报不作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合规风控部汇报了《2022年度内控评价后续整改情况》。

(七)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八)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十一)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前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220万元,内控审计费人民币80万元,与公司披露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报告期内,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并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立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及时发现各层面可能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五)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审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公司对存在跌价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22,661,890.53元,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314,627,719.55元,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7,519,880.26元。我们认为公司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七)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除实行政府确定指导价之外,还优先参考了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页无正文)

光明地产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委员签字:

——————张晖明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光明地产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委员签字:

——————朱洪超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光明地产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委员签字:

——————王 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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