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制定修订的背景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推动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围绕“定战略、做决策、抗风险”的职责定位,公司董事会正努力打造“结构优化、权责清晰、激发活力、有效制衡、相互协调、运行高效”的新型董事会、管理层关系。根据公司董事会治理改革安排,公司正加快推进权限指引的调整优化工作,拟对涉及管理层职责和权限的部分进一步明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业务需要,拟对《总裁工作细则》做相应调整。
二、制定修订的内容
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了《总裁工作细则》。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
三、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治理及人力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本次制定和修订的2项公司治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总裁工作细则》;
3、公司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治理及人力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