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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2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3年12月,根据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公司推进董事会治理改革,调整了董事会成员,设立专职董事。改革后的董事会以独立于管理层的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为主,围绕“定战略、做决策、抗风险”的定位,打造“结构优化、权责清晰、激发活力、有效制衡、相互协调、运行高效”的新型董事会、管理层关系。结合本次董事会变革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的董监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含税)/年,按照实际任职期间计算,按月发放。

2、专职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董事会任职、履行的职责及具体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执行,经绩效考核后兑现。

3、执行董事(指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具体行政(或经营)职级、职务、工作岗位、职责及所管理业务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经绩效考核后兑现。

董事所任职务属于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授权管理的

人员)职务或公司任命的经营团队人员职务的,实行绩效年薪制,其薪酬以其最高职级、职务与岗位、业务的责任,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团队业绩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和执行,兼职不重复计算。

4、非独立董事(专职董事、执行董事)的薪酬自公司董事当选之日起开始按实际任职期间计算,每年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当年年底确定,并在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1、监事薪酬构成和实际薪酬按监事所任岗位、所管理公司业务的薪酬标准执行。

2、在公司担任职务或具体岗位工作(经公司授权管理)的监事,按其所在公司任职的最高职级、职务与岗位、业务的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考核和执行,属于公司任命的经营团队人员的,实行绩效年薪制。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其所在公司任职的最高行政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考核和执行,兼职不重复计算。

未担任公司其他具体岗位工作或其他业务,公司未对其单独进行其他授权的监事会主席,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含税)/年,津贴按照实际任职期间计算,按月发放。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岗位工作或其他业务,公司未对其单独进行其他授权的其他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自监事当选之日起开始按实际任职期间计算,每年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当年年底确定,并在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其最高职务按照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和执行,兼职不重复计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年薪制,其基本薪酬根据职级、职务、工作岗位、职责、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市场薪酬调研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业绩奖励主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高管人员围绕公司经营完成自己工作目标的效率和质量,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团队业绩奖

励办法》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确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分12个月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根据每季度年化净资产收益率达到的不同比例情况,按季度分段提取发放业绩奖励,年度进行综合考核兑现。集团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根据业绩奖励对象职务级别、任职时间、绩效考核结果等,拟定业绩奖励对象可分配的奖励额度,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审批后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当选之日起开始,按实际任职期间计算,每年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当年年底确定,并在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治理及人力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述会议全部回避了本项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治理及人力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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