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真诚地以公司及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地运作和可持续地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1月3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7)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3月2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4月1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4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4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7)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8)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14)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1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6)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17)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8)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7)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8)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4月2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 | 2023年06月1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06月2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1)康路委员(主任) (6.2)张燕生委员 (6.3)何明委员 (7)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7.1)陈波委员(主任) (7.2)余克俭委员 (7.3)雷波涛委员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8)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8.1)何明委员(主任)(8.2)张燕生委员(8.3)陈波委员
(9)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9.1)雷波涛委员(主任)(9.2)杨汉杰委员(9.3)何明委员
(10)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8.1)何明委员(主任) (8.2)张燕生委员 (8.3)陈波委员 (9)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1)雷波涛委员(主任) (9.2)杨汉杰委员 (9.3)何明委员 (10)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关于聘任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 |||
8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07月0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5)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12)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9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08月2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7)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17)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7)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17)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0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2月0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7)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无需编制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10)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0)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二、2023年度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情况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框架下,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相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召集组织的股东大会共召开7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02月1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04月1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3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05月1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7)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06月28日 |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康路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燕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汉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余克俭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2.01)选举雷波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何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方喆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唐若梅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4)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5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07月20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5)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
6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09月1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2)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7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1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上市地点 (2.09)募集资金投向 (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
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7)审议通过《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
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7)审议通过《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以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
2023年6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杨汉杰先生、余克俭女士、雷波涛先生、何明先生、陈波先生共7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其中雷波涛先生、何明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选举出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的4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李晓枫先生、钟晓林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由何明先生、陈波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保证了董事会的成员完整和董事会的工作正常有序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李晓枫先生、钟晓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于董事会换届之后进行了高管层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管层将利用专业能力,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共同努力、积极进取,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事项未提出过异议。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对公司的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控制度,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协调与会计师事务所关系等。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2023年一季度报告更正、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依据《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以及投资、融资或重大资本运作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对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公司2023年度发展规划、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出建议,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确定公司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依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调研与分析,并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正在履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全景网举办了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分别于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接待了投资者的实地调研,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众多方面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实现股东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较圆满,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董事会2024年工作任务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推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稳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2024年,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力争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继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三)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 2024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四)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