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063,014.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511,877.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3,485,891.28元,扣除2023年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24,820,009.67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99,217,018.1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5,118,778.3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511,877.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3,735,556.10元,扣除2023年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24,820,009.67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6,522,446.9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212,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21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482.65万元。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转增比例。
二、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