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丰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沟通协商相关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重要时间节点等,了解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审计情况。

(三)2024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