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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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020029号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自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五洋自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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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五洋自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五洋自控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24年4月24日 |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9号文核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自控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3,126,09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759,999,575.07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律师费及验资费等费用8,647,391.18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51,352,183.89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汇入五洋自控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20日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8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 序号 | 金额 (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5,135.2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7,618.0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440.3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02.3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39.2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8,720.3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879.6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9,294.4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8,386.63 | |
差异 | G=E-F | 40,907.83 | |
差异1 | G1 | 40,940.68 | |
差异2 | G2 | -32.85 |
差异1: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五洋自控公司在充分考虑“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及“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后,为了更好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拟终止实施“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及“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0,940.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差异2: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沃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东莞市伟创华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5月15日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连同公司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公司孙公司伟创华鑫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洋自控公司募集资金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 755947206810202 | 活期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751073495994 | 83,421,158.95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 323899991013000210630 | 445,153.78 | 活期 |
总计 | 83,866,312.73 |
2.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予以终止,并将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的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0,248.38 万元(该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2)2022年11月9日,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结余资金34,265.56元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后注销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民生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及“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予以终止,并将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的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0,692.29万元(该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对项目对应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民生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新建研发楼及附属设施,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立研发中心。该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主要目的为缓解资金压力,维持业务规模持续发展,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东莞市伟创华鑫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华鑫”)直接投资,且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366 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伟创华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华鑫”)增资,用于实施“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0,248.38 万元(该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及“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0,692.29万元(该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75,135.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02.3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692.2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720.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940.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4.49%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 | 是 | 21,400.00 | 21,400.00 | 60.60 | 6,792.56 | 31.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 | 是 | 8,500.00 | 8,500.00 | 114.10 | 3,864.26 | 45.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3,000.00 | 13,000.00 | 927.64 | 5,365.69 | 41.27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 | 是 | 25,000.00 | 20,135.22 | 597.88 | 2.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100.00 | 12,100.00 | 12,100.00 | 100.00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80,000.00 | 75,135.22 | 1,102.34 | 28,720.39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由于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在充分考虑“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后,为了更好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决定终止实施“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由于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在充分考虑“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后,为了更好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决定终止实施“智能机械式立体停 |
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由于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在充分考虑“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后,为了更好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决定终止实施“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由于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在充分考虑“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后,为了更好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决定终止实施“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东莞市伟创华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 1,487.3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2020 年 6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设备有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6 月 2 日,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年5月24日,全资子公司伟创自动化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项目、“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及“五洋智云智慧停车项目”已终止实施,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附表2: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 | 15,593.63 | 15,593.63 | 15,593.63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 | 5,098.66 | 5,098.66 | 5,098.66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20,692.29 | 20,692.29 | 20,692.29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及“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由于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在充分考虑“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及“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后,为了更好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决定终止实施“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东莞基地)”及“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制造项目(徐州基地)”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0,692.29 万元(该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