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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3名监事全部到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共十二项议案。

2、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3名监事全部到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3、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3名监事全部到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4、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3名监事全部到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天辰

智能停车有限公司、江苏天沃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徐州五洋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广东伟创五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惠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抚州五洋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进展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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