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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聘任上市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监督管理措施3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成功辅导青岛豪江(301320)上市,近三年签署过华达科技(603358)、天银机电(300342)、五洋自控(300420)、青岛豪江(30132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舸,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五洋自控(300420)、斯尔克(834217)等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杜睿,201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签署过五洋自控(300420)、先正电子(871048)、江苏铁发(430659)等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近三年复核过精研科技(300709)、华达科技(603358)、五洋自控(300420)、天正电气(605066)、银江技术(300020)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舸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兴华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确定为8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多次沟通,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3、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全面发挥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深入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审计报告出具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执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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