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江霞、王晓芳、王贡勇出具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江霞、王晓芳、王贡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