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 公告编号:2024-031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凡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参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健兴科技大厦B座4楼
9、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2.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5、提案7、提案1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登记表、法人股
6.00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登记表、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将上述登记资料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7:30前送达公司。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曾旖、周诗怡;
联系电话:0731-88706606,传真:0731-88709537,邮箱:ir@anker.com,邮编:410205。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6”,投票简称为“安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2.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 |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