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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李秋立女士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纰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经批准从公司子公司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0.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全票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办理81.96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纰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北京江丰同创半导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向控股子公司晶丰芯驰(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芯驰”)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晶丰芯驰的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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