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0
2024年4月24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海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风险
公司下属子公司宽普科技、康泰威、仁健微波均是以技术研发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企业。特殊应用领域产品的科研生产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设计定型与生产定型等阶段,并由国家特殊应用领域产品定型机构对产品的战术指标、使用性能和质量稳定性进行审核;民用新产品的开发需要经过配方研发、产品研制、工艺设计、试验调节、工业认证等多个环节。因此,公司新产品从研发到实现规模化销售需要经历漫长的周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一旦试制、测试失败,或未能最终通过产品定型批准,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新产品开发的事先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加强新产品开发过程中的跟踪与控制管理,提高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在充分论证可行性的前提下,加大对已定型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进一步为新产品推广合理配置资源,力争使新产品相关业务稳健、快速增长,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特殊应用领域竞争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从2021年开始将主要资源和精力集中于特殊应用电子和特殊应用材料领域。宽普科技深耕特殊应用射频微波领域20余年,仁健微波专注于微波频率源及相关领域10多年,均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奠定了较为领先的行业地位。但由于我国军工等特殊应用领域的开放时间较短,且行业进入具有较高的壁垒,行业内竞争强度不如普通民用领域激烈,随着国家加快军工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未来将有更多社会资源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尽管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能够激发企业改进和创新的动力,但如果公司后续人才队伍建设不达预期,不能持续创新,生产规模及管理水平落后,无法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综合竞争能力,仍将可能被同行业或新进的其他竞争对手赶超,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充分利用好各种工具,持续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市场竞争优势。
3、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约为5.7672亿元,分别为“以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宽普科技100%股权”形成的商誉4.5435亿元,以及“以现金方式收购仁健微波60%股权”形成的商誉1.2237亿元。虽然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的外部发展环境有利,自身的竞争实力也在不断增强,在手订单充足,且宽普科技自2019年以来经营业绩良好,较大比例超额完成了2019年-2021年的业绩承诺目标,业绩承诺完成的当年,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商誉减值情形。但根据当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交易形成的商誉仍需在未来每年年终做减值测试。因此,上市公司存在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需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合并损益及有关财务指标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会密切关注商誉所涉及业务的经营状况,通过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技术及业务的资源整合、市场的不断开拓等措施,以提高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盈利能力,从而降低商誉减值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科研院所及整机厂商。报告期内,受经济环境及行业相关政策叠加影响,客户的货款支付周期延长,同时通常采用票据结算方式。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也随之增加。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且实力较强,应收款项不可收回的风险相对较低,但前述因素影响公司资金回笼速度,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公司将加强对合作客户日常经营及信用情况的跟踪了解,同时与下游客户充分沟通,优化应收账款管理机制,尽最大努力加快货款回收,有效控制坏账风险。
5、发出商品较大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报告期末存在较大规模的发出商品,主要为安装调试周期较长的产品。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可能导致收入确认周期延长、货款结算放缓、资金占用增加、存货减值等经营风险。
公司将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服务力度,实时跟踪进度,尽可能缩短安装调试周期,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6、军品定价方式对公司盈利造成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军品价格批复周期延长的影响,公司对客户端审价未完成的项目与客户以暂定价格签署销售合同。在军方审价完成之前,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之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待军方审价完成之后,如果审定价格与暂定价格之间存在差异将调整当期收入。因此,若合同约定之产品暂定价格与审定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为此,公司将持续投入核心技术研发,夯实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民用特殊应用领域产品的研发和拓展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以降低经营业绩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0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0.0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3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0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新劲刚 | 指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宽普科技 | 指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康泰威 | 指 | 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康泰威光电 | 指 | 佛山市康泰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仁健微波、成都仁健 | 指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王刚 |
实际控制人 | 指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12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特殊应用 | 指 | 军工、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智能驾驶、电力、医疗器械等对装备部件或材料的性能可靠性和稳定性有特殊要求的应用领域。 |
热喷涂 | 指 | 利用某种热源(如电弧、等离子喷涂或燃烧火焰等)将粉末状或丝状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加热到熔融或半熔融状态,然后借助焰留本身或压缩空气以一定速度喷射到预处理过的基体表面,沉积而形成具有各种功能的表面涂层的一种技术。 |
爆炸喷涂 | 指 | 在特殊设计的燃烧室里,将氧气和乙炔气等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利用脉冲式气体燃烧将气体引爆,爆炸后产生的能量将喷涂的粉末加热熔化,并加速轰击到工件表面,形成坚固的涂层的一种热喷涂方法。 |
功能材料 | 指 | 以物理性能为主的工程材料的统称,即指在电、磁、声、光、热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质,或在其作用下表现出特殊功能的材料。比如在电、磁方面具有特殊性质的,或在其作用下表现出特殊电、磁功能的材料为电磁功能材料。 |
电磁吸波材料 | 指 | 可吸收、衰减电磁波能量的功能材料。 |
防腐导静电材料 | 指 | 耐热、耐油、耐酸碱并能缓释绝缘体表面积蓄静电的半导体复合功能材料。 |
热障涂层 | 指 | 用热喷涂技术在耐高温合金表面沉积一层陶瓷材料,起隔热、耐腐蚀、防冲刷保护作用。 |
远红外节能材料 | 指 | 具有高辅射性能的抗氧化粉体,涂覆于耐火砖、蒸发管、工件表面,可提高热辅射效率,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目前主要应用于锅炉、工业电炉、均热炉、冶金热风炉、轧钢加热炉等。 |
热压ZnS陶瓷光学材料 | 指 | 以高纯ZnS为原料,经高温高压制得的陶瓷材料,其长波红外(8-12um波纹范围)具有很高的透过率,强度高,主要应用于武器装备红外光学侦查、制导对抗用的光学窗口材料。 |
碳纤维材料 | 指 | 以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其他纤维为增强体,热塑性树脂为基体的复合材料,具有轻质、高强等特点,主要应用于飞行器、武器装备结构件。 |
微波 | 指 | 频率为300MHz~300GHz、波长在1毫米~1米之间的电磁波,是分米波、厘米波、毫米波的统称。 |
射频微波技术 | 指 | 射频微波技术是研究射频微波信号的产生、调制、混频、驱动放大、功率放大、发射、空间传输、接收、低噪声放大、中频放大、解调、检测、衰减、移相、开关等各个电路及器件模块的设计和生产的技术,利用不同的电路和器件可以组合成相应的射频微波模块、组件或设备。 |
射频微波模块 | 指 | 模块通常是指一种具有通用性的标准单元。宽普科技所称的射频微波模块是利用射频微波技术中不同的电路及器件组合而成、有独立结构、射频微波功能较为单一的模块。 |
射频微波组件 | 指 | 利用射频微波技术中多个不同功能射频微波模块及其他功能模块组合而成射频微波组件。 |
射频微波设备 | 指 | 利用射频微波技术中多个不同功能射频微波组件及其他功能组件组合而成射频微波设备。 |
射频微波系统 | 指 | 利用射频微波技术中多个不同功能射频微波设备及其他设备组合而成射频微波系统。 |
微波混合集成电路 | 指 | 微波混合集成电路是指将各种微波功能电路制作在适合传输微波信号的介质上,然后将有源元件安装在相应位置上组成的半导体集成工艺与薄厚膜工艺结合的微波集成电路。 |
频率源 | 指 | 又叫信号源,是电子系统中(雷达、通信、测控等)的基本信号来源。 |
频率源技术 | 指 | 频率源技术是研究如何产生微波信号和提高微波信号质量的技术,频率源分为点频频率源和合成频率源,合成频率源又分直接合成和间接合成频率源,因技术特点不同,各频率源有不同优势。 |
变频 | 指 | 变频技术分上变频和下变频。上变频是将低频信号(基带调制信号)通过与本振信号进行混频后,将信号变换到更高的频率信号,便于信号发射技术。下变频是将高频信号通过与本振信号混频后,将信号变换到低频信号,便于信号的接收与解调的技术。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新劲刚 | 股票代码 | 30062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劲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UANGDONGKING-STRONG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KING-STRON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刚 |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办公楼)之一及(车间一)之一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216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十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000 | ||
公司网址 | www.king-strong.com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king-strong.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一波 | 邹志锋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 |
电话 | 0757-66823006 | 0757-66823006 |
传真 | 0757-66823000 | 0757-66823000 |
电子信箱 | investor@king-strong.com | investor@king-strong.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邓小勤、李美婵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511,092,186.82 | 430,395,278.15 | 18.75% | 360,297,60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9,192,043.06 | 131,518,300.02 | 5.83% | 97,030,493.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4,033,790.83 | 124,338,548.05 | 7.80% | 87,305,873.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7,781,698.21 | -129,753,174.64 | 63.17% | 142,961,483.1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6 | 5.36% | 0.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55 | 5.45% | 0.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4% | 11.28% | -0.64% | 9.7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962,396,423.72 | 1,471,998,950.53 | 33.32% | 1,319,325,104.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25,592,160.66 | 1,234,933,457.34 | 31.63% | 1,101,130,839.64 |
注:1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值,主要由于应收款项受客户结算及拨款进度影响,余额增长较快所致。另一方面,得益于管理层合理规划营运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显著改善。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5572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17,776,324.77 | 136,526,488.23 | 129,283,135.30 | 127,506,238.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857,639.91 | 42,769,130.06 | 33,383,735.35 | 27,181,537.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138,393.76 | 42,077,401.57 | 32,583,155.65 | 24,234,839.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721,952.72 | 28,760,990.51 | -40,849,209.40 | 20,028,473.4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030.40 | 157,882.90 | 118,613.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47,806.88 | 1,532,921.93 | 3,778,055.4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40,741.60 | 6,040,492.53 | 5,631,219.16 | 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13,814.23 | 84,806.56 | 792,034.8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8,877.90 | 636,351.95 | 595,303.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202.18 | |||
合计 | 5,158,252.23 | 7,179,751.97 | 9,724,619.9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资源聚焦于“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和“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的布局和发展。“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涉及射频微波功率放大及滤波、频率源与信号源、接收、变频等相关电路模块、组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包括热喷涂材料、电磁吸波材料、结构吸波功能材料制品、防腐导静电材料、ZnS光学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等。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行业发展态势
(1)特殊应用领域面临较长时期的景气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同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亦明确提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确保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具体要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和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因此,在大国竞争和地缘政治博弈的形势下,加强国防建设的必要性长期存在,我国的军事
工业领域将面临较长时期的发展机遇。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国防预算支出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指出,2024年全国财政安排国防支出16,655.4亿元,增长7.2%,增幅与2023年持平,这是我国国防预算连续9年维持增长。结合我国国防预算形成与国防经费支出情况来看,“十四五”期间的国防发展投入力度稳步提升,国防军工行业延续高景气势头的发展格局。
(2)国防信息化战略将拉动特殊应用电子产业的发展为了适应现代战争尤其是信息化战争的需求,实现军队的全面信息化以及提升核心战斗力,国防信息体系的建设尤为重要。我国的信息安全产业起步晚、底子薄,在许多重大关键技术方面仍较为薄弱,与西方国家各类武器系统的信息技术含量比较相距甚远,信息化水平提升空间巨大。根据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发布的报告,预计到2025年,国防信息化开支可能会达到2,513.00亿元,占国防装备支出的40%,其中核心领域有望保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公司子公司宽普科技、仁健微波所从事的特殊应用射频微波产品作为信息化装备的重要部分必将从中充分受益。
(3)实战化练兵将带动包含特殊应用材料产品在内的消耗性国防装备采购需求2018年1月,经中央军委批准,我军首批新军事训练大纲正式颁发。新军事训练大纲增加了训练时间,提高了训练难度强度,加大了训练消耗,提升了飞机、舰艇、导弹等高新武器装备模拟训练比重。强调把技能练到极致、武器用到极致,增加武器装备极限性能、边界条件、干扰条件、复杂环境下操作和实战运用训练。2020年11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军委军事训练会议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推动全军坚持把军事训练摆在战略位置,重点推进实战实训,深入推进联战联训”,由此可见,实战训练将继续作为我国军事训练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实战训练增加了我国军队在武器装备方面的采购和维护需求,在性能层面对武器装备总体单位及配套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带动包含特殊应用材料产品在内的消耗性国防装备采购需求。
(4)政策赋能与创新驱动,低空经济蓄势待发2024年3月27日,工信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提出到2027年,我国通用航空装备供给能力、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在城市空运、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实现商业应用。
政策频出,顶层战略指引下,低空经济迎发展契机。据中商产业研究院,2022年低空
经济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值约为4,000亿元,同比增长29.03%,2023年市场规模4,633亿元,2024年将达5,030亿元。据预测,到2050年,全球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将超过60万亿人民币。
无人机是低空经济支柱产业,也是低空经济发展核心受益环节,低空飞行的主要载体即无人机。目前我国无人机政策日益完善,产业链条日益完备,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条件。随着空域、航线规划进一步落实,现有农林牧渔、测绘、应急等主要应用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城市物流、载货、载人等新型应用场景也将拓宽。
据《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白皮书(2022)》,2021年全球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超过1,600亿元,其中工业级无人机占比约60%。随着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预计2025年民用无人机市场将达5,000亿元,复合增速32.9%。射频微波传感器作为无人机的核心部件,未来也将随之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5)万物互联时代来临,民用射频市场空间大:国产大飞机、卫星互联网、智能驾驶等民用特殊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极大丰富和拓展了特殊应用电子业务的市场空间
除军工领域外,射频微波技术亦广泛应用于国产大飞机、卫星互联网、智能驾驶、无人装备等特殊应用领域,其快速发展极大丰富和拓展了射频微波业务的市场空间。
作为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典型代表,国产大飞机项目的加速发展将带动民用航空装备进入发展提速关键时期,释放较大的国产航空装备市场空间。射频微波技术主要应用于国产大飞机的雷达及通信模块,因此国产大飞机项目的逐步推进将有效拓展射频微波产品的市场空间。卫星互联网领域迎来发展新机遇,拓展了射频微波业务的市场空间。
卫星互联网产业发展受国家和地方政策大力支持,我国卫星互联网目前处于前期建设阶段,但随着商业火箭公司刷新运力与突破火箭回收技术的发展,星网星座与G60星链共同拉开建设大幕,国内卫星互联网领域迎来发展新机遇。卫星通信与地面设备是卫星互联网产业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射频组件在这两大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SIA数据,2021年全球卫星产业收入为1.98万亿元,至2025年预计收入达3.87万亿元,实现复合增长率18.2%。因此,庞大的卫星互联网市场必将带动射频微波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智能驾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毫米波雷达市场规模逐年增加。据AIoT星图研究院初步测算,2022年中国毫米波雷达市场总规模达到86亿元,同比增长24.6%。毫米波雷达是依靠射频技术实现的一种传感器,随着毫米波雷达市场的快速扩张亦带动射频微波产品需求的扩大,预计至2025年将增至263亿元。
另一方面6G将与工业、交通、教育、医疗等各垂直行业深度融合,并催生新业态、新服务。除全面覆盖多样化智能连接应用、扩展现实类应用外,潜在的具体应用场景包括
智能工厂、智慧车联网、智能机器人、新型智慧城市、远程精准医疗等。
(6)射频微波组件发展趋势:小型化、综合化、高集成度、智能化小型化微波/毫米波电路与子系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小型化、综合化、高集成度、智能化是电子技术和系统发展的必然趋势。自20世纪40年代起第一代立体微波电路以来,经历了四代产品,各代产品为满足多功能、高整合的通信市场需求不断缩减产品体积与重量,促使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微波组件朝小型化方向发展。进入21世纪,随着人们对小型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IC器件不仅集成越来越多的晶体管,而且可以将有源和无源元件集成在单个芯片上,集成度越来越高;至此,微波集成电路的发展进入第四代,SiP、SOP成为当前国内外电子领域的研究热点。同时,高频微波和低频微波因各具优势,未来微波多重功能组件聚集高频、低频功能亦成为趋势。此外,为满足现代电子战中雷达的高性能需求,射频前端正向着超高频、多种调制格式、多频段、多波束收发和多点无线资源协同等智能化方向发展。
(三)行业特点及竞争格局
随着国防费用逐年增长,特殊应用领域市场规模显示出不断扩张的良好态势,吸引了众多民营企业参与行业竞争,且参与者数量仍在增加,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新进民营企业可取得的市场份额较低,行业竞争水平较低,总体行业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由于特殊应用领域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企业进行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需要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行业内获得相关资质的企业数量不多,即使当前有相关政策的推动,资质积累仍然需要2~3年的周期,整个行业处于平稳竞争格局。行业内企业主要根据客户订单研发、生产及销售,具有很强的计划性特征,产品销售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波动的影响较小,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
(2)产品研制需经过严格的评审、方案设计、工艺评审、试制、设计验证、试用评审、状态鉴定等阶段,从配套模块、组件到整机各层级的研发都需遵循上述流程,研发周期较长,对企业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产品定型后,合格供应商的相关配套产品将纳入采购清单,在后续的装备生产过程中,原则上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或相关部件,从而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壁垒。基于行业资质、技术壁垒较高,且出于稳定性、可靠性、保障性等考虑,相关产品一般均由原研制、定型厂家保障后续生产供应。在后续的生产供应过程中,定型厂家可以保持与下游客户的密切接触,积极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了解客户需求,并参与下游客户的新产品研发,更容易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3)特殊应用领域产业链自下而上业务层级明确,从下游往上游依次传递产品需求,从上游至下游依次交付合格产品。在我国现行国防工业体系下,各大军工集团占有支配性
地位且专注于各自领域,整机一般由军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负责。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多为配套供应商,客户一般为军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客户集中度较高。
(4)具有大型配套能力的厂家比较少,主要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这些企业长期承担核心工程配套任务,在标准化产品方面,已经形成了很强的产品型谱能力,产品种类全、领域覆盖广,市场稳定;在非标产品方面,因为自有标准化产品的支持,配套生产能力强,在大型配套项目中更有优势。
虽然大型国有企业具备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能力,但由于其型号众多,相关产品任务仍需要外协外购,无法满足下游多样化的定制需求,在此情形下,不少民营企业依靠特色技术与成本优势占据了部分市场,成为下游企事业单位的供应商。
在特殊应用领域,出于保密及技术安全的考虑,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受到很大限制,该领域由国内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大型国有企业及少数具备科研生产资质的民营企业构成,行业外潜在竞争对手较难进入。
(5)在各项目的研制阶段,客户采购产品主要用于鉴定、试验、试车,需求量较小,因此前期采购具有个性定制的特点。相关产品在定型批产后,采购规模将逐步扩大,收入增速明显。同时,已定型产品出于稳定性和可靠性的要求,后续产品维护及升级改造一般也由原供应商进行,亦能为其业务稳定性提供可靠保障。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2023年,外部发展环境错综复杂。公司始终坚持聚焦发展战略不动摇,坚定弘扬“家国情怀、工匠精神”,脚踏实地搞研发、跑市场、赶交付、强售后,积极推动外延投资并购落地,公司各项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公司特殊应用电子业务发展成果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频段覆盖更宽。宽普科技依托自身长期的技术和市场积累,积极推动与国内领先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与仁健微波的技术协同效应,在原有优势UV、L频段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向C、S、X乃至Ka、Ku等更高频段产品发展并取得进展;二是产品价值更高。宽普科技前期产品以模块为主,产品的单位价值相对较低。随着公司技术实力及综合化能力的增强,产品形态逐步向组件、设备为主转变,单位产品的价值量大幅度提升;三是产品品类更全。2023年6月,公司圆满完成了对仁健微波60%股权的收购,仁健微波是国内领先的微波频率源专业厂商,在信道产品领域亦有长期的积累。因此,通过对仁健微波的收购,公司的产品线得到进一步丰富,由原来的发射端产品为主拓展到频率源和接收端产品,逐步形成为一家同时拥有频率源、发射、接收等全面技术和产品能力的公司;四是应用领域更广。从搭载平台而言,宽
普科技的产品原来以机载为主,凭借在新一代通信与数据链方面的技术实力逐步向弹载拓展并取得显著成效。从终端应用而言,宽普科技的产品以通信与数据链为主,仁健微波的产品以雷达、电子对抗为主,通过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在技术和市场资源上的有效协同和整合,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拓展。
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增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09.22万元,较前一年增长18.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19.20万元,较同期增长5.83%。
1、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
公司目前的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为全资子公司宽普科技与控股子公司仁健微波的射频微波业务。
宽普科技深耕于射频微波领域,专业从事射频微波功率放大及滤波、接收、变频等相关电路模块、组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致力于以最优的射频微波发射解决方案和产品为国内特殊应用领域客户提供配套,是国内特殊应用射频微波发射领域的领先企业。
仁健微波在频率合成技术、频率源设计领域深耕多年,具有成熟的微组装工艺能力,在SiP(系统级封装)技术领域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积累,拥有较多的微波技术和专利储备,是国内频率源领域的领先企业。仁健微波微波产品频率覆盖DC-50GHz,其中高速捷变频率源的频率转换速度和超低相噪捷变频率源的相位噪声控制能力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同时,仁健微波掌握的锁相环技术、DDS直接合成技术等核心技术,具有研发难度高、应用广泛等特点,构成了仁健微波的核心竞争力。
2、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
公司目前的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以子公司康泰威为载体,主要产品包括热喷涂材料、电磁吸波材料、结构吸波材料、碳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防腐导静电材料、ZnS光学材料等。热喷涂材料、电磁吸波材料、防腐导静电材料已实现批产供货。碳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结构吸波功能材料及ZnS光学材料处于研发验证阶段。
(二)主要产品概况
1、射频微波类产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宽普科技产品介绍
宽普科技围绕射频微波功率放大及滤波、接收、变频等相关电路(包括模块、组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致力于射频微波功率技术在地面固定、车载、机载、舰载、弹载等多种武器平台上的应用。宽普科技研制的射频微波产品主要为通信、
电子对抗、雷达、卫星通信、遥控遥测、敌我识别等设备或系统提供配套,多项产品填补国内空白,部分产品替代进口。主要产品系列如下:
序号 | 产品系列 | 产品名称 |
1 | 器件模块 | 功率放大器模块 |
滤波器模块 | ||
双工器 | ||
2 | 组件 | 收发组件 |
跳频滤波组件 | ||
3 | 设备 | 功率附加设备 |
固态发射设备 |
(2)公司控股子公司仁健微波产品介绍仁健微波的产品按大类可分为:微型化模块、频率源及信号源、变频源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雷达、监测、测向、通信、导航、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对抗等行业,其以特殊应用领域射频微波频率源、信号源为主要产品方向,主要产品系列如下:
序号 | 产品系列 | 产品名称 |
1 | 微型化频率源 | 15*12微型化 |
9*9微型化 | ||
21*15微型化 | ||
2 | 变频源组件 | 超宽带收发变频器组件 |
毫米波变频组件 | ||
变频机箱 | ||
3 | 频率源组件 | 数字锁相PDRO |
DDS频率源 | ||
宽带频率综合器 | ||
小步进频综 | ||
低相噪频率源 | ||
高速直合源 | ||
模拟信号源机箱 | ||
捷变信号源机箱 | ||
PXIE模拟信号源 | ||
复杂雷达信号调制源 | ||
VPX频率源组件 |
2、特殊应用领域材料类产品公司目前的特殊应用领域材料类产品主要包括热喷涂材料、电磁波吸收材料、防腐导
静电材料等。碳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结构吸波功能材料及ZnS光学材料尚处于研发验证阶段。
公司的热喷涂材料主要是以等离子喷涂、爆炸喷涂技术在工件表面制备防护涂层,起到耐磨、耐蚀、热防护等作用。相关产品已成功应用于X型号飞行器,并实现批量供货。
公司的电磁波吸收材料产品主要有泡沫型吸波材料、涂层型吸波材料、贴片型吸波材料,具备轻薄、宽频强吸收、理化性能优异、环境适应性好等特点,可应用于飞行器、舰船、特种车辆、地面装备等领域,实现雷达隐身,有效提高装备电磁对抗能力和生存能力,目前已实现小批量产供货。
公司的防腐导静电材料集防腐与静电防护功能于一体,具有轻质、色浅和稳定的防护性能,可有效消除静电危害和防止静电积聚造成的电子元器件击穿、燃油起火或爆炸等危险,目前已实现批量供货。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供应商分为物料供应商和外协供应商。鉴于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为科研院所及整机厂商,因相关业务的特殊性,在一些重要物资的采购上,需要对供方初选后,经评测、试用等步骤,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考核,如获得认可,方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且每年对其生产能力、工艺水平等方面进行复评,符合供货能力评审要求的,才进行后续的采购。在采购环节,公司各子公司先由研发部门经过研发设计验证等一系列环节后形成产品BOM(物料清单),由需求部门进行统筹并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再交由采购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采购部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公司产品的生产必须按照严格的国家特殊标准进行。
热喷涂材料、电磁波吸收材料、防腐导静电材料等材料产品,均严格按照承制单位要求实行“订单生产”,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射频微波类器件、模块、组件、设备等电子产品,以销定产为主要生产模式,针对批量订单,子公司生产部根据产品的技术文件要求,领取原材料按照工艺文件进行零部件加工和组装的定制化生产,并对产品的性能进行调试、测试。产品生产、测试通过后,再经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同时,针对小部分通用性强、使用量大、技术成熟的电子产品,则采用预先生产作为补充生产模式,在年初预测生产计划并备料投产,确保一定数量的库存,旨在满足客户的现货产品需求。
3、销售模式
由于公司产品的特殊性,产品采购实行严格管制,公司成功研制的产品需通过承制单位的试验、试用并取得设计定型批准后方可列入供货名录,大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根据客户审定的价格执行。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标准化产品主要由客户下达订单后由生产部门生产并交付,小部分采用预先生产的则由销售部门采取主动营销策略销售并交付给客户;非标准化产品由公司业务人员通过展会、网站、不定期技术交流和产品推广等活动与客户进行供需互动,在目标客户项目研发之初进行介入,从而更清晰、更透彻地掌握目标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通过参与竞标、竞争性谈判或委托指定等方式获取订单,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测试样机,并根据试用情况对样机进行改进、完善,从而完成型研到定型的过程,进而提供更加贴合客户需要的产品与服务,为客户带来更好的体验,从而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所处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要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确保二〇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二十大报告重申十九大关于“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时间节点和战略安排,体现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同国家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军事能力同国家战略需求相适应的要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打造高水平战略威慑和联合作战体系,加强军事力量联合训练、联合保障、联合运用,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中央军委《关于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的决定》指出,全军要坚持聚焦备战打仗,坚持实战实训、联战联训、科技强训、全面提高训练水平和打赢能力。国防信息化、智能化和联合作战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催生了大量的特殊应用射频微波产品需求,实战实训和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带来特殊应用材料产品需求增长。受益于此,公司所处行业2023年市场需求旺盛,为公司的业绩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2、数据链——迈向全军互联的关键纽带,前瞻布局把握行业趋势
进入新世纪,着眼于现代高科技局部战争的需要,我国相继攻克了一大批高精尖技术,新型装备加速列装部队,而这些武器装备需要更先进的指挥控制系统来实现在更为广阔战场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发挥最大、整体的作战能力,实现各战术数据链之间的互联互通,这就是全军综合数据链系统,也就是我国自己的联合战术信息分发系统。但我军数据链发展起步较迟,还需持续追赶,迫切需要进一步丰富数据链品类,完善数据网覆盖。
3、电子信息产品的国产化要求
国家高度重视信息产业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产业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能力。一方面,西方出于国家安全对我国通信设备产业的制裁,在未来还将成为压制我国发展的主要手段,我国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产业仍将面临着信息安全方面的挑战。另一
方面,信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要求我国尽快摆脱长期以来在上游关键元器件和重要设备领域受制于西方的情况,快速提升电子基础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自主可控的电子信息产业体系。
军工电子信息产品国产化将带来自主可控的射频微波模块、组件的巨大需求,拥有国产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4、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在特殊应用射频微波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
宽普科技20余年来一直深耕于特殊应用射频微波功放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和客户资源积累,在产品工程化能力和品质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赢得市场机会和订单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在数据链射频前端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技术和项目积累,随着下游数据链建设的推进,公司未来将大有可为。仁健微波主要围绕微波频率源、信号源及其组件相关的技术和产品开发深耕10余年,拥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良好口碑。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正全面深化技术、市场方面的协同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射频微波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5、康泰威在特殊应用材料领域取得积极进展
康泰威自成立以来在特殊应用材料领域攻坚克难,积极参与配合各类客户群体研发及试验,截至报告期末,热喷涂材料产品已成功应用于X飞行器,并实现批量供货;电磁波吸收材料及防腐导静电材料产品已通过客户端技术验证并实现小批量产供货。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目前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宽普科技、仁健微波在特殊应用领域射频微波行业积累的一系列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研发优势
宽普科技自成立以来长期深耕于电子信息行业,研发中心人员超百人,人员具备电子学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计算机等多项专业背景,核心研发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研发实力。近年来,宽普科技的研发人员稳定,流动性较小,研发团队规模及占比在所处细分领域均处于领先地位。
仁健微波研发团队核心成员曾任职于国内领先的专业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的微波组件研发经验,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在频率源设计方案方面有大量的项目案例积累与项目经验。通过十多年的发展积累,建立起了国内领先的频率源研发团队。
2、技术领先优势
宽普科技通过20多年的专注发展,先后研发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且行业领先的宽带
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放大技术、宽带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合成技术、宽带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耦合技术、宽带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开关技术、高可靠射频微波大功率滤波器技术、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跳频滤波器技术、军用高可靠功率射频微波的专用工艺技术等射频微波功率的相关设计与实现技术,具有发射、接收、滤波等大、中、小功率的全套射频解决方案的能力,在特殊应用通信数据链射频前端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宽普科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批成为佛山市宽带射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射频微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承担了国家特殊应用标准GJB-7084《射频固态功率放大模块通用规范》的起草工作,该标准已于2010年经相关部门批准发布。
仁健微波专业从事微波频率源、信号源及其组件相关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其产品频率覆盖DC-50GHz,其中高速捷变频率源的频率转换速度和超低相噪捷变频率源的相位噪声控制能力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公司自主研发掌握的锁相环技术、DDS直接合成技术等核心技术,具有研发难度高、应用广等特点,通过DDS直接合成技术和数字锁相频率合成技术相结合,提高了频率合成器的性能,为客户提供了行业内领先的频率合成方案,同时构建了个性化产品服务体系,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定制产品与配套工艺技术解决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发明专利25项、已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1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
3、产品可靠性优势
宽普科技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遵循“先进适用的产品,顾客满意的服务,有效控制的过程,持续改进的体系”的质量方针,引进产品可靠性增长、航天质量问题双归零等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发展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宽普科技建立了完整且运行良好的质量体系,每年进行2次内部体系审核、1次内部管理评审及1次外部机构体系审查,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进行查缺补漏,且持续对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等进行优化和改进,已经实现了产品全流程的质量控制。近年来,宽普科技产品的平均返修率不超过1%,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仁健微波秉承“科技领先,顾客至上,诚信守约,持续改进”的质量理念,确立了明确的质量目标,即产品首次检验合格率需超过90%,客户满意度需高于90%。为确保质量目标的达成,仁健微波每年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并将目标细化至各部门。此外,仁健微波坚持每年至少进行1次内部审核、1次管理评审以及1次由国家装备发展部认证授权的认证中心审查,构建了一套科学、全面且适应产品与服务发展需求的全周期质量管控机制。在质量提升、发展及完善的道路上,仁健微波始终稳健前行,在业内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树立了卓越的质量口碑。
4、品牌优势宽普科技通过20余年的发展积累,凭借过硬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品质管控能力和企业运营管理能力等综合优势,依靠“工匠精神、家国情怀”,在射频微波发射组件特殊应用领域奠定了领先的行业地位,打造了“宽普”名片。目前,“宽普”已经成为业内主要客户射频功放组件的首选品牌。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随时跟踪和响应客户需求,通过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独特的技术攻关和配套能力,及时解决了客户难点和痛点问题。宽普科技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佛山市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佛山市科技领军企业等,其产品和服务长期受到下游客户的肯定和信赖,与下游客户长期合作形成的技术、管理、质量、交付、品牌优势难以被竞争者打破。
仁健微波主要围绕微波频率源、信号源及其组件相关的技术和产品开发深耕10余年,拥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良好口碑,先后被评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都市军民融合企业。
5、外延拓展优势
公司致力于充分发挥资本平台优势,通过投资孵化和并购构建在特殊应用领域具有卓越影响力的高科技产业集团。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从事射频微波多年,是国内射频微波功放领域的领先企业。管理团队对特殊领域市场开发、射频微波的基础理论和应用、产业发展的底层逻辑、团队和项目的价值判断等方面具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同时宽普科技、仁健微波在各自领域拥有过硬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品质管控能力和企业运营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这些能力和资源将成为公司围绕射频微波产业链实施“产业+资本”外延拓展战略的重要基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511,092,186.82 | 100% | 430,395,278.15 | 100% | 18.75% |
分行业 | |||||
电子类 | 499,862,387.73 | 97.80% | 415,523,101.71 | 96.54% | 20.30% |
材料类 | 9,331,459.21 | 1.83% | 12,973,836.56 | 3.02% | -28.07% |
其他 | 1,898,339.88 | 0.37% | 1,898,339.88 | 0.44% | 0.00% |
分产品 | |||||
射频微波业务 | 499,862,387.73 | 97.80% | 415,523,101.71 | 96.54% | 20.30% |
特殊应用领域材料 | 9,331,459.21 | 1.83% | 12,973,836.56 | 3.02% | -28.07% |
其他 | 1,898,339.88 | 0.37% | 1,898,339.88 | 0.44% | 0.00% |
分地区 | |||||
境内 | 511,092,186.82 | 100.00% | 430,395,278.15 | 100.00% | 18.75%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511,092,186.82 | 100.00% | 430,395,278.15 | 100.00% | 18.7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电子类 | 499,862,387.73 | 183,942,585.73 | 63.20% | 20.30% | 14.96% | 1.71% |
分产品 | ||||||
射频微波业务 | 499,862,387.73 | 183,942,585.73 | 63.20% | 20.30% | 14.96% | 1.71% |
分地区 | ||||||
境内 | 511,092,186.82 | 191,385,349.41 | 62.55% | 18.75% | 13.57% | 1.71%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511,092,186.82 | 191,385,349.41 | 62.55% | 18.75% | 13.57% | 1.7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电子类 | 销售量 | 件 | 17,068.00 | 12,050.00 | 41.64% |
生产量 | 件 | 17,506.00 | 11,784.00 | 48.56% | |
库存量 | 件 | 1,402.00 | 423.00 | 231.44% | |
合并转入 | 件 | 541.00 | |||
材料类 | 销售量 | 件/千克 | 4,404.00 | 6,167.00 | -28.60% |
生产量 | 件/千克 | 4,308.00 | 6,450.00 | -33.22% | |
库存量 | 件/千克 | 3,142.00 | 3,238.00 | -2.96%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电子类的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同比增长均超过30%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控股子公司仁健微波所致;材料类的销售量、生产量同比下降分别:28.60%、33.22%,主要因客户需求变化,产品销售下降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电子类 | 直接材料 | 131,147,529.27 | 71.30% | 117,517,028.20 | 73.44% | 11.60% |
电子类 | 人工费用 | 22,696,308.33 | 12.34% | 16,208,590.54 | 10.13% | 40.03% |
电子类 | 制造费用 | 29,246,130.56 | 15.90% | 25,446,198.92 | 15.90% | 14.93% |
电子类 | 燃料及动力 | 852,617.57 | 0.46% | 840,569.44 | 0.53% | 1.43% |
电子类 | 合计 | 183,942,585.73 | 100.00% | 160,012,387.10 | 100.00% | 14.96% |
材料类 | 直接材料 | 2,368,892.72 | 36.08% | 2,664,370.48 | 34.16% | -11.09% |
材料类 | 人工费用 | 1,076,494.66 | 16.39% | 1,263,772.67 | 16.20% | -14.82% |
材料类 | 制造费用 | 2,858,217.55 | 43.53% | 3,460,447.80 | 44.36% | -17.40% |
材料类 | 燃料及动力 | 262,769.47 | 4.00% | 411,645.98 | 5.28% | -36.17% |
材料类 | 合计 | 6,566,374.40 | 100.00% | 7,800,236.93 | 100.00% | -15.82%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对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50,566,103.7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8.1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42,005,064.74 | 47.35% |
2 | 第二名 | 122,869,893.81 | 24.04% |
3 | 第三名 | 48,452,920.36 | 9.48% |
4 | 第四名 | 22,909,684.95 | 4.48% |
5 | 第五名 | 14,328,539.84 | 2.80% |
合计 | -- | 450,566,103.70 | 88.1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8,720,846.9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7.1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562,547.20 | 6.21% |
2 | 第二名 | 6,446,307.58 | 6.10% |
3 | 第三名 | 5,870,690.37 | 5.56% |
4 | 第四名 | 5,030,088.50 | 4.76% |
5 | 第五名 | 4,811,213.28 | 4.56% |
合计 | -- | 28,720,846.93 | 27.1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802,656.08 | 7,895,517.97 | -1.18% | |
管理费用 | 47,910,418.23 | 43,079,838.99 | 11.21% |
财务费用 | 3,640,169.72 | 2,438,865.04 | 49.26% | 主要系本报告期摊销应付股权对价款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所致。 |
研发费用 | 55,740,891.79 | 48,794,327.64 | 14.24% | |
税金及附加 | 5,856,658.66 | 4,224,949.15 | 38.62%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随着应交增值税增加而增加。 |
4、研发投入?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机载射频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种机载射频组件。 | 中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短波通信射频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种短波通信射频组件。 | 中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车载通信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研发应用车载通信功放组件 | 中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轻便型通信设备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研发一种应用于轻便型通信的设备。 | 中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高速数据传输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高速数据传输的功放组件。 | 小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机载通信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机载通信的功放组件。 | 中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无人机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无人机的功放组件。 | 小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UV频段射频前端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UV频段的射频前端。 | 小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遥控遥测的功放组件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遥控遥测的功放组件。 | 小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机载通信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机载通信功放组件。 | 小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XX载通信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XX载通信的功放组件。 | 小试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高速组网通信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高速组网通信的功放组件。 | 研制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XX载通信功放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XX舰载通信的功放组件。 | 研制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XXX射频前端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XXX的射频前端组件。 | 研制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KA频段射频前端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KA频段的射频前端。 | 研制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KU频段射频前端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出一种应用于KU频段的射频前端。 | 研制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机箱信号源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款低成本、高指标的通用标准化信号源 | 研发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可批量生产此信号源,抢占此类信号源的市场,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电子对抗的捷变频率源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款切频时间短的频率源 | 研发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全国产高速频率源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款全国产的高速频率源组件 | 研发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全国产微型化低相噪窄带频综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款全国产的小体积标准化信号源 | 研发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可批量生产此信号源,抢占此类信号源的市场,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校准源组件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款校准源组件 | 研发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具备同类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超低相噪频率源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款超低相噪标准化频率源 | 研发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可批量生产此信号源,抢占此类信号源的市场,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全国产微型化SiP系列的研发 | 本项目重点开发一系列SiP频率源及组件 | 研发阶段 | 开发全新产品 | 项目完成后,公司可批量生产此信号源、组件,抢占此类信号源的市场,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 |
吸波蜂窝板的研究 | 将吸收剂与纸蜂窝以不同的组成、方法复合而成吸波材料,具有质量轻、抗腐蚀等优点,而且在较宽的带内具有很好的吸波性能。 | 确定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完成技术报告,可小批量生产。 | 1.完成产品设计,制备一系列产品;2.项目执行期间所获得成果、知识产权等。 | 项目研究的产品拓宽了公司的产品类型。 |
P7818吸波泡沫板的研究 | 在厚度尽量薄的条件下制备符合性能要求的产品。 | 确定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完成技术报告,通过客户使用验证,已定型量产。 | 1.完成产品设计,制备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2.项目执行期间所获得成果、知识产权等。 | 项目研究的产品厚度薄,高频性能优异,且开发了多种型号低厚度,高性能的类似产品。 |
MP25818吸波泡沫板的研究 | 面层透波材料优选及粘接工艺研究,粘接胶优选及一体成型工艺研究。 | 确定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完成技术报告,小批量生产提供产品用户使用。等待客户产品定型量产。 | 1.完成产品设计,制备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2.项目执行期间所获得成果、知识产权等。 | 项目研究的产品性能要求极高,提高了公司产品的整体水平。 |
泡沫型吸波复合材料的研究 | 研究的泡沫型吸波复合材料可降低吸波材料的密度、提高吸波性能。由透波层(面层)、损耗层(中间层)和反射层(底层)三个不同的结构层次,具有轻质、宽频、强吸收、耐冲击、保温等功能,而且在较宽的带内具有很好的吸波性能。 | 确定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完成技术报告,小批量生产提供产品用户使用。等待客户产品定型量产。 | 1.完成产品设计,制备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2.项目执行期间所获得成果、知识产权等。 | 层板型的吸波材料是具有承载和吸波双重功效的复合材料,能够大幅提升特种设备设施的生存能力和作战能力,具有较好的军事和经济效益。 |
多层雷达吸波泡沫板的研究 | 研究的多层雷达吸波泡沫板具有质轻、隔热、减震、吸声等优点,具有承载和分散吸收剂的双重作用。通过改变电阻层的阻抗,调整介质层厚度,几乎适用于所有频段的吸波设计。 | 确定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完成技术报告,小批量生产提供产品用户使用。等待客户产品定型量产。 | 1.完成产品设计,制备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2.项目执行期间所获得成果、知识产权等。 | 作为运载和发射武器的某飞行器,研究飞行器上的雷达吸波泡沫材料变得尤为重要,这种吸波泡沫结构具有承载和吸波双重功效,而且具有轻质、宽频、强吸收等功能,能够大幅提升装备的生存能力和作战能力,具有较好的军事和经济效益。 |
多层结构雷达吸波贴片的研究 | 利用阻抗渐变原理,通过调整各层吸收剂类型,吸波体的浓度,层间厚度分布等参数,在 | 确定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完成技 | 1.完成产品设计,制备符合客户要求的产 | 贴片型吸波材料是雷达隐身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研制的产品吸收频带宽,吸波强度高,从而大幅提升武 |
尽可能薄的基础上,拓宽吸收频带,提高吸波强度。 | 术报告,小批量生产提供产品用户使用。等待客户产品定型量产。 | 品;2.项目执行期间所获得成果、知识产权等。 | 器装备的生存能力和作战能力,具有较好的军事和经济效益。 | |
多波段硫化锌红外光窗材料研制 | 获得细晶粒、多波段高透的ZnS窗口材料 | ZnS纳米粉体的离子调控和提纯工艺 | 项目通过取得公司现有设备、技术等平台支持,以及资金投入,将带动行业项目产品的高端多光谱红外窗口材料更新换代 | 由于细晶化ZnS透明陶瓷优异的透红外性能和力学性能,通过在材料合成与制备过程中实现微观结构设计和性能调控,有望形成新一代激光-中波红外-长波红外的多功能红外光学窗口材料,更好地满足国防科技的需求。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39 | 129 | 7.7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7.10% | 34.96% | -7.86%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99 | 90 | 10.00% |
硕士 | 4 | 3 | 33.33%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75 | 87 | -13.79% |
30~40岁 | 40 | 34 | 17.65%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5,740,891.79 | 48,794,327.64 | 46,651,826.6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91% | 11.34% | 12.95%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487,405.15 | 163,326,662.09 | 69.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5,269,103.36 | 293,079,836.73 | 10.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81,698.21 | -129,753,174.64 | 63.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549,722.60 | 1,108,997,887.45 | -87.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1,684,379.41 | 1,115,014,089.74 | -78.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134,656.81 | -6,016,202.29 | -1,581.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149,064.65 | 24,674,188.71 | 925.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93,767.52 | 29,683,375.59 | 0.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255,297.13 | -5,009,186.88 | 4,556.9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338,942.14 | -140,778,563.64 | 152.8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63.17%,主要系本报告期合理安排营运资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581.04%,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购买仁健微波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4,556.92%,主要系本报告期定增发行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值,主要由于应收款项受客户结算及拨款进度影响,余额增长较快所致。另一方面,得益于管理层合理规划营运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显著改善。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29,449,253.84 | 16.79% | 263,263,407.91 | 17.88% | -1.09% | |
应收账款 | 593,806,539.71 | 30.26% | 321,629,030.56 | 21.85% | 8.41% | 主要系受客户结算及拨款进度影响,余额增长较快所致。 |
存货 | 125,842,547.62 | 6.41% | 171,462,859.78 | 11.65% | -5.24% | 主要系本公司合理提高营运资金周转率,适当降低库存水平所致。 |
固定资产 | 50,943,646.61 | 2.60% | 52,031,149.27 | 3.53% | -0.93% | |
在建工程 | 1,391,974.68 | 0.07% | 0.00 | 0.00% | 0.07% | |
使用权资产 | 42,108,627.33 | 2.15% | 44,502,172.35 | 3.02% | -0.87% | |
短期借款 | 5,004,520.55 | 0.26% | 0.00 | 0.00% | 0.26% |
合同负债 | 2,332,454.91 | 0.12% | 1,770,199.93 | 0.12% | 0.00% |
长期借款 | 1,800,000.00 | 0.09% | 0.00 | 0.00% | 0.09% |
租赁负债 | 39,855,375.97 | 2.03% | 42,102,484.85 | 2.86% | -0.8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373,833.95 | 0.00 | 0.00 | 140,000,000.00 | 140,540,741.60 | 166,907.65 | 0.00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243,752.68 | 0.00 | 10,000,000.00 | 0.00 | 0.00 | 10,243,752.68 |
金融资产小计 | 0.00 | 373,833.95 | 243,752.68 | 0.00 | 150,000,000.00 | 140,540,741.60 | 166,907.65 | 10,243,752.68 |
其他 | 2,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694,080.00 | 2,000,000.00 | 0.00 | 694,080.00 |
上述合计 | 2,000,000.00 | 373,833.95 | 243,752.68 | 0.00 | 150,694,080.00 | 142,540,741.60 | 166,907.65 | 10,937,832.68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288,356.82 | 票据保证事项 |
货币资金 | 1,000.00 | ETC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9,116,156.78 | 票据质押(见注1)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0,000.00 | 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 |
合计 | 18,405,513.60 |
注1:根据宽普科技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兴业银行”)于2020年7月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兴银粤惠池字(季华支行)第202007230001号)及最高额质押合同(兴银粤质字(季华支行)第202007230001号),宽普科技将其拥有的票据设定质押,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授权兴业银行将所质押票据在到期获得兑现后,直接存入保证金账户或提前清偿债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宽普科技在兴业银行的质押票据账面价值为6,409,856.78元。根据宽普科技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招商银行”)于2023年7月签订的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
(757XY2023021824)及最高额质押合同(757XY202302182401),宽普科技将其拥有的票据设定质押,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授权招商银行将所质押票据在到期获得兑现后,直接存入保证金账户或提前清偿债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宽普科技在招商银行的质押票据账面价值为2,706,300.00元。
注2: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仁健微波60%股权作为质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仁健微波60%股权对价款及相关税费或置换前期支付的自筹资金,贷款期限5年。
公司已完成了控股子公司仁健微波60%股权的相关质押手续,并收到了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编号:(武侯)股权质设字〔2023〕第114919号)。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融资事项风险可控,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81,600,000.00 | 0.00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微波频率源、信号源及其相关组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 收购 | 171,600,000.00 | 60.00% | 现金 | 无 | 长期 | 射频微波 | 收购完成 | 否 | 2023年06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23-034 | ||
伟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综合视景及图像处理类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 增资 | 10,000,000.00 | 10.00% | 现金 | 无 | 长期 | 综合视景、智能计算、增强现实三大类产品 | 增资完成 | 否 | ||||
合计 | -- | -- | 181,6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年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4,600 | 24,163.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4,163.17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 0.00 |
合计 | -- | 24,600 | 24,163.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4,163.17 | --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631,746.7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27日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0Z0023号《验资报告》。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7,220.00 | 17,22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380.00 | 6,943.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600.00 | 24,163.17 | 0.00 | 0.00 | -- | -- | 0.00 |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4,600.00 | 24,163.17 | 0 | 0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射频微波功率放大及滤波、接收、变频等相关电路模块、组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 | 150,000,000.00 | 871,314,086.38 | 662,444,238.27 | 463,060,539.88 | 184,232,580.11 | 161,888,707.90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微波频率源、信号源及其相关组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 10,000,000.00 | 129,807,740.74 | 70,559,987.26 | 38,007,511.56 | 15,392,391.86 | 13,460,086.5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购买 | 根据会计准则,仁健微波经营业绩自2023年7月份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7-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00.75万元,实现净利润1,346.01万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宽普科技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30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4%,实现净利润16,188.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84%,主要是因为国防信息化、智能化和联合作战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催生了大量的特殊应用射频微波产品需求,宽普科技凭借深厚的技术和客户资源积累,在产品工程化能力和品质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赢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和订单。
控股子公司: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准则,仁健微波经营业绩自2023年7月份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7-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00.75万元,实现净利润1,346.01万元,仁健微波在频率合成技术、频率源设计领域深耕多年,具有成熟的微组装工艺能力,在SiP(系统级封装)技术领域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积累,拥有较多的微波技术和专利储备,是国内频率源领域的领先企业。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整体发展战略
从2021年开始公司已全面实现向“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转型。公司将坚持长期主义思维,保持战略定力,集中资源和精力专注主航道。
我们将以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为依托,通过机制优化、管理提升、人才引进、投资孵化、并购重组等多种手段,围绕特殊应用射频微波价值链做强做优、做深做透,打造国内领先的特殊应用射频微波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我们将以康泰威为基础,通过资源聚焦、能力提升、机制优化、市场开拓等措施,实现热障涂层产品业务的稳定发展及吸波复合材料制品业务的有效突破,打造国内领先的特殊应用热障、吸波复合功能材料制品供应商。
(二)未来三年发展目标
公司未来三年将紧紧围绕“对内求巩固、对外求延伸”的战略思路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一是在射频微波业务方面,不断拓展微波相关业务布局,完善微组装等生产工艺技术,建立高频功放、信道模块的设计和生产能力,提高公司在射频微波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二是在特殊应用领域材料方面,稳定热喷涂材料现有生产和销售规模,多渠道促进吸波材料等成熟产品的市场销售;推进ZnS光学材料、结构吸波功能材料制品在航空航天及武器装备领域的产业化进程。
(三)2024年度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将坚持在特殊应用电子和特殊应用材料领域聚焦发展,继续紧抓“基于能力拓市场,基于资源建能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让公司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1、坚持聚焦战略不动摇
知止而后有定。公司2024年在发展战略上仍然要坚持聚焦发展不动摇。公司目前明确的“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和“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两条发展主线,未来5-10年市场前景广阔,同时目前全球都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中,特殊应用领域相对其他民用产业确定性更高。同时,公司也清醒认识到新劲刚还是一家成长期的“小公司”,只有将公司有限的资源聚焦,利用“压强原理”,先从“点”上求突破。通过3-5年,把拥有优势的“点”做到行业领先,做出影响力,再通过资源整合,把“点”连成“线”。在能力达到一定的高度后,再考虑将线织成“面”。
2、基于能力拓市场
宽普科技的射频微波技术和产品在通信、雷达、敌我识别、电子对抗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但是目前销售收入较大部分仍来自特殊应用通信领域,在雷达、敌我识别、电子对抗等领域的收入贡献较为有限,还有广泛的应用拓展空间。2023年6月,公司完成了仁健微波60%股权的收购。仁健微波专注于微波频率源、信号源及其相关组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10多年,是国内频率源领域的领先企业,其产品在雷达和电子对抗等领域有深厚的市场基础。公司后续将充分发挥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的市场协同效应,进一步整合产业资源,有效拓展射频微波业务新市场,为持续发展和持续增长积蓄力量;而康泰威通过近几年的聚焦发展,在热障喷涂材料、吸波复合材料等两个产品技术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需要加大市场调研、挖掘、开拓力度,将这两项相对成熟的产品技术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和应用面,努力提升业务规模。
3、基于资源建能力
2023年公司通过收购仁健微波,快速建立起频率源、信号源产品能力,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2024年公司将通过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在技术和产品上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积极推动公司在射频微波业务的长远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将重点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开展能力建设:一是持续关注现有两项主要业务的技术和工艺发展方向,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
提升现有业务的技术和工艺能力,巩固和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二是根据现有及潜在市场资源需求,围绕主营业务筛选优质标的,通过投资孵化和并购等手段,建立高频功放、信道模块的设计和生产能力。高频功放、信道模块均广泛应用于雷达、电子对抗、通信、航空航天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以资本驱动产业发展,引进行业领先团队和优秀企业,构建新的产品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同时加强工程技术中心人员配备,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对各业务子公司的技术研发支持。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风险公司下属子公司宽普科技、康泰威、仁健微波均是以技术研发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企业。特殊应用领域产品的科研生产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设计定型与生产定型等阶段,并由国家特殊应用领域产品定型机构对产品的战术指标、使用性能和质量稳定性进行审核;民用新产品的开发需要经过配方研发、产品研制、工艺设计、试验调节、工业认证等多个环节。因此,公司新产品从研发到实现规模化销售需要经历漫长的周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一旦试制、测试失败,或未能最终通过产品定型批准,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新产品开发的事先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加强新产品开发过程中的跟踪与控制管理,提高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在充分论证可行性的前提下,加大对已定型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进一步为新产品推广合理配置资源,力争使新产品相关业务稳健、快速增长,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特殊应用领域竞争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从2021年开始将主要资源和精力集中于特殊应用电子和特殊应用材料领域。宽普科技深耕特殊应用射频微波领域20余年,仁健微波专注于微波频率源及相关领域10多年,均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奠定了较为领先的行业地位。但由于我国军工等特殊应用领域的开放时间较短,且行业进入具有较高的壁垒,行业内竞争强度不如普通民用领域激烈,随着国家加快军工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未来将有更多社会资源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尽管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能够激发企业改进和创新的动力,但如果公司后续人才队伍建设不达预期,不能持续创新,生产规模及管理水平落后,无法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综合竞争能力,仍将可能被同行业或新进的其他竞争对手赶超,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充分利用好各种工具,持续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市场竞争优势。
3、商誉减值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约为5.7672亿元,分别为“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宽普科技100%股权”形成的商誉4.5435亿元,以及“以现金方式收购仁健微波60%股权”形成的商誉1.2237亿元。虽然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的外部发展环境有利,自身的竞争实力也在不断增强,在手订单充足,且宽普科技自2019年以来经营业绩良好,较大比例超额完成了2019年-2021年的业绩承诺目标,业绩承诺完成的当年,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商誉减值情形。但根据当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交易形成的商誉仍需在未来每年年终做减值测试。因此,上市公司存在宽普科技和仁健微波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需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合并损益及有关财务指标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会密切关注商誉所涉及业务的经营状况,通过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技术及业务的资源整合、市场的不断开拓等措施,以提高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盈利能力,从而降低商誉减值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公司主要客户为科研院所及整机厂商。报告期内,受经济环境及行业相关政策叠加影响,客户的货款支付周期延长,同时通常采用票据结算方式。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也随之增加。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且实力较强,应收款项不可收回的风险相对较低,但前述因素影响公司资金回笼速度,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公司将加强对合作客户日常经营及信用情况的跟踪了解,同时与下游客户充分沟通,优化应收账款管理机制,尽最大努力加快货款回收,有效控制坏账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合作客户日常经营及信用情况的了解,同时与下游客户充分沟通,优化应收账款管理机制,合理控制坏账风险。
5、发出商品较大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报告期末存在较大规模的发出商品,主要为安装调试周期较长的产品。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可能导致收入确认周期延长、货款结算放缓、资金占用增加、存货减值等经营风险。
公司将加大与客户的沟通和服务力度,实时跟踪进度,尽可能缩短安装调试周期,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6、军品定价方式对公司盈利造成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受军品价格批复周期延长的影响,公司对客户端审价未完成的项目与客户以暂定价格签署销售合同。在军方审价完成之前,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之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待军方审价完成之后,如果审定价格与暂定价格之间存在差异将调整当期收入。因此,若合同约定之产品暂定价格与审定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持续投入核心技术研发,夯实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民用特殊应用领域产品的研发和拓展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以降低经营业绩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1月05日 | 电话会议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2月09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2)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3月03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其他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3)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5月09日 | 电话会议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4)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5月10日 |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5)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5月11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6)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5月12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7)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5月18日 | 天风证券2023中期策略会(珠海)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8)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6月06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9)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6月07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0)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6月07日 | 电话会议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1)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6月30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其他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2)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9月05日 | 电话会议 | 其他 | 其他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3)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9月19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4)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1月24日 | 广州市海珠区会展东路1号广州香格里拉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5)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1月28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6)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1月29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7)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2月05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8)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2月06日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19)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2月07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20)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2月15日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21)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2月21日 | 深圳四季酒店 | 其他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22)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股东按所持有股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受平等的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见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保证所有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享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及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权限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经营活动。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对传统超硬业务进行剥离,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石工具”)签署的《厂房租赁协议》以及《后勤劳务保障服务合同》,公司将其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横江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的厂房租赁给金刚石工具使用,租赁面积为13,179.28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租赁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
格计算,为每月14元/平方米(含税);2023年8月,公司与金刚石工具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横江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的部分厂房租赁给金刚石工具使用,租赁面积为12,316.61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租赁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为每月14元/平方米(含税),合计总租金为2,069,190.48元;金刚石工具为公司及子公司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威”)提供后勤劳务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安保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及其他生产保障性后勤劳务服务),公司及康泰威分别每年支付给金刚石工具劳务服务承包费15万元、17万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除与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存在代收代付情形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忠实履行职责。各位董事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发表审核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及建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独立运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公司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发表审核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开、透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及激励约束机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绩效、公司业绩直接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及考核委
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现有绩效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按规定需披露的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并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所有股东能平等获得公司重要信息。
7、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及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公司财务信息等。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有效控制了风险,规范了公司经营及管理,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审查及落实,不断推进公司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有效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8、相关利益者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性运作,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相关利益者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及平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采购、销售等业务体系,独立签订各项与生产及经营相关的合同、合约及协议,独立开展生产、采购、销售等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独立核算,独立承担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
2、人员独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且均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企业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设立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相互独立。
3、资产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公司的资产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及经营权。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及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注册商标、专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资产具有完整性。
4、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机构混同等影响公司机构独立的情形。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配备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及管理。公司拥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缴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8.68% | 2023年05月11日 | 2023年0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23-022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22% | 2023年08月28日 | 2023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23-05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刚 | 男 | 56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现任 | 2012年07月25日 | 2024年07月08日 | 31,870,447.00 | 9,561,133.00 | 41,431,580.00 | 因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新增股份 | ||
邹卫峰 | 男 | 48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0月28日 | 2024年07月08日 | 119,600.00 | 116,610.00 | 35,880.00 | 272,090.00 | 因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新增股份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 |
桑孝 | 男 | 3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10月25日 | 2024年07月08日 | ||||||
王婧 | 女 | 52 | 董事 | 现任 | 2015年03月15日 | 2024年07月08日 | 2,704,103.00 | 811,231.00 | 3,515,334.00 | 因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新增股份 | ||
刘湘云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8年07月12日 | 2024年07月08日 | ||||||
张志杰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7月09日 | 2024年07月08日 | ||||||
朱映彬 | 男 | 4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7月09日 | 2024年07月08日 | ||||||
刘平安 | 男 | 5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2年07月25日 | 2024年07月08日 | 139,746.00 | 41,924.00 | 181,670.00 | 因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新增股份 | ||
麦秋连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7月09日 | 2024年07月08日 | ||||||
徐汝淳 | 男 | 34 | 监事 | 现任 | 2018年07月12日 | 2024年07月08日 | ||||||
罗海燕 | 女 | 52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7年08月18日 | 2024年07月08日 | 200,992.00 | 30,420.00 | 60,298.00 | 291,710.00 | 因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新增股份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 |
周一波 | 男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1年07月09日 | 2024年07月08日 | 15,600.00 | 15,210.00 | 4,680.00 | 35,490.00 | 因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新增股份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 |
合计 | -- | -- | -- | -- | -- | -- | 35,050,488.00 | 162,240.00 | 0.00 | 10,515,146.00 | 45,727,874.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王刚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MBA进修结业。曾任香港李兆峰公司技术部经理、佛山市时通公司总经理、佛山星宝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自发行人创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王婧女士: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信息管理部主任,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邹卫峰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职安信证券中小企业融资部业务副总裁;2010年12月至2019年5月,先后任职恒泰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华南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职民生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20年10月28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31日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3月任知诺咨询(广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4、桑孝先生: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2012年7月入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宽普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22年10月25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11日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刘湘云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金融学(财务投资)教授、博士后,现任广东财经大学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广州科技金融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广财大佛山金融科技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广州市重大项目行政论证专家(财务投资),清远市政府顾问。曾任湖南衡阳南岳油泵油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人员、中国高校金融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广东金融学会理事兼学术委员。2018年6月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张志杰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物理化学专业博士。曾任国营
4404厂助理工程师,2013年3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朱映彬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博士学位,2016年6月-2017年6月在南洋理工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17年6月-2017年9月在麻省理工-新科大国际设计中心任博士后研究员,2017年10月-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副教授。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刘平安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吉林大学材料科学系凝聚态物理专业硕士,曾任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广东省X射线衍射专业委员会委员兼学术秘书,广东省材料学会会员。近年来在国内外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超过60余篇,其中10余篇被SCI、EI收录,出版专著《X射线衍射分析原理与应用》。曾先后参与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省部产学研项目、广东省重点攻关项目、广东省财政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十多项科研项目。2009年至今任公司企业科技特派员,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9、徐汝淳先生:199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佛山市南海南华金属宝石有限公司质检员、佛山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品管员。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质检部副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10、麦秋连女士: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8月至2012年6月在佛山市集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任人事主管,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在佛山市瑞绅科技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主管,2014年2月至2018年6月在佛山市南海区安鑫金属实业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主管,2018年7月至今在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11、罗海燕女士: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2002年担任湖南省铜套厂会计主管,2002年至2017年8月担任公司成本会计、财务经理、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12、周一波先生: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10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承包线管理部经理助理、树脂磨具厂副厂长、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刘平安 | 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2000年04月01日 | 是 | |
刘湘云 | 广东财经大学 | 教授 | 2002年09月01日 | 是 | |
刘湘云 |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6月01日 | 是 | |
刘湘云 | 广州市科技金融创新研究院 | 院长 | 2022年06月06日 | 否 | |
刘湘云 | 广州市海珠区和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与数字经济协同创新研究院 | 院长 | 2019年08月09日 | 否 | |
张志杰 | 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教授 | 1996年04月06日 | 是 | |
张志杰 | 广东埃力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3月01日 | 是 | |
朱映彬 | 华南理工大学微电子学院 | 副教授 | 2023年01月01日 | 是 | |
邹卫峰 | 知诺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1年03月16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调查处罚 | 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委托理财信息披露不规范;关联方担保审议程序不规范;销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商誉减值测试中销售额预测相关依据不足。 | 其他 | 出具关注函 | 2022年01月22日 | 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监管关注函、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刚、张天荣、周一波、罗海燕 | 高级管理人员 | 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海外销售部分业务收入存在跨期;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未披露终止经营损益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 其他 | 出具警示函 | 2022年01月22日 | 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监管关注函、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定程序 |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的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制定薪酬标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监事会薪酬由监事会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 根据行业及地区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发放年度津贴。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已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薪酬标准全额支付。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刚 | 男 | 56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现任 | 72.00 | 否 |
邹卫峰 | 男 | 48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92.34 | 否 |
桑孝 | 男 | 3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64.56 | 否 |
王婧 | 女 | 52 | 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刘湘云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否 |
张志杰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否 |
朱映彬 | 男 | 4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否 |
刘平安 | 男 | 5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32.50 | 否 |
麦秋连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13.71 | 否 |
徐汝淳 | 男 | 34 | 监事 | 现任 | 14.90 | 否 |
罗海燕 | 女 | 52 | 财务总监 | 现任 | 66.62 | 否 |
周一波 | 男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61.38 | 否 |
合计 | -- | -- | -- | -- | 554.01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4月08日 | 2023年04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告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6月08日 | 2023年06月0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告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6月12日 | 2023年06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告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8月09日 | 2023年08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告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8月25日 | 2023年08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告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3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告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1月21日 | 2023年11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告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刚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王婧 | 7 | 7 | 0 | 0 | 0 | 否 | 0 |
邹卫峰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桑孝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刘湘云 | 7 | 0 | 7 | 0 | 0 | 否 | 1 |
张志杰 | 7 | 0 | 7 | 0 | 0 | 否 | 1 |
朱映彬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独立董事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等,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董监高薪酬、聘任审计机构、银行授信、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刘湘云、张志杰、邹卫峰 | 5 | 2023年04月19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2023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202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监督核查披露信息。 | 无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刘湘云、张志杰、邹卫峰 | 5 | 2023年08月09日 | 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无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刘湘云、张志杰、邹卫峰 | 5 | 2023年08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监督核查披露信息。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刘湘云、张志杰、邹卫峰 | 5 | 2023年10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2023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监督核查披露信息。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刘湘云、张志杰、邹卫峰 | 5 | 2023年11月21日 | 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无 | ||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王刚、张志杰、朱映彬 | 3 | 2023年04月19日 |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议案 | 利用自己的行业经验及对行业的判断,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王刚、张志杰、朱映彬 | 3 | 2023年08月09日 | 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王刚、张志杰、朱映彬 | 3 | 2023年11月21日 | 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志杰、刘湘云、桑孝 | 2 | 2023年04月19日 |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 | 无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志杰、刘湘云、桑孝 | 2 | 2023年06月08日 |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无 |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3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9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1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4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99 |
销售人员 | 17 |
技术人员 | 140 |
财务人员 | 17 |
行政人员 | 40 |
合计 | 51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6 |
本科 | 204 |
大专 | 152 |
高中及以下学历 | 151 |
合计 | 513 |
2、薪酬政策
公司秉持公平合理与竞争力兼具的薪酬福利理念,构建了具有公司特色的员工薪酬与福利制度。在薪酬方面,以岗位要求、员工能力及绩效水平为依据,为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在激励和晋升方面,为激励员工创造更多价值,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续优化员工晋升途径,并每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旨在提升员工满意度并激发其潜能,以推动公司长期目标的实现;在员工福利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同时深入了解员工需求与关注点,创新设立了多项具有企业特色的福利项目,不仅增强了员工的满意度,也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效率。
3、培训计划
基于对现有人员的岗位分析,了解人员适任性及发展性,公司逐步建立内部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专业知识+外部知识+技能培训+自我提升等方式,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强高层、中层及基层人员的分层级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职业化水平,
进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积极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82,329,2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232,922.6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82,329,2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3.00股,共计转增54,698,767.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37,027,993.00股。本方案经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0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48,425,23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4,842,523.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4,842,523.00 |
可分配利润(元) | 465,837,132.0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63,119.00股后的股本,即248,425,230.00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4,842,523.00元(含税)。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3)。
(3)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月16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6)。
(4)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5.19元/股,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8名变为23名;授予价格由15.19元/股调整为11.531元/股;授予数量由92万股调整为119.60万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40%的比例计算,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7.84万股。
(6)2022年6月30日,共计47.84万股股票正式上市流通。
(7)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为8.793元/股;授予数量由119.60万股调整为155.48万股;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等级在C档,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当期不得归属的共计0.608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30%的比例计算,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6.0356万股。
(8)2023年7月3日,共计46.0356万股股票正式上市流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邹卫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21.63 | 733,220 | 116,610 | 0 | 8.793 | 616,610 |
罗海燕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0 | 21.63 | 140,840 | 30,420 | 0 | 8.793 | 110,420 |
周一波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21.63 | 110,420 | 15,210 | 0 | 8.793 | 95,21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984,480 | 162,240 | 0 | -- | 822,240 |
备注(如有) | 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邹卫峰报告期内归属11.66万股;罗海燕报告期内归属3.04万股;周一波报告期内归属1.52万股。以上人员剩余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尚未到可归属期。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积极完成报告期内董事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了本年度的经营任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行权条件成就,共有3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目标,均完成了个人考核要求。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17,160万元收购李忠慧、胡明武、文翔合计持有的仁健微波60%的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即时启动对仁健微波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整合。 | 已完成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I.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控制环境存在重大缺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II、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III、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发生重大损失,且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I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III、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一般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秉承公司“惠泽员工、服务客户、回报股东、奉献社会”的宗旨和理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诠释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理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
1、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协调运作体系,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形成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信息披露程序,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保证全体股东、债权人及广大投资者能公平获得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和战略发展等重要信息。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投资者邮箱、投资者调研、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等多渠道、多层次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倾听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的意
见及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根据公司“回报股东”的宗旨,股东回报是公司持续健康、良性发展的基础。公司依据自身盈利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了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方案,保证在达成经营指标后,股东获得应有的回报。
2、职工权益保护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秉承“惠泽员工”的宗旨,把员工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让员工能享受到公司发展带来的红利。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和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工会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服务,对职工关心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为职工解决住房与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半月组织半月谈会议,切实组织解决职工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公司每年度评选优秀职工并给予奖励以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职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定期组织团建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职业健康及安全,不断加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持续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通过公司自身建设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帮扶,做好职业健康制度建设、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员工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自成立以来,本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供应商,持续完善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坚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公司与供应商双赢,确保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
秉承“服务客户”宗旨,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及服务。公司以客户满意为基本原则,通过在客户生产线建立技术服务团队,更好、更快、更及时地解决客户所遇到的问题,提高了公司服务客户的水平。公司尊重并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客户的秘密和专有信息,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保护环境方面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创新节能减排技术、屋顶太阳能发电技术满足公司部分生产用电需要,进一步提高了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公司通过IT技术大力扩展自动化、无纸化办公的领域,通过OA软件的使用,减少了纸张、墨盒等办公用品的消耗,提高了办公效率,保护了环境,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5、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社会的支持和帮助,秉承“奉献社会”的宗旨,公司在发展的同时,把为社会创造繁荣作为企业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牢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以积极的态度,力所能及地服务社会。
公司关注并重视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积极与各级政府保持联系,接受各级政府的监督、检查及指导,履行纳税人义务,推动公司与政府及社会各方的良性互动。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热心参加社区的建设、扶贫济困等活动,支持地区建设,为推进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认真贯彻学习新时期扶贫开发政策,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等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方面开展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帮助帮扶对象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公司精准扶贫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力所能及的扶贫开发工作,履行应有的企业责任;公司由所在社区到镇、由镇到市区,贯彻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地开展经济资助、教育扶贫工作;公司通过参与社区、镇慈善会及其他慈善机构开展的结对帮扶、教育助学等项目的方式保证公司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等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从经济资助、教育扶贫等方向开展扶贫工作,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帮助帮扶对象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公司精准扶贫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力所能及的扶贫开发工作,履行应有的企业责任;公司由所在社区到镇、由镇到市区,贯彻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地开展经济资助、教育扶贫工作;通过参与社区、镇慈善会及其他慈善机构开展的结对帮扶、教育助学等项目的方式保证公司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捐款如下:
序号 | 单位 | 款项用途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第二小学 | 慈善款 | 12,000.00 | 绿化种植树木 |
2 | 丹灶镇良登村良登经济联合社 | 慈善款 | 6,800.00 | 丹灶镇中心小学团队拓展活动赞助 |
3 | 广东狮子会 | 慈善款 | 12,000.00 | |
4 | 丹灶镇初级中学 | 慈善款 | 10,000.00 | 植树 |
5 | 佛山市南海区慈善会 | 慈善款 | 62,000.00 | 丹灶镇荷村社区和孝慈善基金 |
合计 | 102,800.00 |
(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24年,公司将继续向社区捐赠慈善款用于特困家庭助学、捐款给南海区慈善会等慈善机构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贫困偏远地区进行校舍维护、教学设备更新等教育扶贫工作,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证券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文俊、吴小伟、圆厚投资 |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人/本合伙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获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本合伙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锁定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标的公司 | 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获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公司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标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获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的,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圆厚投资 | 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 1、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2、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合伙企业基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3、如本次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 2019年03月07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结论明确以前,本合伙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票。 | |||||
圆厚投资的出资人 | 关于出资份额锁定期的承诺函 | 本人持有的佛山市圆厚投资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自佛山市圆厚投资服务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可转债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 | 2019年03月07日 | 36个月 | 履行完毕 |
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文俊、吴小伟、圆厚投资 | 关于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的声明 | 本人/本合伙企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文俊、吴小伟、圆厚投资 |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声明 | 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文俊、吴小伟、圆厚投资 | 关于不存在泄漏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情形的承诺函 | 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本合伙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人/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文俊、吴小伟、圆厚投资 | 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1、本人/本合伙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3、本人/本合伙企业及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人/本合伙企业及关联方担保的情形。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文俊、吴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避免关联交易。2、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3、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小伟、圆厚投资 | 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即对本人/本合伙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文俊、吴小伟、圆厚投资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2、在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为避免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3、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控制的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4、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合伙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朱允来、胡四章、张文、张天荣、徐卫刚、伍海英、周光浩、薛雅明、毛世君、李冬星、葛建彪、向君、欧秋生、王安华、文俊、吴小伟、圆厚投资 | 关于对宽普科技税费有关事项的承诺 |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前,就宽普科技历次工商变更中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如被税务主管部门认定为股权转让价格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并核定征收应纳税额或存在其他应缴未缴税款的情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存在应缴未缴税款的情形,致使宽普科技遭受任何损失,在税务主管部门因客观原因无法向相应责任人核定征收相应税款、罚款、滞纳金等时,我们愿意在毋须宽普科技支付对价的情况下连带承担该等责任。履行连带义务的人,可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偿,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人除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并规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违规担保。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障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3)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5、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行使职权。 |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不协助或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出售或转让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上市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上市公司的条件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5、除非本人不再为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上市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相关损失。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公司/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公司/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后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3月0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结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及时向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本公司保证向中介机构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及合法合规性的承诺函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公司守法诚信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1、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2、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4、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5、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交易的情形;6、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说明 | 经核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刚先生,实际控制人为王刚先生、雷炳秀女士及王婧女士;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王刚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刚先生、雷炳秀女士及王婧女士。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不存在泄漏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情形的承诺函 | 1、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2、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关于守法诚信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1、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2、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3、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4、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5、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交易的情形;6、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 |||||
实际控制人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关于就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 本次交易是公司优化业务结构、寻求进一步发展的体现,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原则同意本次交易,将在确保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方式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不协助或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3、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4、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出售或转让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上市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上市公司的条件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5、除非本人不再为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上市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相关损失。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人除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非法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并规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违规担保。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障上市公司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3)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5、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 |||||
王刚、雷炳秀 | 关于买卖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 | 1、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新劲刚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新劲刚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新劲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新劲刚股票的情形。2、本人承诺:若有关部门要求,本人愿意将因上述新劲刚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新劲刚。在新劲刚发布关于此次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之日直至新劲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新劲刚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及承诺,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 | 关于无违法违规及诚信状况的承诺函 | 1、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2、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3、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4、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5、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交易的情形;6、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人员 | 关于就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学友、罗海燕 | 关于买卖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 | 1、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新劲刚股票的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新劲刚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新劲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新劲刚股票的情形。2、本人承诺:若有关部门要求,本人愿意将因上述新劲刚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新劲刚。在新劲刚发布关于此次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之日直至新劲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新劲刚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王婧、吴小伟、刘平安、张天荣、文俊、罗海燕 | 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和承诺函 | 自审议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终止之日期间,本人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函中的各项承诺,如本人因所作的说明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佛山市润棋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已向新劲刚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及时向新劲刚及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本公司保证向新劲刚及中介机构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劲刚、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赔偿责任。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佛山市润棋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收购资金来源及守法诚信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 1.本公司本次交易的收购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及股东自有或者自筹之资金,保证该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因与证券市场无关的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形;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述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佛山市润棋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关联关系的说明 | 本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黄建花系新劲刚董事长王刚之子的配偶,本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先生担任新劲刚董事长、总经理,且为新劲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本公司与新劲刚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系。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佛山市润棋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不存在泄漏内幕信息及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劲刚及其股东因此造成的实际 | 2020年10月30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 |
内幕交易情形的承诺函 | 损失,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 日 | 中 |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已向新劲刚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及时向新劲刚及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本公司保证向新劲刚及中介机构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新劲刚、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劲刚、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关于守法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因与证券市场无关的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形;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所述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1、本人已向新劲刚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及时向新劲刚及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人保证向新劲刚及中介机构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新劲刚、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新劲刚、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0月30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学友;王振明;罗海燕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人保证不因承诺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17年03月24日 | 长期 | 高管锁定股履行中 |
刘平安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7年03月24日 | 长期 | 监事锁定股履行中 |
BINGXIULEI(雷炳秀) | 股份限售承诺 |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所持发行人部分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2017年03月24日 | 60个月 | 履行完毕 |
王刚;王婧 | 股份限售承诺 |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所持发行人部分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人保证不因承诺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17年03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彭波 | 股份限售承诺 |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所持发行人部分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7年03月24日 | 60个月 | 履行完毕 |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人保证不因承诺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BINGXIULEI(雷炳秀);彭波;王刚 | 股份减持承诺 | "如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净资产和股份数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利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2017年03月24日 | 60个月 | 履行完毕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为: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2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①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②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其中投赞成票的公司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低于公司外部监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③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①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A、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B、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C、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②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按照上述第(1)点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决策程序执行。4、利润分配政策(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2)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并无特别重大投资计划和特别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特别重大投资计划或特别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 2017年03月24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司生产经营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上市后三年,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
LEIBINGXIU(雷炳秀);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彭波;王刚;王婧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本人将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产品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或其子公司。 | 2017年03月24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LEIBINGXIU(雷炳秀);董学友;龚晓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匡同春;李正曦;刘平安;彭波;王刚;王婧;王振明;吴明娒;义志强;张洪纲 | 其他承诺 |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控股股东王刚,实际控制人王刚、雷炳秀、王婧以及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8)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三)发行人未持有股份的监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未持有股份的监事龚晓华、张洪纲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 2017年03月24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四)发行人独立董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独立董事匡同春、吴明娒、义志强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津贴;(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LEIBINGXIU(雷炳秀);王刚;王婧 | 其他承诺 |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经有权监管部门认定发生应购回情形的20个交易日内,将制定购回计划,并提请发行人予以公告;同时敦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发行人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履行相关承诺。 | 2017年03月24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经有权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发生应回购情形的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将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17年03月24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BINGXIULEI;董学友;龚晓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匡同春;李正曦;刘平安;彭波;王刚;王婧;王振明;吴明娒;义志强;张洪纲 | 其他承诺 | "1、发行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的,将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予以扣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履行相关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17年03月24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其他承诺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7年03月24日 | 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伙);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刘湘云、罗海燕、桑孝、王刚、王婧、张志杰、周一波、朱映彬、邹卫峰 | 其他承诺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08月0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其他承诺 |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08月0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对公司本次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进行承诺,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本次发行的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并对本次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3年11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平安、刘湘云、罗海燕、麦秋连、桑孝、王刚、王婧、徐汝淳、张志杰、周一波、朱映彬、邹卫峰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对公司本次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全套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3年11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对公司本次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全套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3年11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其他承诺 | 公司本次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进行承诺,公司本次发行未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3年11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其他承诺 |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发行条件及信息披露的要求,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 2023年11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刘平安、刘湘云、罗海燕、麦秋连、桑孝、王刚、王婧、徐汝淳、张 | 其他承诺 |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发行条件及信息披露的要求,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 2023年11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志杰、周一波、朱映彬、邹卫峰 | ||||||
王刚、雷炳秀、王婧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未来不会从事或开展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不协助或帮助任何第三方从事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发现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出售或转让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人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5.陈非本人不再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相关损失。 | 2023年11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700.00 | 1,948.88 | 达标 | 2023年06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仁健微波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700.00万元、2,200.00万元、2,700.00万元。经审计的仁健微波2023年度净利润为2,024.4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48.88万元,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良好,商誉未出现减值损失迹象。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17,160万元收购李忠慧、胡明武、文翔合计持有的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根据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仁健微波已于2023年6月25日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仁健微波60%股权,仁健微波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邓小勤、李美婵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租赁厂房 | 否 | 0.00 | 206.92 | 206.92 | 0.00% | 0.00 | 0.00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租赁厂房代付水电款 | 否 | 0.00 | 224.35 | 224.35 | 0.00% | 0.00 | 0.00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重大资产出售签订的《出售协议》和《业务整合协议》以及于2023年8月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产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后勤服务费 | 0.00 | 32.00 | 32.00 | 0.00% | 0.00 | 0.00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资产 | 租赁面积m?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到期日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6座首层 | 1,340.00 | 2021/10/1 | 2031/9/30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6座2-12层整层 | 13,060.00 | 2021/10/1 | 2031/9/30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6座与7座之间围闭空地 | 2,717.00 | 2022/2/1 | 2031/9/30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7座5-7层 | 2,612.00 | 2022/4/1 | 2031/9/30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7座首层102房屋 | 73.00 | 2022/9/1 | 2024/8/31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创新创业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 | 武兴四路166号7栋5层1、2、3号房及4号房 | 895.23 | 2023/4/1 | 2028/3/31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创新创业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 | 武兴四路166号7栋5层5号房、6号房及7号房 | 798.15 | 2022/6/29 | 2027/6/28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创新创业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 | 武兴四路166号6栋1层1号房 | 59.22 | 2023/1/1 | 2024/12/31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5日 | 3,000.00 | 2023年02月23日 | 99.82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是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5日 | 3,000.00 | 2023年02月23日 | 891.78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是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5日 | 3,000.00 | 2023年03月28日 | 279.58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是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5日 | 3,000.00 | 2023年04月25日 | 442.72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是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15日 | 3,000.00 | 2023年05月25日 | 21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是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07日 | 5,000.00 | -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否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8日 | 3,000.00 | -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否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8日 | 5,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11.35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是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8日 | 5,0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549.59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否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8日 | 6,000.00 | 2023年10月27日 | 623.77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否 | 否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08日 | 6,000.00 | 2023年11月23日 | 80.87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期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4,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194.7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9,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5,805.3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4,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194.7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9,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5,805.3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72%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其中:
具体类型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1,000.00 | 0.00 | 0.00 | 0.0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00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5,000.00 | 0.00 | 0.00 | 0.0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226,887 | 19.87% | 121,680 | 9,364,672 | -5,011,318 | 4,475,034 | 40,701,921 | 17.1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226,887 | 19.87% | 121,680 | 9,364,672 | -5,011,318 | 4,475,034 | 40,701,921 | 17.1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6,226,887 | 19.87% | 121,680 | 9,364,672 | -5,011,318 | 4,475,034 | 40,701,921 | 17.14%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6,102,339 | 80.13% | 338,676 | 45,334,095 | 5,011,318 | 50,684,089 | 196,786,428 | 82.8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6,102,339 | 80.13% | 338,676 | 45,334,095 | 5,011,318 | 50,684,089 | 196,786,428 | 82.8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2,329,226 | 100.00% | 460,356 | 54,698,767 | 0 | 55,159,123 | 237,488,34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当时总股本182,329,2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3.00
股,共计转增54,698,767.00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2,329,226.00股增加至237,027,993.00股。2023年7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本次归属共计向23名激励对象归属460,356.00股,公司总股份由237,027,993.00股增加至237,488,349.0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82,329,226股变更为237,488,349股。上述股份变动使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相应摊薄。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不适用2023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00,000.00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由237,488,349.00股增加至249,788,349.00股。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文俊 | 5,261,122 | 1,183,753 | 1,315,281 | 5,129,594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1月9日(离职后遵循虚拟任期规定) |
王婧 | 2,028,077 | 608,423 | 0 | 2,636,500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王刚 | 27,271,582 | 7,170,850 | 3,368,747 | 31,073,685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罗海燕 | 150,744 | 68,039 | 0 | 218,783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刘平安 | 104,810 | 31,443 | 1 | 136,252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张天荣 | 1,309,152 | 294,559 | 327,288 | 1,276,423 | 高管锁定股 | 2025年1月9日(离职后遵循虚拟任期规定) |
周一波 | 11,700 | 14,917 | 0 | 26,617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邹卫峰 | 89,700 | 114,367 | 0 | 204,067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合计 | 36,226,887 | 9,486,351 | 5,011,317 | 40,701,92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 2023年07月03日 | 8.793 | 460,356 | 2023年07月03日 | 460,356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2023年06月29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2023年6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当时总股本182,329,2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3.00股,共计转增54,698,767.00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2,329,226.00股增加至237,027,993.00股。2023年7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本次归属共计向23名激励对象归属460,356.00股,公司总股份由237,027,993.00股增加至237,488,349.0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23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02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刚 | 境内自然人 | 17.45% | 41,431,580 | 9,561,133 | 31,073,685 | 10,357,895 | 质押 | 10,031,165 | ||||
雷炳秀 | 境内自然人 | 4.00% | 9,494,689 | 2,191,082 | 0 | 9,494,689 | 不适用 | 0 | ||||
吴小伟 | 境内自然人 | 2.50% | 5,937,026 | 205,831 | 0 | 5,937,026 | 不适用 | 0 | ||||
文俊 | 境内自然人 | 2.17% | 5,149,594 | -111,528 | 5,129,594 | 20,000 | 不适用 | 0 | ||||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9% | 4,247,300 | 4,247,300 | 0 | 4,247,300 | 不适用 | 0 | ||||
王婧 | 境内自然人 | 1.48% | 3,515,334 | 811,231 | 2,636,500 | 878,834 | 不适用 | 0 | ||||
王光坤 | 境内自然人 | 1.44% | 3,417,370 | 3,417,370 | 0 | 3,417,370 | 不适用 | 0 |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伽罗华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6% | 3,000,060 | 3,000,060 | 0 | 3,000,060 | 不适用 | 0 | ||||
彭波 | 境内自然人 | 1.17% | 2,790,415 | -2,225,435 | 0 | 2,790,415 | 不适用 | 0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1.01% | 2,406,250 | 2,406,250 | 0 | 2,406,25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雷炳秀女士与王刚先生为母子关系;雷炳秀女士与王婧女士为母女关系;王刚先生与王婧女士为兄妹关系;彭波女士为王刚先生侄子的母亲。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 不适用 |
(如有)(参见注1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王刚 | 10,357,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57,895 |
雷炳秀 | 9,494,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9,494,689 |
吴小伟 | 5,937,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5,937,026 |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4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7,300 |
王光坤 | 3,417,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7,370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伽罗华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60 |
彭波 | 2,790,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0,415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406,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6,250 |
广东汇融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融诚聚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53,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3,380 |
上海浦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泓总回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0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4,9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雷炳秀女士与王刚先生为母子关系;雷炳秀女士与王婧女士为母女关系;王刚先生与王婧女士为兄妹关系;彭波女士为王刚先生侄子的母亲。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上述股东中,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伽罗华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55,00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145,060股;广东汇融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融诚聚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53,380股;上海浦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泓总回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04,9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4,247,300 | 1.79% |
王光坤 | 新增 | 0 | 0.00% | 3,417,370 | 1.44%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伽罗华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3,000,060 | 1.26%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新增 | 0 | 0.00% | 2,406,250 | 1.0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上海运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舟成长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朱允来 | 退出 | 0 | 0.00% | 1,287,984 | 0.54% |
注:1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2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3鉴于“上海运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舟成长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刚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刚 | 本人 | 中国 | 否 |
雷炳秀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王婧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王刚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王婧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雷炳秀女士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4]510Z0004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邓小勤、李美婵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劲刚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劲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新劲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23和附注五、40所述,新劲刚2023年度营业收入511,092,186.82元,主要包括射频微波业务与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制品收入。营业收入确认是
否恰当对新劲刚经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新劲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并评价新劲刚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新劲刚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对各期销售收入进行抽样测试,检查与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制品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及送货单记录,评价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制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检查与射频微波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及出库单、物流单、产品接收单记录,评价射频微波业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对新劲刚的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包括对客户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以及本期确认的收入金额进行函证;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核对销售合同、客户确认单、产品接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估产品销售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新劲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9和附注五、3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劲刚应收账款余额629,118,231.62元,坏账准备金额35,311,691.91元,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并且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重大会计估计与判断,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及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经营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评估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采用的历史实际损失率和前瞻性信息,评价管
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劲刚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劲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劲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劲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劲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劲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新劲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9,449,253.84 | 263,263,407.9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0,326,130.83 | 72,172,384.00 |
应收账款 | 593,806,539.71 | 321,629,030.56 |
应收款项融资 | 694,080.00 | 2,000,000.00 |
预付款项 | 663,596.94 | 2,247,680.7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0,055,160.39 | 18,958,374.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5,842,547.62 | 171,462,859.7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77,967.10 | 8,975,369.96 |
流动资产合计 | 1,206,015,276.43 | 860,709,107.3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43,752.68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0,943,646.61 | 52,031,149.27 |
在建工程 | 1,391,974.68 | 0.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2,108,627.33 | 44,502,172.35 |
无形资产 | 36,770,343.83 | 22,006,368.4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576,713,677.60 | 454,348,487.92 |
长期待摊费用 | 24,850,110.90 | 27,001,424.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275,488.66 | 11,307,241.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525.00 | 93,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6,381,147.29 | 611,289,843.22 |
资产总计 | 1,962,396,423.72 | 1,471,998,950.5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4,520.55 | 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888,826.20 | 42,022,389.59 |
应付账款 | 56,770,315.07 | 57,043,331.5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332,454.91 | 1,770,199.9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220,913.20 | 17,996,719.46 |
应交税费 | 14,128,230.24 | 28,087,214.12 |
其他应付款 | 16,306,163.00 | 735,000.1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5,000,000.00 | 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069,436.92 | 12,893,695.42 |
其他流动负债 | 5,491,626.76 | 2,739,088.65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212,486.85 | 163,287,638.8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800,000.00 | 0.00 |
应付债券 | 219,789.50 | 219,789.50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9,855,375.97 | 42,102,484.85 |
长期应付款 | 57,861,281.61 | 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1,448,437.75 | 28,480,390.92 |
预计负债 | 1,575,101.11 | 623,130.04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51,166.59 | 2,352,059.0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6,911,152.53 | 73,777,854.33 |
负债合计 | 302,123,639.38 | 237,065,493.1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49,788,349.00 | 182,329,22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3,430,225.50 | 684,852,052.2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3,752.68 | 0.00 |
专项储备 | 9,981,950.27 | 6,563,416.34 |
盈余公积 | 16,310,751.15 | 13,667,883.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65,837,132.06 | 347,520,878.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25,592,160.66 | 1,234,933,457.34 |
少数股东权益 | 34,680,623.68 | 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60,272,784.34 | 1,234,933,457.3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62,396,423.72 | 1,471,998,950.53 |
法定代表人: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海燕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海燕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7,404,913.09 | 166,879,825.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05,800.45 | 272,666.67 |
其他应收款 | 92,849,580.63 | 33,354,222.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 | 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51,841.67 | 1,442,053.14 |
流动资产合计 | 374,212,135.84 | 201,948,768.2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45,113,946.93 | 666,605,826.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243,752.68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998,970.32 | 38,892,427.2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346,293.47 | 8,616,254.4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811.33 | 73,113.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0,747,774.73 | 714,187,621.78 |
资产总计 | 1,274,959,910.57 | 916,136,390.0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48,184.61 | 2,140,005.43 |
应交税费 | 283,840.63 | 33,122.82 |
其他应付款 | 736,909.49 | 119,154.9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508,788.84 | 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977,723.57 | 2,292,283.1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00,000.00 | 0.00 |
应付债券 | 219,789.50 | 219,789.5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7,861,281.61 | 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881,071.11 | 219,789.50 |
负债合计 | 86,858,794.68 | 2,512,072.6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49,788,349.00 | 182,329,22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85,632,616.00 | 687,054,442.7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3,752.68 | 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310,751.15 | 13,667,883.93 |
未分配利润 | 36,125,647.06 | 30,572,764.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8,101,115.89 | 913,624,317.3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74,959,910.57 | 916,136,390.0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11,092,186.82 | 430,395,278.15 |
其中:营业收入 | 511,092,186.82 | 430,395,278.1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12,336,143.89 | 274,951,702.04 |
其中:营业成本 | 191,385,349.41 | 168,518,203.2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856,658.66 | 4,224,949.15 |
销售费用 | 7,802,656.08 | 7,895,517.97 |
管理费用 | 47,910,418.23 | 43,079,838.99 |
研发费用 | 55,740,891.79 | 48,794,327.64 |
财务费用 | 3,640,169.72 | 2,438,865.04 |
其中:利息费用 | 5,313,119.63 | 3,403,300.73 |
利息收入 | 1,686,935.60 | 1,066,607.73 |
加:其他收益 | 2,136,364.88 | 1,532,921.9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6,907.65 | 1,272,618.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3,833.95 | 4,767,873.8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131,172.62 | -6,850,907.2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578,125.68 | -5,537,903.3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39.94 | 218,627.6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727,191.05 | 150,846,807.56 |
加:营业外收入 | 3,153,508.48 | 181,932.56 |
减:营业外支出 | 161,122.59 | 122,214.7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0,719,576.94 | 150,906,525.35 |
减:所得税费用 | 26,605,593.63 | 19,388,225.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4,113,983.31 | 131,518,300.0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4,113,983.31 | 131,518,300.0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192,043.06 | 131,518,300.02 |
2.少数股东损益 | 4,921,940.25 | 0.0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3,752.68 | 0.0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3,752.68 | 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752.68 | 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3,752.68 | 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4,357,735.99 | 131,518,300.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9,435,795.74 | 131,518,300.0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21,940.25 | 0.0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9 | 0.5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8 | 0.5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海燕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海燕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854,642.09 | 2,829,563.88 |
减:营业成本 | 1,317,876.60 | 1,313,742.46 |
税金及附加 | 770,338.68 | 674,395.18 |
销售费用 | 1,409,213.52 | 1,303,106.52 |
管理费用 | 23,279,934.15 | 15,227,425.9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7,624.75 | -71,963.70 |
其中:利息费用 | 1,408,192.78 | 34,324.13 |
利息收入 | 1,297,978.27 | 117,338.76 |
加:其他收益 | 29,916.74 | 157,843.7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166,907.65 | 542,025.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3,833.95 | 2,930,764.0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1.46 | 241,033.1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529,961.27 | -11,745,476.33 |
加:营业外收入 | 0.29 | 0.02 |
减:营业外支出 | 101,289.38 | 35,701.6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428,672.18 | -11,781,177.95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428,672.18 | -11,781,177.9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428,672.18 | -11,781,177.9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3,752.68 | 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752.68 | 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3,752.68 | 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6,672,424.86 | -11,781,177.9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0,841,544.69 | 156,638,579.4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478,075.4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45,860.46 | 6,210,007.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487,405.15 | 163,326,662.0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0,460,492.47 | 157,233,418.2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151,682.23 | 73,021,564.1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1,577,185.05 | 35,610,490.3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79,743.61 | 27,214,364.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5,269,103.36 | 293,079,836.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81,698.21 | -129,753,174.6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1,102,7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0,741.60 | 6,295,739.1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981.00 | 2,148.3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549,722.60 | 1,108,997,887.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185,690.41 | 27,314,089.7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2,000,000.00 | 1,087,7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1,656,689.00 | 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2,00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1,684,379.41 | 1,115,014,089.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134,656.81 | -6,016,202.2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6,746,023.51 | 5,516,430.4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3,041.14 | 19,157,758.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149,064.65 | 24,674,188.7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354,608.70 | 13,988,525.1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39,158.82 | 15,694,850.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93,767.52 | 29,683,375.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255,297.13 | -5,009,186.8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3 | 0.1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338,942.14 | -140,778,563.6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7,820,954.88 | 388,599,518.5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2,159,897.02 | 247,820,954.8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69,190.48 | 2,069,190.4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18,381.46 | 11,716,459.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87,571.94 | 13,785,650.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33,703.25 | 5,797,865.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68,543.68 | 674,395.1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32,248.60 | 13,440,026.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34,495.53 | 19,912,287.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46,923.59 | -6,126,637.1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625,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0,741.60 | 3,728,035.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540,741.60 | 628,728,035.8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3,224.00 | 239,836.0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7,800,000.00 | 61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2,00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095,224.00 | 610,239,836.0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554,482.40 | 18,488,199.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6,746,023.51 | 5,516,430.4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8,746,023.51 | 5,516,430.4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233,117.04 | 13,988,525.1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7,413.21 | 172.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20,530.25 | 13,988,698.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725,493.26 | -8,472,267.6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3 | 0.1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524,087.30 | 3,889,295.1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879,825.79 | 162,990,530.6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7,403,913.09 | 166,879,825.7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2,329,226.00 | 684,852,052.25 | 0.00 | 6,563,416.34 | 13,667,883.93 | 347,520,878.82 | 1,234,933,457.34 | 0.00 | 1,234,933,457.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2,329,226.00 | 684,852,052.25 | 0.00 | 6,563,416.34 | 13,667,883.93 | 347,520,878.82 | 1,234,933,457.34 | 0.00 | 1,234,933,457.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7,459,123.00 | 198,578,173.25 | 243,752.68 | 3,418,533.93 | 2,642,867.22 | 118,316,253.24 | 390,658,703.32 | 34,680,623.68 | 425,339,327.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243,752.68 | 0.00 | 0.00 | 139,192,043.06 | 139,435,795.74 | 4,921,940.25 | 144,357,735.99 | ||||||
(二)所 | 12,760,356. | 253,276,940 | 0.00 | 0.00 | 0.00 | 0.00 | 266,037,296. | 0.00 | 266,037,296. |
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 | .25 | 25 | 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760,356.00 | 232,919,301.08 | 0.00 | 0.00 | 0.00 | 0.00 | 245,679,657.08 | 0.00 | 245,679,657.0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20,357,639.17 | 0.00 | 0.00 | 0.00 | 0.00 | 20,357,639.17 | 0.00 | 20,357,639.1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2,642,867.22 | -20,875,789.82 | -18,232,922.60 | 0.00 | -18,232,922.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2,642,867.22 | -2,642,867.22 | 0.00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8,232,922.60 | -18,232,922.60 | 0.00 | -18,232,922.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4,698,767.00 | -54,698,767.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4,698,767.00 | -54,698,767.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2,127,291.09 | 0.00 | 0.00 | 2,127,291.09 | 0.00 | 2,127,291.09 | ||||
1.本期提取 | 0.00 | 0.00 | 0.00 | 3,330,123.49 | 0.00 | 0.00 | 3,330,123.49 | 0.00 | 3,330,123.49 | ||||
2.本期使用 | 0.00 | 0.00 | 0.00 | 1,202,832.40 | 0.00 | 0.00 | 1,202,832.40 | 0.00 | 1,202,832.40 | ||||
(六)其他 | 0.00 | 0.00 | 0.00 | 1,291,242.84 | 0.00 | 0.00 | 1,291,242.84 | 29,758,683.43 | 31,049,926.2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9,788,349.00 | 883,430,225.50 | 243,752.68 | 9,981,950.27 | 16,310,751.15 | 465,837,132.06 | 1,625,592,160.66 | 34,680,623.68 | 1,660,272,784.3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股 | 债 | 存股 | 合收益 | 险准备 | 权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562,893.00 | 1,295,450.68 | 711,631,377.68 | 4,982,130.45 | 13,667,883.93 | 229,991,103.90 | 1,101,130,839.64 | 1,101,130,839.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562,893.00 | 1,295,450.68 | 711,631,377.68 | 4,982,130.45 | 13,667,883.93 | 229,991,103.90 | 1,101,130,839.64 | 1,101,130,839.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766,333.00 | -1,295,450.68 | -26,779,325.43 | 1,581,285.89 | 0.00 | 117,529,774.92 | 133,802,617.70 | 133,802,617.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1,518,300.02 | 131,518,300.02 | 131,518,300.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0,758.00 | -1,295,450.68 | 15,186,249.57 | 0.00 | 0.00 | 0.00 | 14,691,556.89 | 14,691,556.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78,400.00 | 0.00 | 5,038,030.40 | 0.00 | 0.00 | 0.00 | 5,516,430.40 | 5,516,430.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22,358.00 | -1,295,450.68 | 5,066,408.09 | 0.00 | 0.00 | 0.00 | 4,093,315.41 | 4,093,315.41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0.00 | 5,081,811.08 | 0.00 | 0.00 | 0.00 | 5,081,811.08 | 5,081,811.0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988,525.10 | -13,988,525.10 | -13,988,525.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988,525.10 | -13,988,525.10 | -13,988,525.1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965,575.00 | 0.00 | -41,965,57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1,965,575.00 | 0.00 | -41,965,57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1,581,285.89 | 0.00 | 0.00 | 1,581,285.89 | 1,581,285.89 | |||||
1.本期提取 | 0.00 | 0.00 | 0.00 | 2,719,013.69 | 0.00 | 0.00 | 2,719,013.69 | 2,719,013.69 | |||||
2.本期使用 | 0.00 | 0.00 | 0.00 | 1,137,727.80 | 0.00 | 0.00 | 1,137,727.80 | 1,137,727.80 | |||||
(六)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2,329,226.00 | 0.00 | 684,852,052.25 | 6,563,416.34 | 13,667,883.93 | 347,520,878.82 | 1,234,933,457.34 | 1,234,933,457.3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2,329,226.00 | 687,054,442.75 | 0.00 | 13,667,883.93 | 30,572,764.70 | 913,624,317.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 | 182,329,226.00 | 687,054,442.75 | 0.00 | 13,667,883.93 | 30,572,764.70 | 913,624,317.38 |
初余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7,459,123.00 | 198,578,173.25 | 243,752.68 | 2,642,867.22 | 5,552,882.36 | 274,476,798.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243,752.68 | 0.00 | 26,428,672.18 | 26,672,424.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760,356.00 | 253,276,940.25 | 0.00 | 0.00 | 0.00 | 266,037,296.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760,356.00 | 232,919,301.08 | 0.00 | 0.00 | 0.00 | 245,679,657.0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20,357,639.17 | 0.00 | 0.00 | 0.00 | 20,357,639.1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2,642,867.22 | -20,875,789.82 | -18,232,922.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0.00 | 2,642,867.22 | -2,642,867.22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18,232,922.60 | -18,232,922.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4,698,767.00 | -54,698,767.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4,698,767.00 | -54,698,767.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9,788,349.00 | 885,632,616.00 | 243,752.68 | 16,310,751.15 | 36,125,647.06 | 1,188,101,115.8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562,893.00 | 1,295,450.68 | 713,833,768.18 | 13,667,883.93 | 56,342,467.75 | 924,702,463.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562,893.00 | 1,295,450.68 | 713,833,768.18 | 13,667,883.93 | 56,342,467.75 | 924,702,463.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766,333.00 | -1,295,450.68 | -26,779,325.43 | 0.00 | -25,769,703.05 | -11,078,146.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11,781,177.95 | -11,781,177.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0,758.00 | -1,295,450.68 | 15,186,249.57 | 0.00 | 0.00 | 14,691,556.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78,400.00 | 5,038,030.40 | 0.00 | 0.00 | 5,516,430.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22,358.00 | -1,295,450.68 | 5,066,408.09 | 0.00 | 0.00 | 4,093,315.4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0.00 | 5,081,811.08 | 0.00 | 0.00 | 5,081,811.0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13,988,525.10 | -13,988,525.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13,988,525.10 | -13,988,525.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965,575.00 | 0.00 | -41,965,575.00 | 0.00 | 0.00 | 0.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1,965,575.00 | 0.00 | -41,965,575.00 | 0.00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2,329,226.00 | 0.00 | 687,054,442.75 | 13,667,883.93 | 30,572,764.70 | 913,624,317.38 |
三、公司基本情况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原南海市丹灶劲刚陶瓷模具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08116228T。本公司总部注册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办公楼)之一及(车间一)之一,办公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十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24,978.83万元。法定代表人:
王刚。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新材料类业务和电子类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射频微波类产品、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制品等。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本年新增或转固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大于合并报表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0% |
收到/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承诺事项、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②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③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
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及其他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射频微波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其他应收款组合3员工备用金及社保公积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军免待退税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
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调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
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0、应收票据
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
11、应收账款
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
12、应收款项融资
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
13、其他应收款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
14、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会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
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见附注五、20。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2-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2-5 | 9.5-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年 | 2-5 | 23.75-24.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2-5 | 19.00-31.67 |
工具、器具及家具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2-5 | 19.00-31.67 |
1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技术专利 | 10年 | 参考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20、长期资产减值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使用权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
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本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本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
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6、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判断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各类业务收入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
1)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及其他业务
货物交付,取得对方确认并签订合同或订单,认定为本公司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2)对于射频微波业务,根据销售客户的性质,销售模式分为特殊应用领域产品销售和民品销售。
①特殊应用领域产品销售
产品已交付客户、验收合格,签订合同或订单并取得客户的产品接收单,认定为本公司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②民品销售
产品交付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及签订合同或订单后,认定为本公司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3)其他业务公司提供房屋租赁、车位租赁服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按月确认收入。
2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
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28、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
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30、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24。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
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商誉减值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公司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无影响 | 非经常性损益 | 0.00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该规定,本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中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不再按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由原根据净额确认递延所得税,变更为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政策变更使得2023年1月1日的抵销金额由人民币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885,206.68元,对2023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净额无影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 | 13%、9%、6%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 | 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 |
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佛山市康泰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所得税子公司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分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08581),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康泰威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分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001486),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宽普科技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健微波)于2022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51001869),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仁健微波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2022年军工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全面取消,本公司对于尚在执行的2022年度之前签订的军品项目合同免征增值税,对于2022年之后新签署的军品项目合同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根据财税〔2015〕16号《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子公司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抗静电底漆涂料产品属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已办理减免税备案,自2015年2月1日至2049年12月31日免征消费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983.52 | 40,757.52 |
银行存款 | 322,128,911.69 | 247,780,197.36 |
其他货币资金 | 7,289,358.63 | 15,442,453.03 |
合计 | 329,449,253.84 | 263,263,407.91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货币资金年末余额中受限货币资金合计7,289,356.82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288,356.82元,ETC保证金1,000.00元,上述款项由于不能随时用于支付,在现金流量表中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反映。
注2: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30,326,130.83 | 72,172,384.00 |
合计 | 130,326,130.83 | 72,172,384.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34,356,835.91 | 100.00% | 4,030,705.08 | 3.00% | 130,326,130.83 | 74,404,519.59 | 100.00% | 2,232,135.59 | 3.00% | 72,172,384.00 |
其中: | ||||||||||
合计 | 134,356,835.91 | 100.00% | 4,030,705.08 | 3.00% | 130,326,130.83 | 74,404,519.59 | 100.00% | 2,232,135.59 | 3.00% | 72,172,384.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030,705.0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4,356,835.91 | 4,030,705.08 | 3.00% |
合计 | 134,356,835.91 | 4,030,705.0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票据 | 2,232,135.59 | 3,522,203.12 | 2,232,135.59 | 508,501.96 | 4,030,705.08 | |
合计 | 2,232,135.59 | 3,522,203.12 | 2,232,135.59 | 508,501.96 | 4,030,705.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9,398,099.77 |
合计 | 9,398,099.77 |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91,228,140.68 | 322,507,618.72 |
1至2年 | 128,915,606.94 | 6,171,000.00 |
2至3年 | 2,589,330.00 | 0.00 |
3年以上 | 6,385,154.00 | 6,981,954.00 |
3至4年 | 3,200.00 | 350,000.00 |
4至5年 | 350,000.00 | 2,955,950.00 |
5年以上 | 6,031,954.00 | 3,676,004.00 |
合计 | 629,118,231.62 | 335,660,572.7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76,004.00 | 0.58% | 3,676,004.00 | 100.00% | 0.00 | 3,676,004.00 | 1.10% | 3,676,004.0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25,442,227.62 | 99.42% | 31,635,687.91 | 5.06% | 593,806,539.71 | 331,984,568.72 | 98.90% | 10,355,538.16 | 3.12% | 321,629,030.56 |
其中: | ||||||||||
1.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及其他客户 | 7,248,630.00 | 1.15% | 3,106,982.40 | 42.86% | 4,141,647.60 | 13,165,250.00 | 3.92% | 3,745,058.91 | 28.45% | 9,420,191.09 |
2.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射频微波客户 | 618,193,597.62 | 98.27% | 28,528,705.51 | 4.61% | 589,664,892.11 | 318,819,318.72 | 94.98% | 6,610,479.25 | 2.07% | 312,208,839.47 |
合计 | 629,118,231.62 | 100.00% | 35,311,691.91 | 5.61% | 593,806,539.71 | 335,660,572.72 | 100.00% | 14,031,542.16 | 4.18% | 321,629,030.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676,004.0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A | 2,506,860.00 | 2,506,860.00 | 2,506,860.00 | 2,506,860.00 | 100.00% | 预计回收困难 |
B | 766,994.00 | 766,994.00 | 766,994.00 | 766,994.00 | 100.00% | 预计回收困难 |
C | 155,750.00 | 155,750.00 | 155,750.00 | 155,750.00 | 100.00% | 预计回收困难 |
D | 221,400.00 | 221,400.00 | 221,400.00 | 221,400.00 | 100.00% | 预计回收困难 |
E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100.00% | 预计回收困难 |
合计 | 3,676,004.00 | 3,676,004.00 | 3,676,004.00 | 3,676,004.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635,687.91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特殊应用领域材料及其他客户 | 7,248,630.00 | 3,106,982.40 | 42.86% |
2.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射频微波客户 | 618,193,597.62 | 28,528,705.51 | 4.61% |
合计 | 625,442,227.62 | 31,635,687.9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4,031,542.16 | 19,263,409.92 | 638,076.51 | 0.00 | 2,654,816.34 | 35,311,691.91 |
合计 | 14,031,542.16 | 19,263,409.92 | 638,076.51 | 0.00 | 2,654,816.34 | 35,311,691.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本期无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05,929,940.00 | 0.00 | 205,929,940.00 | 32.73% | 10,977,613.40 |
第二名 | 178,593,822.29 | 0.00 | 178,593,822.29 | 28.39% | 5,357,814.67 |
第三名 | 54,519,667.43 | 0.00 | 54,519,667.43 | 8.67% | 3,554,136.89 |
第四名 | 28,622,370.00 | 0.00 | 28,622,370.00 | 4.55% | 858,671.10 |
第五名 | 17,986,460.73 | 0.00 | 17,986,460.73 | 2.86% | 1,424,776.21 |
合计 | 485,652,260.45 | 0.00 | 485,652,260.45 | 77.20% | 22,173,012.27 |
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4,080.00 | 2,000,000.00 |
合计 | 694,080.00 | 2,0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97,000.00 | 0.00 |
合计 | 397,000.00 | 0.00 |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0,055,160.39 | 18,958,374.35 |
合计 | 20,055,160.39 | 18,958,374.35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及社保公积金 | 564,487.66 | 483,561.77 |
往来款及其他 | 294,218.77 | 455,425.66 |
押金和保证金 | 2,775,650.58 | 2,485,132.00 |
军免待退税款 | 18,509,918.77 | 16,393,635.15 |
合计 | 22,144,275.78 | 19,817,754.5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52,948.49 | 17,560,174.65 |
1至2年 | 16,987,912.32 | 1,920,280.00 |
2至3年 | 1,968,936.02 | 107,600.00 |
3年以上 | 434,478.95 | 229,699.93 |
3至4年 | 216,540.18 | 189,261.16 |
4至5年 | 187,500.00 | 10,000.00 |
5年以上 | 30,438.77 | 30,438.77 |
合计 | 22,144,275.78 | 19,817,754.5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1,100.00 | 1.22% | 271,100.00 | 100.00% | 0.00 | 271,100.00 | 1.37% | 271,100.0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873,175.78 | 98.78% | 1,818,015.39 | 8.31% | 20,055,160.39 | 19,546,654.58 | 98.63% | 588,280.23 | 3.01% | 18,958,374.35 |
其中: | ||||||||||
合计 | 22,144,275.78 | 100.00% | 2,089,115.39 | 9.43% | 20,055,160.39 | 19,817,754.58 | 100.00% | 859,380.23 | 4.34% | 18,958,374.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1,100.0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A | 219,500.00 | 219,500.00 | 219,500.00 | 219,500.00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B | 30,800.00 | 30,800.00 | 30,800.00 | 30,800.00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C | 20,800.00 | 20,800.00 | 20,800.00 | 20,800.00 | 100.00% |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71,100.00 | 271,100.00 | 271,100.00 | 271,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18,015.3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员工备用金及社保公积金 | 564,487.66 | 16,934.63 | 3.00% |
往来款及其他 | 23,118.77 | 2,574.17 | 11.13% |
押金和保证金 | 2,775,650.58 | 83,269.52 | 3.00% |
军免待退税款 | 18,509,918.77 | 1,715,237.07 | 9.27% |
合计 | 21,873,175.78 | 1,818,015.3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3员工备用金及社保公积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军免待退税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86,341.46 | 0.00 | 273,038.77 | 859,380.2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91,809.05 | 491,809.05 | 0.00 | 0.00 |
本期计提 | 55,832.17 | 1,159,939.51 | 0.00 | 1,215,771.68 |
其他变动 | 13,963.48 | 0.00 | 0.00 | 13,963.48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64,328.06 | 1,651,748.56 | 273,038.77 | 2,089,115.3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859,380.23 | 1,215,771.68 | 0.00 | 0.00 | 13,963.48 | 2,089,115.39 |
合计 | 859,380.23 | 1,215,771.68 | 0.00 | 0.00 | 13,963.48 | 2,089,115.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本期无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军免待退税款 | 18,509,918.77 | 2年以内 | 83.59% | 1,715,237.07 |
第二名 | 押金和保证金 | 1,926,449.00 | 3年以内 | 8.70% | 57,793.47 |
第三名 | 押金和保证金 | 509,352.00 | 1-2年 | 2.30% | 15,280.56 |
第四名 | 往来款及其他 | 219,500.00 | 3年以上 | 0.99% | 219,500.00 |
第五名 | 押金和保证金 | 161,905.31 | 3年以内 | 0.73% | 4,857.16 |
合计 | 21,327,125.08 | 96.31% | 2,012,668.26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47,160.31 | 97.52% | 2,247,680.75 | 100.00% |
1至2年 | 16,436.63 | 2.48% | 0.00 | 0.00% |
合计 | 663,596.94 | 2,247,680.75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不存在未及时结算的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66,666.67 | 40.19% |
第二名 | 122,500.00 | 18.46% |
第三名 | 62,400.00 | 9.4% |
第四名 | 37,914.71 | 5.71% |
第五名 | 28,228.16 | 4.25% |
合计 | 517,709.54 | 78.0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1,367,305.50 | 11,688,261.63 | 39,679,043.87 | 54,030,800.98 | 6,632,335.44 | 47,398,465.54 |
在产品 | 16,082,380.30 | 88,016.47 | 15,994,363.83 | 26,659,896.02 | 0.00 | 26,659,896.02 |
库存商品 | 14,697,244.59 | 954,194.54 | 13,743,050.05 | 6,276,758.10 | 479,396.44 | 5,797,361.66 |
周转材料 | 548,238.28 | 54,468.48 | 493,769.80 | 657,512.76 | 0.00 | 657,512.76 |
发出商品 | 56,041,371.69 | 109,051.62 | 55,932,320.07 | 90,949,623.80 | 0.00 | 90,949,623.80 |
合计 | 138,736,540.36 | 12,893,992.74 | 125,842,547.62 | 178,574,591.66 | 7,111,731.88 | 171,462,859.78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632,335.44 | 8,784,995.08 | 1,156,563.94 | 4,885,632.83 | 0.00 | 11,688,261.63 |
在产品 | 0.00 | 88,016.47 | 0.00 | 0.00 | 0.00 | 88,016.47 |
库存商品 | 479,396.44 | 194,438.63 | 292,587.63 | 12,228.16 | 0.00 | 954,194.54 |
周转材料 | 0.00 | 54,468.48 | 0.00 | 0.00 | 0.00 | 54,468.48 |
发出商品 | 0.00 | 109,051.62 | 0.00 | 0.00 | 0.00 | 109,051.62 |
合计 | 7,111,731.88 | 9,230,970.28 | 1,449,151.57 | 4,897,860.99 | 0.00 | 12,893,992.74 |
见附注五、15“存货”。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51,367,305.50 | 11,688,261.63 | 22.75% | 54,030,800.98 | 6,632,335.44 | 12.28% |
产成品 | 14,697,244.59 | 954,194.54 | 6.49% | 6,276,758.10 | 479,396.44 | 7.64% |
发出商品 | 56,041,371.69 | 109,051.62 | 0.19% | 90,949,623.80 | 0.00 | 0.00% |
周转材料 | 548,238.28 | 54,468.48 | 9.94% | 657,512.76 | 0.00 | 0.00% |
在产品 | 16,082,380.30 | 88,016.47 | 0.55% | 26,659,896.02 | 0.00 | 0.00% |
合计 | 138,736,540.36 | 12,893,992.74 | 9.29% | 178,574,591.66 | 7,111,731.88 | 3.98%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见附注五、15“存货”。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 | 1,704,289.58 | 7,538,327.43 |
留抵进项税 | 1,473,677.52 | 1,437,042.53 |
定期存单 | 2,000,000.00 | 0.00 |
合计 | 5,177,967.10 | 8,975,369.96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存单余额为本公司拟持有至到期的6个月定期存款。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伟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0,243,752.68 | 0.00 | 243,752.68 | 0.00 | 243,752.68 | 0.00 | 0.00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 |
合计 | 10,243,752.68 | 0.00 | 243,752.68 | 0.00 | 243,752.68 | 0.00 | 0.00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于2023年5月对伟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驰科技)投资1,000万元,是本公司围绕智能国防领域进行的战略性布局,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伟驰科技为非上市公司股权,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公司持有伟驰科技9.9997%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024.3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为1,000.00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注2:本期不存在终止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0,943,646.61 | 52,031,149.27 |
合计 | 50,943,646.61 | 52,031,149.2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工具、器具及家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840,104.58 | 39,059,002.72 | 3,695,802.08 | 2,963,296.24 | 1,964,120.59 | 105,522,326.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9,339,584.35 | 2,173,180.82 | 1,059,600.26 | 416,869.07 | 12,989,234.50 |
(1)购置 | 0.00 | 2,304,600.15 | 1,505,682.30 | 393,286.13 | 149,686.19 | 4,353,254.7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7,034,984.20 | 667,498.52 | 666,314.13 | 267,182.88 | 8,635,979.7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130,494.87 | 90,094.00 | 15,564.82 | 13,952.49 | 250,106.18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130,494.87 | 90,094.00 | 15,564.82 | 13,952.49 | 250,106.1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7,840,104.58 | 48,268,092.20 | 5,778,888.90 | 4,007,331.68 | 2,367,037.17 | 118,261,454.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849,488.84 | 26,365,853.83 | 2,796,738.93 | 1,931,816.47 | 1,676,739.07 | 52,620,637.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97,020.60 | 8,711,558.31 | 868,632.50 | 1,062,646.81 | 338,734.67 | 12,878,592.89 |
(1)计提 | 1,897,020.60 | 5,371,562.39 | 451,329.23 | 581,661.26 | 157,839.10 | 8,459,412.58 |
(2)其他 | 0.00 | 3,339,995.92 | 417,303.27 | 480,985.55 | 180,895.57 | 4,419,180.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91,445.39 | 85,589.28 | 15,190.10 | 10,804.13 | 203,028.90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91,445.39 | 85,589.28 | 15,190.10 | 10,804.13 | 203,028.9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1,746,509.44 | 34,985,966.75 | 3,579,782.15 | 2,979,273.18 | 2,004,669.61 | 65,296,201.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870,539.80 | 0.00 | 0.00 | 0.00 | 870,539.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1,065,168.86 | 0.00 | 749.45 | 85,148.68 | 1,151,066.99 |
(1)计提 | 0.00 | 1,065,168.86 | 0.00 | 749.45 | 85,148.68 | 1,151,066.99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0.00 | 1,935,708.66 | 0.00 | 749.45 | 85,148.68 | 2,021,606.79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093,595.14 | 11,346,416.79 | 2,199,106.75 | 1,027,309.05 | 277,218.88 | 50,943,646.6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990,615.74 | 11,822,609.09 | 899,063.15 | 1,031,479.77 | 287,381.52 | 52,031,149.27 |
(2)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机器设备 | 2,021,606.79 | 0.00 | 2,021,606.79 | 资产为专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且无活跃交易市场,管理层评估其公允价值为0,全额计提减值。 | 市场信息 | 公司管理层评估 |
合计 | 2,021,606.79 | 0.00 | 2,021,606.79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本公司房屋建筑物部分经营租出用于赚取租金、部分用于经营管理,用于赚取租金的部分不能单独计量和销售,因此部分用于赚取租金的房屋建筑物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91,974.68 | 0.00 |
合计 | 1,391,974.68 | 0.0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展厅及实验室装修 | 681,969.24 | 0.00 | 681,969.24 | 0.00 | 0.00 | 0.00 |
尚未验收的软件系统 | 710,005.44 | 0.00 | 710,005.44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1,391,974.68 | 0.00 | 1,391,974.68 | 0.00 | 0.00 | 0.00 |
(2)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587,599.18 | 50,587,599.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14,731.87 | 4,314,731.87 |
其中:企业合并转入 | 4,314,731.87 | 4,314,731.87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4,902,331.05 | 54,902,331.0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085,426.83 | 6,085,426.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08,276.89 | 6,708,276.89 |
(1)计提 | 5,439,186.96 | 5,439,186.96 |
(2)其他 | 1,269,089.93 | 1,269,089.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793,703.72 | 12,793,703.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1)计提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108,627.33 | 42,108,627.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502,172.35 | 44,502,172.35 |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技术专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029,066.51 | 0.00 | 0.00 | 1,744,228.79 | 26,908,500.00 | 40,681,795.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423,620.11 | 20,684,048.12 | 21,107,668.23 |
(1)购置 | 0.00 | 0.00 | 0.00 | 280,846.33 | 0.00 | 280,846.33 |
(2)内部研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0.00 | 0.00 | 142,773.78 | 20,684,048.12 | 20,826,821.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029,066.51 | 0.00 | 0.00 | 2,167,848.90 | 47,592,548.12 | 61,789,463.5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12,812.04 | 0.00 | 0.00 | 766,914.83 | 8,307,095.89 | 12,486,822.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9,961.00 | 0.00 | 0.00 | 476,698.68 | 3,400,944.74 | 4,147,604.42 |
(1)计提 | 269,961.00 | 0.00 | 0.00 | 360,547.32 | 2,795,227.67 | 3,425,735.99 |
(2)其他 | 0.00 | 0.00 | 0.00 | 116,151.36 | 605,717.07 | 721,868.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682,773.04 | 0.00 | 0.00 | 1,243,613.51 | 11,708,040.63 | 16,634,427.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6,188,604.11 | 6,188,604.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2,196,088.41 | 2,196,088.41 |
(1)计提 | 0.00 | 0.00 | 0.00 | 0.00 | 2,196,088.41 | 2,196,088.4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8,384,692.52 | 8,384,692.5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46,293.47 | 0.00 | 0.00 | 924,235.39 | 27,499,814.97 | 36,770,343.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8,616,254.47 | 0.00 | 0.00 | 977,313.96 | 12,412,800.00 | 22,006,368.4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技术专利 | 2,196,088.41 | 0.00 | 2,196,088.41 | 相关资产预计无法为本公司带来收益,且无活跃交易市场,管理层评估其公允价值为0,全额计提减值。 | 市场信息 | 公司管理层评估 |
合计 | 2,196,088.41 | 0.00 | 2,196,088.41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454,348,487.92 | 0.00 | 0.00 | 454,348,487.92 |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122,365,189.68 | 0.00 | 122,365,189.68 | ||
合计 | 454,348,487.92 | 122,365,189.68 | 0.00 | 576,713,677.60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宽普科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该资产组与以前年度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根据主营业务划分为报告分部2。 | 是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仁健微波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该资产组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根据主营业务划分为报告分部2。 | 否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资产组未发生变化。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宽普科技 | 492,340,398.84 | 828,715,600.00 | 0.00 | 2024至2028年 | 预计营业收入、预计毛利率、预计增长率、税前折现率以及相关费用率等。 | 预计营业收入、预计毛利率、预计增长率、税前折现率以及相关费用率等。 | 按照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确定。 |
仁健微波 | 228,122,207.04 | 349,811,800.00 | 0.00 | 2024至2028年 | 预计营业收入、预计毛利率、预计增长率、税前折现率以及相关费用率等。 | 预计营业收入、预计毛利率、预计增长率、税前折现率以及相关费用率等。 | 按照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确定。 |
合计 | 720,462,605.88 | 1,178,527,400.00 | 0.00 |
注:1.账面价值为商誉所在资产组之账面价值。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仁健微波 | 17,000,000.00 | 19,488,842.48 | 114.64% | 0.00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仁健微波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700.00万元、2,200.00万元、2,700.00万元。经审计的仁健微波2023年度净利润为2,024.4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48.88万元,完成了业绩承诺。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新办公楼装修费 | 26,815,932.71 | 0.00 | 3,064,678.08 | 0.00 | 23,751,254.63 |
其他装修费及简易建筑 | 112,378.33 | 1,153,969.53 | 212,302.92 | 0.00 | 1,054,044.94 |
金融信息服务费 | 73,113.21 | 0.00 | 28,301.88 | 0.00 | 44,811.33 |
合计 | 27,001,424.25 | 1,153,969.53 | 3,305,282.88 | 0.00 | 24,850,110.9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309,869.92 | 2,146,480.48 | 7,982,271.68 | 1,197,340.7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0,109.37 | 34,516.41 | 0.00 | 0.00 |
可抵扣亏损 | 0.00 | 0.00 | 8,347,501.12 | 1,252,125.17 |
信用减值准备 | 37,700,658.38 | 5,655,098.76 | 17,068,560.92 | 2,560,284.14 |
新租赁准则暂时性差异 | 46,666,537.99 | 6,999,980.68 | 1,692,511.99 | 253,876.80 |
超额业绩奖励 | 34,437,190.61 | 5,165,578.60 | 39,667,630.79 | 5,950,144.62 |
预计负债 | 1,575,101.11 | 236,265.16 | 623,130.04 | 93,469.51 |
合计 | 134,919,467.38 | 20,237,920.09 | 75,381,606.54 | 11,307,241.0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7,674,444.01 | 4,151,166.59 | 10,145,100.00 | 1,521,764.99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3,068,286.33 | 460,242.94 | 5,535,293.61 | 830,294.03 |
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 | 43,347,923.21 | 6,502,188.49 | 0.00 | 0.00 |
合计 | 74,090,653.55 | 11,113,598.02 | 15,680,393.61 | 2,352,059.0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62,431.43 | 13,275,488.66 | 11,307,241.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62,431.43 | 4,151,166.59 | 2,352,059.0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669,650.30 | 6,243,101.17 |
可抵扣亏损 | 60,099,949.93 | 39,176,305.38 |
合计 | 72,769,600.23 | 45,419,406.5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0,808.88 | ||
2024年 | 22,954,171.07 | 21,636,180.15 | |
2025年 | 2,030,572.94 | 1,349,744.73 | |
2026年 | 7,147,222.10 | 7,151,022.10 | |
2027年 | 11,899,324.18 | 9,028,549.52 | |
2028年 | 16,068,659.64 | ||
合计 | 60,099,949.93 | 39,176,305.3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83,525.00 | 0.00 | 83,525.00 | 93,000.00 | 0.00 | 93,000.00 |
合计 | 83,525.00 | 0.00 | 83,525.00 | 93,000.00 | 0.00 | 93,000.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288,356.82 | 7,288,356.82 | 票据保证事项 | 票据保证事项 | 15,442,453.03 | 15,442,453.03 | 票据保证事项 | 票据保证事项 |
应收票据 | 9,398,099.77 | 9,116,156.78 | 票据质押 | 票据质押 | 7,225,000.00 | 7,008,250.00 | 票据质押 | 票据质押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 | 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 | 0.00 | 0.00 | ||
货币资金 | 1,000.00 | 1,000.00 | ETC保证金 | ETC保证金 | 0.00 | 0.00 | ||
合计 | 18,687,456.59 | 18,405,513.60 | 22,667,453.03 | 22,450,703.03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宽普科技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兴业银行”)于2020年7月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兴银粤惠池字(季华支行)第202007230001号)及最高额质押合同(兴银粤质字(季华支行)第202007230001号),宽普科技将其拥有的票据设定质押,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授权兴业银行将所质押票据在到期获得兑现后,直接存入保证金账户或提前清偿债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宽普科技在兴业银行的质押票据账面价值为6,409,856.78元。
根据宽普科技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招商银行”)于2023年7月签订的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757XY2023021824)
及最高额质押合同(757XY202302182401),宽普科技将其拥有的票据设定质押,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授权招商银行将所质押票据在到期获得兑现后,直接存入保证金账户或提前清偿债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宽普科技在招商银行的质押票据账面价值为2,706,300.00元。
注2:根据宽普科技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兴业银行”)于2020年7月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兴银粤票池字(季华支行)第202007230001号)及最高额质押合同(兴银粤质字(季华支行)第202007230001号),宽普科技将其拥有的票据设定质押,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授权兴业银行将所质押票据在到期获得兑现后,直接存入保证金账户或提前清偿债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宽普科技在兴业银行的质押票据账面价值为7,008,250.00元。
注3: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仁健微波60%股权作为质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0,0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仁健微波60%股权对价款及相关税费或置换前期支付的自筹资金,贷款期限5年。于2023年12月31日,该并购贷款实际使用额度及余额均为200.00万元。
公司已完成了控股子公司仁健微波60%股权的相关质押手续,并收到了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编号:(武侯)股权质设字〔2023〕第114919号)。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融资事项风险可控,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 | 0.00 |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4,520.55 | 0.00 |
合计 | 5,004,520.55 | 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由仁健微波原股东提供保证担保。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6,888,826.20 | 42,022,389.59 |
合计 | 16,888,826.20 | 42,022,389.5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不适用。
2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54,256,255.56 | 50,998,962.23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297,022.45 | 3,818,342.51 |
应付费用款 | 1,217,037.06 | 2,226,026.79 |
合计 | 56,770,315.07 | 57,043,331.53 |
2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5,000,000.0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1,306,163.00 | 735,000.16 |
合计 | 16,306,163.00 | 735,000.16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0.00 | 0.00 |
应付仁健微波原股东股利 | 15,000,000.00 | 0.00 |
合计 | 15,000,000.00 | 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注1:期末不存在超过一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注2:2023年3月30日,仁健微波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决议,同意对其截至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中的1,500.00万元进行分配,分红需满足其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才予以实际分配。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309,088.45 | 630,087.48 |
个人往来款 | 73,241.53 | 80,117.47 |
再融资费用 | 510,423.04 | 0.00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413,409.98 | 24,795.21 |
合计 | 1,306,163.00 | 735,000.16 |
2)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2,332,454.911 | 1,770,199.93 |
合计 | 2,332,454.91 | 1,770,199.93 |
注:1.期末不存在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未发生重大变动。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996,719.46 | 79,169,131.22 | 75,944,937.48 | 21,220,913.2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0.00 | 3,476,384.80 | 3,476,384.80 | 0.00 |
三、辞退福利 | 0.00 | 253,185.36 | 253,185.36 | 0.00 |
合计 | 17,996,719.46 | 82,898,701.38 | 79,674,507.64 | 21,220,913.2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771,925.32 | 72,811,191.13 | 69,416,272.47 | 21,166,843.98 |
2、职工福利费 | 193,500.00 | 1,824,246.41 | 2,017,746.41 | 0.00 |
3、社会保险费 | 0.00 | 1,426,698.50 | 1,426,698.50 | 0.00 |
工伤保险费 | 0.00 | 45,519.24 | 45,519.24 | 0.00 |
医疗、生育保险费 | 0.00 | 1,381,179.26 | 1,381,179.26 | 0.00 |
4、住房公积金 | 0.00 | 2,559,742.00 | 2,540,476.00 | 19,266.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1,294.14 | 547,253.18 | 543,744.10 | 34,803.22 |
合计 | 17,996,719.46 | 79,169,131.22 | 75,944,937.48 | 21,220,913.2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0.00 | 3,382,542.52 | 3,382,542.52 | 0.00 |
2、失业保险费 | 0.00 | 93,842.28 | 93,842.28 | 0.00 |
合计 | 0.00 | 3,476,384.80 | 3,476,384.80 | 0.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64,647.04 | 10,067,319.02 |
企业所得税 | 9,361,737.74 | 16,625,083.35 |
个人所得税 | 404,301.49 | 148,559.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7,498.72 | 690,129.33 |
教育费附加 | 114,642.32 | 295,769.71 |
地方教育附加 | 76,428.20 | 197,179.83 |
环境保护税 | 0.03 | 525.00 |
印花税 | 38,974.70 | 62,648.48 |
合计 | 14,128,230.24 | 28,087,214.12 |
其他说明:
期末应交税费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2021年、2022年符合缓缴税费的政策,部分税款于2023年度缴纳所致;另外,部分以前年度待认证进项税于本期通过认证,进一步降低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余额。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1,944.44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3,306,844.4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054,647.86 | 4,004,666.4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506,000.22 | 8,889,028.99 |
合计 | 37,069,436.92 | 12,893,695.4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5,330,421.00 | 1,553,944.28 |
待转销销项税 | 0.00 | 1,016,070.80 |
预收增值税销项税 | 161,205.76 | 169,073.57 |
合计 | 5,491,626.76 | 2,739,088.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上期及本期均不存在短期应付债券。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00,000.00 | 0.00 |
合计 | 1,800,000.00 | 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信息详见附注七、1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注3。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注:1、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5%。
2、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长期借款余额中201,944.44元将于一年内到期,故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详见附注七、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债券-应付利息 | 219,789.50 | 219,789.50 |
合计 | 219,789.50 | 219,789.5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劲刚定转 | 65,000,000.00 | ? | 2019-12-3 | 6年 | 65,000,000.00 | 219,789.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9,789.50 | 否 |
合计 | —— | 65,000,000 | 219,789.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9,789.50 | —— |
注1:票面利率范围为0.30%-1.00%。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注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3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03日定向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债券65万张(简称“劲刚定转”),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2.00%,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次发行费用为124.3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
注2:在发行日采用未附认股权的市场利率来估计该债券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将实际发行金额的剩余部分计入所有者权益。
注3:截至2022年3月,全部“劲刚定转”合计650,000.00张均转为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4,226,259.00股,剩余可转债为0.00张,剩余票面余额为0.00元。
注4:截至2023年末,“劲刚定转”转股前的利息尚未支付,2025年12月到期时一次性付息。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00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3,457,590.56 | 56,436,679.7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8,547,566.73 | -10,329,528.4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054,647.86 | -4,004,666.43 |
合计 | 39,855,375.97 | 42,102,484.8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7,861,281.61 | 0.00 |
合计 | 57,861,281.61 | 0.0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对价款 | 85,800,000.00 | 0.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631,873.99 | 0.00 |
小计 | 81,168,126.01 | 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3,306,844.40 | 0.00 |
合计 | 57,861,281.61 | 0.00 |
其他说明:
注: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对价将按照50.00%、15.00%、15.00%和20.00%的比例分四期进行支付,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支付交易价款的50.00%,交易对方完成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后,分别支付交易价款的15.00%、15.00%和20.00%。本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需支付的交易对价分别为8,580.00万元、2,574.00万元、2,574.00万元和3,432.00万元。
公司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于本期支付50.00%股权对价款85,800,000.00元,同时于购买日根据付款计划对剩余应付股权对价款85,800,000.00元折现,初始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6,037,927.89元,应付股权对价款账面价值为79,762,072.11元,本报告期已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1,406,053.9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4,631,873.99元。
3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21,448,437.75 | 28,480,390.92 |
合计 | 21,448,437.75 | 28,480,390.92 |
33、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1,575,101.11 | 623,130.04 | 见说明 |
合计 | 1,575,101.11 | 623,130.0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根据以往经营经验并结合产品售后维修、升级、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作为销售费用列支。本公司每年定期复核产品质量保证金,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销售费用中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估计数额。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2,329,226.00 | 12,760,356.00 | 0.00 | 54,698,767.00 | 0.00 | 67,459,123.00 | 249,788,349.00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由邹卫峰、罗海燕、周一波等2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460,356.00元,股份溢价3,587,554.30元,同时将等待期内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3,049,763.16元转入股本溢价,合计增加股本溢价6,637,317.46元,减少其他资本公积3,049,763.16元。注2:根据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号文),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为4,368,253.22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631,746.78元,其中增加股本12,3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29,331,746.78元。
注3: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82,329,2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232,922.6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82,329,2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3.00股,共计转增54,698,767.00股。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78,622,563.86 | 235,969,064.24 | 54,698,767.00 | 859,892,861.10 |
其他资本公积 | 6,229,488.39 | 20,357,639.17 | 3,049,763.16 | 23,537,364.40 |
合计 | 684,852,052.25 | 256,326,703.41 | 57,748,530.16 | 883,430,225.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股本溢价本期变动原因说明详见附注七、34“股本”。
注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为股权激励摊销费用,本期减少详见附注七、34“股本”。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243,752.68 | 0.00 | 0.00 | 0.00 | 243,752.68 | 0.00 | 243,752.68 |
其他权益工 | 0.00 | 243,752 | 0.00 | 0.00 | 0.00 | 243,752 | 0.00 | 243,752 |
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8 | .68 | .6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0.00 | 243,752.68 | 0.00 | 0.00 | 0.00 | 243,752.68 | 0.00 | 243,752.6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注1:其他综合收益的本期变动原因说明详见附注七、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563,416.34 | 4,621,366.33 | 1,202,832.40 | 9,981,950.27 |
合计 | 6,563,416.34 | 4,621,366.33 | 1,202,832.40 | 9,981,950.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4,621,366.33元,其中合并增加1,351,202.79元,本期计提3,330,123.49元,本期使用1,202,832.40元。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安全费使用范围的规定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667,883.93 | 2,642,867.22 | 0.00 | 16,310,751.15 |
合计 | 13,667,883.93 | 2,642,867.22 | 0.00 | 16,310,751.1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7,520,878.82 | 229,991,103.9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7,520,878.82 | 229,991,103.9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9,192,043.06 | 131,518,300.0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642,867.22 | 0.0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8,232,922.60 | 13,988,525.1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5,837,132.06 | 347,520,878.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8,700,047.86 | 190,407,612.31 | 428,393,380.26 | 167,812,624.03 |
其他业务 | 2,392,138.96 | 977,737.10 | 2,001,897.89 | 705,579.22 |
合计 | 511,092,186.82 | 191,385,349.41 | 430,395,278.15 | 168,518,203.2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特殊应用领域材料 | 9,331,459.21 | 6,566,374.40 | 0.00 | 0.00 | 0.00 | 0.00 | 9,331,459.21 | 6,566,374.40 |
射频微波业务 | 0.00 | 0.00 | 499,862,3 | 183,942,5 | 0.00 | 0.00 | 499,862,3 | 183,942,5 |
87.73 | 85.73 | 87.73 | 85.73 |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1,898,339.88 | 876,389.28 | 1,898,339.88 | 876,389.2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9,331,459.21 | 6,566,374.40 | 499,862,387.73 | 183,942,585.73 | 1,898,339.88 | 876,389.28 | 511,092,186.82 | 191,385,349.41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 9,331,459.21 | 6,566,374.40 | 499,862,387.73 | 183,942,585.73 | 1,898,339.88 | 876,389.28 | 511,092,186.82 | 191,385,349.41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9,331,459.21 | 6,566,374.40 | 499,862,387.73 | 183,942,585.73 | 1,898,339.88 | 876,389.28 | 511,092,186.82 | 191,385,349.4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销售商品 | 交付时 | 根据合同约定 | 产品销售 | 是 | 无 | 质量保证 |
租赁服务 | 服务期间 | 当月支付 |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 是 | 无 | 无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不适用。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本期不存在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47,012.45 | 1,967,976.35 |
教育费附加 | 1,220,148.16 | 843,418.43 |
房产税 | 579,994.95 | 579,502.27 |
土地使用税 | 88,972.20 | 88,972.20 |
车船使用税 | 3,700.00 | 3,900.00 |
印花税 | 303,045.56 | 176,463.85 |
地方教育附加 | 813,432.11 | 562,278.98 |
环境保护税 | 353.23 | 2,437.07 |
合计 | 5,856,658.66 | 4,224,949.1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597,349.19 | 23,976,494.77 |
办公费 | 1,139,374.61 | 1,723,962.87 |
折旧与摊销 | 7,277,083.37 | 5,985,829.13 |
差旅费 | 1,176,517.40 | 284,462.71 |
业务招待费 | 3,606,281.42 | 2,698,897.73 |
中介费 | 4,702,243.42 | 3,593,091.90 |
董事会费 | 239,999.88 | 240,000.12 |
交通费 | 497,697.76 | 387,116.53 |
修理费 | 161,014.83 | 627,053.96 |
水电费 | 386,158.99 | 291,081.93 |
通讯费 | 19,730.53 | 28,313.90 |
专利费 | 326,758.16 | 72,505.50 |
保密费用 | 97,135.70 | 127,160.65 |
保险费 | 27,223.18 | 25,719.33 |
残疾人保障金 | 103,217.81 | 130,229.39 |
伙食费 | 107,593.64 | 31,867.62 |
股权激励费用 | 10,368,661.30 | 2,798,515.37 |
其他 | 76,377.04 | 57,535.58 |
合计 | 47,910,418.23 | 43,079,838.99 |
其他说明:
本期职工薪酬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宽普科技实施超额业绩奖励,计提管理人员超额业绩奖励7,374,778.51元;本期宽普科技无此事项,仅仁健微波计提超额业绩奖励447,991.65元。
4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30,956.49 | 2,702,263.01 |
业务招待费 | 2,557,152.96 | 1,877,239.02 |
差旅费 | 665,855.61 | 365,429.40 |
折旧费 | 105,461.52 | 15,774.43 |
办公费 | 396,253.25 | 678,080.31 |
售后服务费 | 1,450,699.72 | 2,146,223.51 |
股权激励费用 | 196,252.77 | 88,152.17 |
其他 | 23.76 | 22,356.12 |
合计 | 7,802,656.08 | 7,895,517.97 |
其他说明:
本期职工薪酬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宽普科技实施超额业绩奖励,计提销售人员超额业绩奖励428,790.80元,本期无此事项。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27,405,527.95 | 33,823,816.16 |
直接投入 | 14,402,385.21 | 8,943,436.28 |
折旧与摊销 | 3,046,547.00 | 2,874,176.99 |
股权激励费用 | 9,140,041.79 | 1,781,764.39 |
其他 | 1,746,389.84 | 1,371,133.82 |
合计 | 55,740,891.79 | 48,794,327.64 |
其他说明:
本期职工薪酬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宽普科技实施超额业绩奖励,计提研发人员超额业绩奖励7,889,750.75元,本期无此事项。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净支出 | 3,626,184.03 | 2,336,693.00 |
汇兑损益 | -0.03 | -0.17 |
手续费及其他 | 13,985.72 | 102,172.21 |
合计 | 3,640,169.72 | 2,438,865.0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951,743.05 | 1,476,670.38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0.00 | 0.00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0.00 | 0.00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951,743.05 | 1,476,670.38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184,621.83 | 56,251.55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77,159.47 | 56,251.55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1,107,462.36 | 0.00 |
合计 | 2,136,364.88 | 1,532,921.93 |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3,833.95 | 4,767,873.84 |
合计 | 373,833.95 | 4,767,873.8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6,907.65 | 1,272,618.69 |
合计 | 166,907.65 | 1,272,618.6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90,067.53 | -121,080.5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625,333.41 | -6,244,850.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15,771.68 | -484,976.16 |
合计 | -21,131,172.62 | -6,850,907.2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230,970.28 | -3,290,526.19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51,066.99 | -870,539.80 |
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2,196,088.41 | -1,376,837.40 |
合计 | -12,578,125.68 | -5,537,903.3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3,339.94 | 218,627.67 |
合计 | 3,339.94 | 218,627.67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808,942.00 | 0.00 | 808,942.00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2,270,565.27 | 0.00 | 2,270,565.27 |
供应商质量赔款 | 60,000.00 | 0.00 | 60,000.00 |
其他 | 14,001.21 | 181,932.56 | 14,001.21 |
合计 | 3,153,508.48 | 181,932.56 | 3,153,508.48 |
其他说明: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1年“百企争先”企业奖励资金 | 808,942.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808,942.00 | 0.00 |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2,800.00 | 57,000.00 | 102,80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30,370.34 | 60,744.77 | 30,370.34 |
其他 | 27,952.25 | 4,470.00 | 27,952.25 |
合计 | 161,122.59 | 122,214.77 | 161,122.5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061,891.90 | 24,056,931.7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56,298.27 | -4,668,706.44 |
合计 | 26,605,593.63 | 19,388,225.3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0,719,576.9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2,679,894.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543,504.4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8,709.2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466,336.6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14,419.8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84,425.9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7,409,373.85 |
本期冲回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03,525.77 |
所得税费用 | 26,605,593.6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5、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七、36“其他综合收益”。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685,359.06 | 1,079,890.85 |
政府补贴 | 1,670,940.06 | 1,358,489.88 |
押金保证金 | 294,362.16 | 1,081,089.00 |
往来款 | 2,981,197.97 | 2,635,728.22 |
其他 | 14,001.21 | 54,809.21 |
合计 | 6,645,860.46 | 6,210,007.1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35,961,345.86 | 23,471,986.73 |
手续费 | 55,796.03 | 102,172.21 |
押金保证金 | 252,600.00 | 509,352.00 |
往来款 | 2,810,001.72 | 3,130,853.18 |
合计 | 39,079,743.61 | 27,214,364.1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110,400,000.00 | 1,047,700,000.00 |
合计 | 110,400,000.00 | 1,047,7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期未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中介费 | 842,000.00 | 0.00 |
合计 | 842,000.00 | 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110,200,000.00 | 1,037,700,000.00 |
现金购买仁健微波支付的现金 | 81,656,689.00 | 0.00 |
对伟驰科技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0.00 |
合计 | 201,856,689.00 | 1,037,7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主要为支付收购仁健微波所发生的中介服务费。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4,403,041.14 | 19,157,758.31 |
合计 | 4,403,041.14 | 19,157,758.3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346,582.31 | 9,546,717.44 |
支付的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8,405,163.30 | 6,147,960.11 |
发行股票中介费用 | 787,413.21 | 0.00 |
其他 | 0.00 | 172.94 |
合计 | 9,539,158.82 | 15,694,850.4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0.00 | 0.00 | 7,126,012.21 | 2,121,491.66 | 0.00 | 5,004,520.55 |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 | 0.00 | 2,000,000.00 | 2,138.88 | 194.44 | 0.00 | 2,001,944.44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 | 46,107,151.28 | 0.00 | 7,208,035.85 | 8,405,163.30 | 0.00 | 44,910,023.83 |
应付股利 | 0.00 | 0.00 | 33,232,922.60 | 18,232,922.60 | 0.00 | 1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再融资费用 | 0.00 | 0.00 | 1,297,836.25 | 787,413.21 | 0.00 | 510,423.04 |
合计 | 46,107,151.28 | 2,000,000.00 | 48,866,945.79 | 29,547,185.21 | 0.00 | 67,426,911.86 |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4,113,983.31 | 131,518,300.0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709,298.30 | 12,388,810.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432,068.70 | 7,982,836.1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439,186.96 | 3,627,362.10 |
无形资产摊销 | 3,425,735.99 | 2,756,252.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05,282.88 | 2,651,922.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39.94 | -218,627.6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370.34 | 60,744.7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3,833.95 | -4,767,873.8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635,472.32 | 2,253,657.0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6,907.65 | -1,272,618.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2,648.48 | -4,264,976.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53,270.29 | -403,729.9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646,698.72 | -12,638,763.1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5,585,781.35 | -294,306,789.0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563,953.21 | 17,594,091.08 |
其他 | 24,629,939.14 | 7,286,227.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81,698.21 | -129,753,174.6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22,159,897.02 | 247,820,954.8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7,820,954.88 | 388,599,518.5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338,942.14 | -140,778,563.6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5,800,000.00 |
其中: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143,311.00 |
其中: |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81,656,689.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22,159,897.02 | 247,820,954.88 |
其中:库存现金 | 30,983.52 | 40,757.5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2,128,911.69 | 247,780,197.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81 | 0.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2,159,897.02 | 247,820,954.88 |
(4)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募集资金 | 242,698,113.21 | 0.00 | 使用范围受限但经审批后可随时支取 |
合计 | 242,698,113.21 | 0.00 |
(5)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288,356.82 | 15,442,453.03 | 使用权受限 |
ETC保证金 | 1,000.00 | 0.00 | 使用权受限 |
合计 | 7,289,356.82 | 15,442,453.0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0.29 | 7.0827 | 2.05 |
欧元 | |||
港币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重大外币货币性项目。
59、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76,025.48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0.00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154,038.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0.00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200,094.62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8,537,084.85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不适用。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2,098,434.50 | |
合计 | 2,098,434.5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379,460.32 | 0.00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27,405,527.95 | 33,823,816.16 |
直接投入 | 14,402,385.21 | 8,943,436.28 |
折旧与摊销 | 3,046,547.00 | 2,874,176.99 |
股权激励费用 | 9,140,041.79 | 1,781,764.39 |
差旅费 | 1,481,647.00 | 1,008,275.53 |
专利费 | 116,146.96 | 136,696.31 |
其他 | 148,595.88 | 226,161.98 |
合计 | 55,740,891.79 | 48,794,327.6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5,740,891.79 | 48,794,327.64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25日 | 171,600,000.00 | 60.00% | 现金 | 2023年06月30日 | 控制权转移 | 38,007,511.56 | 13,460,086.56 | 13,375,076.03 |
其他说明:
本期本公司以现金171,600,000.00元取得仁健微波60%股权。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165,562,072.111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0.00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0.00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0.00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0.00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0.00 |
--其他 | 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165,562,072.11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3,196,882.43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22,365,189.68 |
注:1现金交易总价为171,600,000.00元,本年已支付现金85,800,000.00元,尚未支付的折现现金对价为79,762,072.11元。尚未支付的折现现金对价的确定详见附注七、31“长期应付款”。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仁健微波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是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际”)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3】第VYMQD0346号)为依据确定,仁健微波股东全部股权价值(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28,651.83万元,参考上述评估值,仁健微波60%的股权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17,160.00万元。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形成大额商誉的原因主要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仁健微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3,196,882.43元与合并成本165,562,072.11元的差额。其他说明: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43,311.00 | 4,143,311.00 |
应收款项 | 78,765,136.36 | 78,765,136.36 |
存货 | 15,257,356.84 | 15,257,356.84 |
固定资产 | 4,216,799.42 | 3,945,944.73 |
无形资产 | 20,104,953.47 | 26,622.42 |
预付款项 | 85,156.35 | 85,156.35 |
其他应收款 | 451,485.84 | 451,485.84 |
其他流动资产 | 31,198.07 | 31,198.07 |
使用权资产 | 3,045,641.94 | 3,045,641.94 |
长期待摊费用 | 798,672.23 | 798,672.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2,445.47 | 1,222,445.47 |
负债: | ||
借款 | 7,006,547.95 | 7,006,547.95 |
应付款项 | 11,986,477.61 | 11,986,477.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合同负债 | 3,635,243.15 | 3,635,243.15 |
其他应付款 | 15,411,279.86 | 15,411,279.86 |
应付职工薪酬 | 925,335.62 | 925,335.62 |
应交税费 | 1,648,872.89 | 1,648,872.8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78,695.21 | 678,695.21 |
其他流动负债 | 6,431,896.62 | 6,431,896.62 |
租赁负债 | 2,456,644.33 | 2,456,644.33 |
预计负债 | 185,130.90 | 185,130.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09,224.15 | 456,846.29 |
减:专项储备 | 2,252,004.65 | 2,252,004.65 |
净资产 | 71,994,804.05 | 56,950,000.82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8,797,921.62 | 22,780,000.33 |
取得的净资产 | 43,196,882.43 | 34,170,000.4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鉴于仁健微波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确认相应的资产增值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广东佛山 | 广东佛山 | 射频微波功率放大及滤波、接收、变频等相关电路模块、组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 | 100.00% | 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广东佛山 | 广东佛山 | 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佛山市康泰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3,800,000.00 | 广东佛山 | 广东佛山 | 特种玻璃、光学玻璃、导航测绘等生产、销售 | 0.00% | 100.00% | 设立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微波频率源、信号源及其相关组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 60.00% | 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40.00% | 4,921,940.25 | 0.00 | 34,680,623.6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121,167,542.31 | 8,640,198.43 | 129,807,740.74 | 56,962,229.14 | 2,285,524.34 | 59,247,753.4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38,007,511.56 | 13,460,086.56 | 13,460,086.56 | 16,483,404.91 |
其他说明:
非全资子公司仁健微波于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因此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以及利润表的上期发生额均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136,364.88 | 1,532,921.93 |
营业外收入 | 808,942.00 | 0.00 |
财务费用 | 102,500.00 | 0.00 |
合计 | 3,047,806.88 | 1,532,921.93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但均为信誉较高、综合实力强的客户,
不存在特定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5,004,520.55 | 0.00 | 0.00 |
应付票据 | 16,888,826.20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56,770,315.07 | 0.0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16,306,163.00 | 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563,436.70 | 0.00 | 0.00 |
长期借款 | 0.00 | 1,800,000.00 | 0.00 |
应付债券 | 0.00 | 219,789.50 | 0.00 |
租赁负债 | 0.00 | 29,542,084.33 | 10,313,291.64 |
长期应付款 | 0.00 | 57,861,281.61 | 0.00 |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银行承兑汇票 | 397,000.00 | 终止确认 |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风险较小 |
背书 | 商业承兑汇票 | 5,330,421.00 | 未终止确认 | 商业承兑汇票,风险较高 |
合计 | 5,727,421.00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397,000.00 | 0.00 |
合计 | 397,000.00 | 0.00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背书 | 5,330,421.00 | 5,330,421.00 |
合计 | 5,330,421.00 | 5,330,421.00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694,080.00 | 694,080.00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10,243,752.68 | 10,243,752.68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0.00 | 0.00 | 10,937,832.68 | 10,937,832.68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应收款项融资系本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主要用于背书转让或到期承兑收款,且期限均短于一年,所以本公司按照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伟驰科技为非上市公司股权,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公司持有伟驰科技9.9997%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0,243,752.6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为1,000.00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王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7.45% | 17.45% |
雷炳秀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00% | 4.00% |
王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8% | 1.4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刚、雷炳秀、王婧,其中雷炳秀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王刚之母;王婧为王刚之妹。
2、上述比例为工商信息中对应注册资本的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24,978.83万元,注册资本23,748.83万元,股本总数与注册资本的差异1,230.00万元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暂未进行工商变更导致。若考虑该1,230.00万元的影响,王刚、雷炳秀、王婧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6.59%、3.80%、1.41%。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刚、雷炳秀、王婧。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1)。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佛山市润棋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王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王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劲刚(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王刚控制的其他企业 |
王刚 | 董事长 |
邹卫峰 | 董事 |
桑孝 | 董事 |
王婧 | 董事 |
罗海燕 | 财务总监 |
周一波 | 董事会秘书 |
刘湘云 | 独立董事 |
张志杰 | 独立董事 |
朱映彬 | 独立董事 |
刘平安 | 监事会主席 |
麦秋连 | 职工监事 |
徐汝淳 | 监事 |
长沙县泉塘茗韵茶行 | 董事王婧控制 |
知诺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邹卫峰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广州市科技金融创新研究院 | 独立董事刘湘云担任院长 |
广州市海珠区和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与数字经济协同创新研究院 | 独立董事刘湘云担任院长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后勤劳务保障服务 | 301,886.72 | 否 | 301,886.7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不存在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2)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898,339.88 | 1,898,339.8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不存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7/1 | 2023/6/30 | 是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0/7/23 | 2023/7/23 | 是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7/11 | 2028/7/11 | 否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6/28 | 2024/6/27 | 否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6/28 | 2024/6/27 | 否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2/22 | 2024/2/2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除上述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为子公司宽普科技提供的应付票据融资担保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担保事项。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88,914.00 | 4,418,309.00 |
注1: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职能的人员等。
(5)其他关联交易关联方代收代付款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发生额 | 2022年度发生额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代收货款 | 0.00 | 149,542.73 |
广东新劲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 代付水电款 | 2,243,519.36 | 2,295,334.33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0.00 | 0.00 | 0.00 | 0.00 | 10,140.00 | 89,161.02 | 0.00 | 0.00 |
管理人员 | 0.00 | 0.00 | 0.00 | 0.00 | 263,640.00 | 2,318,186.51 | 0.00 | 0.00 |
研发人员 | 0.00 | 0.00 | 0.00 | 0.00 | 135,876.00 | 1,194,757.67 | 6,084.00 | 53,496.61 |
生产人员 | 0.00 | 0.00 | 0.00 | 0.00 | 50,700.00 | 445,805.10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460,356.00 | 4,047,910.30 | 6,084.00 | 53,496.61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①2020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月20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5.1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份数为10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5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自授予日起15个月后至27个月内(第一
个解锁期)、27个月后至39个月内(第二个解锁期)、39个月后至51个月内(第三个解锁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和3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原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由28人调整为2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万股调整为92万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鉴于公司已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5.19元/股调整为11.531元/股,授予数量由92万股调整为119.6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40%的比例计算,2022年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7.84万股。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11.531元/股调整为8.793元/股,授予数量由119.60万股调整为155.48万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30%的比例计算,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6.644万股。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等级在C档,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当期不得归属的共计0.608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46.644万股调整为46.0356万股。
②2022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5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1.1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25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份数为252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
起17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自授予日起17个月后至29个月内(第一个解锁期)、29个月后至41个月内(第二个解锁期)、41个月后至53个月内(第三个解锁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30%和30%。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模型来计算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等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0,484,745.8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0,357,639.1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本期股份支付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196,252.77 | 0.00 |
管理人员 | 10,368,661.30 | 0.00 |
研发人员 | 9,140,041.79 | 0.00 |
生产人员 | 652,683.31 | 0.00 |
合计 | 20,357,639.17 | 0.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已经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担保金额(单位:元) | 实际使用金额(单位:元) | 担保额度有效期 | 备注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应付票据融资 | 60,000,000.00 | 7,046,363.06 | 2023/7/11至2028/7/11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应付票据融资 | 50,000,000.00 | 9,495,880.83 | 2023/6/28至2024/6/27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应付票据融资 | 30,000,000.00 | 0.00 | 2023/6/28至2024/6/27 |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应付票据融资 | 50,000,000.00 | 0.00 | 2023/2/22至2024/2/21 | |
合计 | 190,000,000.00 | 16,542,243.8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0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0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会议,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63,119.00股后的股本,即248,425,230.00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4,842,523.00元(含税)。该方案需股东大会通过后才能实施。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含),回购的公司股
份将用于出售,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2024年4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报告期分部按主营业务确定,报告分部均执行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各报告分部的情况如下:
业务类别 | 报告分部 | 备注 |
特殊应用领域材料 | 报告分部1 | |
射频微波业务 | 报告分部2 | |
管理分部 | 报告分部3 |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资产总额 | 20,506,493.91 | 1,591,576,496.78 | 1,274,959,910.57 | -937,921,966.20 | 1,949,120,935.06 |
负债总额 | 36,718,504.14 | 267,203,193.24 | 86,858,794.68 | -92,808,019.27 | 297,972,472.79 |
业务收入 | 9,331,459.21 | 499,862,387.73 | 2,854,642.09 | -956,302.21 | 511,092,186.82 |
业务成本 | 6,566,374.40 | 184,161,755.08 | 1,317,876.60 | -660,656.67 | 191,385,349.41 |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42,849,580.63 | 33,354,222.69 |
合计 | 92,849,580.63 | 33,354,222.69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0.00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及社保公积金 | 39,785.53 | 26,131.45 |
往来款及其他 | 42,808,019.27 | 33,325,963.95 |
押金和保证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42,849,580.63 | 33,354,222.69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2,845,866.03 | 33,350,156.63 |
3年以上 | 6,938.77 | 6,938.77 |
5年以上 | 6,938.77 | 6,938.77 |
合计 | 42,852,804.80 | 33,357,095.4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852,804.80 | 100.00% | 3,224.17 | 0.01% | 42,849,580.63 | 33,357,095.40 | 100.00% | 2,872.71 | 0.01% | 33,354,222.69 |
其中: | ||||||||||
合计 | 42,852,804.80 | 100.00% | 3,224.17 | 0.01% | 42,849,580.63 | 33,357,095.40 | 100.00% | 2,872.71 | 0.01% | 33,354,222.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224.1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852,804.80 | 3,224.17 | 0.01% |
合计 | 42,852,804.80 | 3,224.1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其他应收款组合3员工备用金及社保公积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33.94 | 0.00 | 1,938.77 | 2,872.7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51.46 | 0.00 | 0.00 | 351.46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285.40 | 0.00 | 1,938.77 | 3,224.1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2,872.71 | 351.46 | 0.00 | 0.00 | 0.00 | 3,224.17 |
合计 | 2,872.71 | 351.46 | 0.00 | 0.00 | 0.00 | 3,224.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本期不存在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并表单位往来款 | 27,492,706.71 | 1年以内 | 64.16% | 0.00 |
佛山市康泰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并表单位往来款 | 8,265,229.23 | 1年以内 | 19.29% | 0.00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并表单位往来款 | 7,050,083.33 | 1年以内 | 16.45% | 0.00 |
佛山市智网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押金和保证金 | 5,000.00 | 3年以上 | 0.01% | 150.00 |
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1,938.77 | 3年以上 | 0.00% | 1,938.77 |
合计 | 42,814,958.04 | 99.91% | 2,088.77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45,113,946.93 | 0.00 | 845,113,946.93 | 666,605,826.85 | 0.00 | 666,605,826.85 |
合计 | 845,113,946.93 | 0.00 | 845,113,946.93 | 666,605,826.85 | 0.00 | 666,605,826.85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佛山市康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0,000,000.00 | 0.00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 | 656,605,826.85 | 0.00 | 0.00 | 0.00 | 0.00 | 12,946,047.97 | 669,551,874.82 | 0.00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65,562,072.11 | 0.00 | 0.00 | 0.00 | 165,562,072.11 | 0.00 |
合计 | 666,605,826.85 | 0.00 | 165,562,072.11 | 0.00 | 0.00 | 12,946,047.97 | 845,113,946.93 | 0.00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2,854,642.09 | 1,317,876.60 | 2,829,563.88 | 1,313,742.46 |
合计 | 2,854,642.09 | 1,317,876.60 | 2,829,563.88 | 1,313,742.46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其他业务收入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租金收入 | 2,854,642.09 | 1,317,876.60 | 2,854,642.09 | 1,317,876.6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2,854,642.09 | 1,317,876.60 | 2,854,642.09 | 1,317,876.6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2,854,642.09 | 1,317,876.60 | 2,854,642.09 | 1,317,876.60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854,642.09 | 1,317,876.60 | 2,854,642.09 | 1,317,876.6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租赁服务 | 服务期间 | 当月支付 |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 是 | 无 | 无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000,000.00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6,907.65 | 542,025.22 |
合计 | 50,166,907.65 | 542,025.22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7,030.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47,806.8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40,741.60 | 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13,814.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8,877.9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202.18 | |
合计 | 5,158,252.2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4% | 0.59 | 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25% | 0.56 | 0.56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