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202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了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由双环科技向供应商集中采购煤炭、再按照采购价格转供给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宜公司”),预计2024年度双环科技向宏宜公司转供煤炭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双环科技向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产业集团”)旗下子公司采购日常零星物资(办公用品、照明灯具、交通工具等)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采取招、比价或者评估定价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预计2024年度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0万元。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公司向长江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纯碱、日用苏打、工业盐等日常关联交易100万元,该等交易参照公司向其他客户销售的同等价格来定价。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和评标工作等,以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招标代理机构的存在可以有效地保障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产业集团”)旗下湖北长江运营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运营”)具备招标代理资质与人员,2024年度公司预计委托长江运营招标代理,预计发生金额30万元,服务价格为协商定价。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化工原材料、机器设备、燃料动力及服务等;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水、电、蒸汽,销售纯碱、氯化铵等化工产品,接受关联方的运输、施工服务等事项。考虑前述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部分,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172,695万元,其中日常关联采购104,280万元、日常关联销售68,415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系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武芙蓉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未参与表决。
该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宏宜公司 | 液氨、氨水 | 参考应城区域内的外售液氨价格和百川盈孚网合成氨产品湖北区域成交参考价 | 75,000.00 | 24,574.34 | 79,487.32 |
长江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煤炭 | 市场招标价 | 9,000.00 | 2,411.11 | 1,557.66 | |
零星物资(办公用品、照明灯具等) | 市场价,主要是招标或者比价方式定价 | 300.00 | 13.15 | 0 |
小计 | 84,300.00 | 26,998.60 | 81,044.98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宏宜公司 | 蒸汽(1.3MPA、3.9MPA、0.6MPA) | 3.9MPA 饱和蒸汽单价依照供用地点工业园区的热力中心当期对公司供应 3.5MPA 蒸汽的单价执行;3.9MPA 过热蒸汽单价为同期 3.9MPA 蒸汽单价调增14.2%;1.3MPA蒸汽单价为同期 3.9MPA 蒸汽单价调减 10.0%;0.6MPA蒸汽依照供用地点工业园区的热力中心当期供应的单价执行。 | 16,000.00 | 5,029.70 | 13,734.55 |
细煤渣、烟煤头 | 细煤渣含税出厂价:卖方当月加权平均外售出厂价;烟煤头买方当月取样平均热值/卖方当月采购烟煤平均热值*卖方当月烟煤采购价折算 | 400.00 | 97.23 | 541.93 | ||
小计 | 16,400.00 | 5,126.93 | 14,276.48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 | 纯碱、氯化铵、盐、元明粉等 | 市场价 | 4,000.00 | 1,022.01 | 5,497.00 |
宏宜公司 | 蒸汽(9.8MPA过热蒸汽、3.9MPA过热蒸汽、3.9MPA饱和蒸汽) | 9.8MPA 过热蒸汽的不含税单价采取公司当月的不含税制造成本×(1+5%);3.9MPA 饱和蒸汽单价依照供用地点工业园区的热力中心当期对公司供应 3.5MPA 蒸汽的单价执行;3.9MPA 过热蒸汽单价为同期 3.9MPA蒸汽单价调增 14.2%; | 28,500.00 | 9,412.21 | 29,628.64 |
一次水、脱盐水 | 当月的不含税制造成本×(1+8%) | 650.00 | 204.46 | 1,385.53 | ||
电力 | 采购价格转供 | 3,800.00 | 1,227.76 | 4,463.42 | ||
维修材料、纯碱 | 市场价 | 50.00 | 7.52 | 68.12 | ||
煤炭 | 采购价格转供 | 30,000.00 | 9,893.01 | 0 | ||
长江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纯碱、日用苏打、工业盐等 | 市场价 | 100.00 | 15.03 | 0 | |
小计 | 67,100.00 | 21,782.00 | 41,042.71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宏宜公司 | 污水处理服务 | 当月污水处理站不含税的吨污水处理成本×(1+8%) | 220.00 | 59.1 | 134.02 |
电仪维修保养、维修保运、工程吊装施工 | 协议定价,年度总额包干 | 800.00 | 175.11 | 441.49 | ||
输煤服务 | 输煤运行费用*(1+8%) | 250.00 | 83.49 | 250.48 | ||
土地租赁 | 评估值定价 | 45.00 | 14.49 | 40.71 | ||
小计 | 1,315.00 | 332.19 | 836.71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 工程施工 | 市场价 | 2,000.00 | 240.69 | 1,708.07 |
运输 | 500.00 | 36.04 | 2,036.52 | |||
吨袋 | 400.00 | 80.46 | 673.26 | |||
宏宜公司 | C02加压服务 | 成本*(1+8%) | 650.00 | 207.84 | 579.27 | |
湖北长江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服务 | 协商定价 | 30.00 | 0 | 0 | |
小计 | 3,580.00 | 565.03 | 4,997.11 | |||
商标使用 | 双环集团 | 商标授权本公司无偿使用 | 无偿使用 | 0 | 0 | 0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1042.41万元,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245486万元,明细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双环集团 | 煤炭 | 1,830.84 | 3,500 | 4.39% | -47.69% | 巨潮资讯网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号:2023-017)、2023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 |
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 | 烧碱、电石渣等 | 298.98 | 1,000 | 1.07% | -70.10% | ||
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 氨 | 39,130.70 | 58,000 | 32.99% | -32.53% | ||
甲醇 | 33.83 | 40 | 60.26% | -15.42% | |||
零星设备 | 114.65 | 0 | 0.41% | ||||
宏宜公司 | 脱盐水、冷凝水 | 869.70 | 850 | 100.00% | 2.32% | ||
液氨、氨水 | 79,487.32 | 84,000 | 67.01% | -5.37% | |||
氮气 | 50.84 | 85 | 100.00% | -40.19% | |||
长江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 | 煤炭 | 1,557.66 | 1,500 | 3.73% | 3.84% | ||
小计 | 123,374.53 | 148,975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 燃料煤 | 768.97 | 500 | 1.84% | 53.79% | |
蒸汽(1.3MPA、3.9MPA、0.6MPA) | 657.41 | 1,300 | 2.11% | -49.43% |
宏宜公司 | 蒸汽(1.3MPA、3.9MPA、0.6MPA) | 13,734.55 | 14,500 | 44.05% | -5.28% | 告》(公告号:2023-061) | |
细煤渣、烟煤头 | 541.93 | 550 | 1.30% | -1.47% | |||
小计 | 15,702.86 | 16,85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 | 纯碱、氯化铵、盐、元明粉等 | 5,497.00 | 5,500 | 2.33% | -0.05% | |
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 蒸汽(0.6MPA、1.3MPA) | 683.52 | 450 | 2.25% | 51.89% | ||
一次水、脱盐水 | 241.55 | 650 | 14.84% | -62.84% | |||
电 | 12,417.63 | 19,006 | 72.57% | -34.66% | |||
辅助材料、维修材料 | 539.80 | 1,100 | 76.51% | -50.93% | |||
纯碱 | 12.96 | 25 | 0.01% | -48.15% | |||
宏宜公司 | 蒸汽(9.8MPA过热蒸汽、3.9MPA过热蒸汽、3.9MPA饱和蒸汽) | 29,628.64 | 38,500 | 97.37% | -23.04% | ||
一次水、脱盐水 | 1,385.53 | 1,350 | 85.14% | 2.63% | |||
电力 | 4,463.42 | 4,500 | 26.08% | -0.81% | |||
维修材料、纯碱 | 68.12 | 50 | 9.66% | 36.25% | |||
小计 | 54,938.17 | 71,131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 污水处理服务 | 58.84 | 100 | 30.51% | -41.16% | |
厂房、设备租赁 | 1,134.19 | 2,000 | 96.11% | -43.29% | |||
宏宜公司 | 污水处理服务 | 134.02 | 140 | 69.49% | 32.46% |
电仪维修保养、维修保运、工程吊装施工 | 441.49 | 400 | 100.00% | |||
输煤服务 | 250.48 | 250 | 100.00% | |||
土地租赁 | 40.71 | 40 | 100.00% | 1.79% | ||
小计 | 2,029.74 | 2,93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 | 工程施工 | 1,708.07 | 2,000 | 28.82% | -14.60% |
运输 | 2,036.52 | 2,000 | 14.95% | 1.83% | ||
吨袋 | 673.26 | 1,000 | 11.99% | -32.67% | ||
宏宜公司 | C02加压服务 | 579.27 | 600 | 100.00% | -3.46% | |
小计 | 4,997.11 | 5,600 | ||||
商标使用 | 双环集团 | 商标授权本公司无偿使用 | 0.00 | 0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宜化”)
法定代表人:卞平官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00422,该公司的财务情况等见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2、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双环集团”)
法定代表人:汪万新注册资本:45,400万元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承担与盐碱化工相关的科研、设计、新产品开发
及设备制造、维修、安装(需持证经营的除外);房屋租赁;销售化肥;贸易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卤水、盐及盐制品住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办事处团结大道26号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双环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为325934.62万元,净资产为211316.7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9793.83 万元,净利润58636.59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双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宜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元海注册资本:88645.97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氨生产与销售;非食用盐加工与销售;煤制品制造与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与租赁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团结大道26号综合楼4楼401室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宏宜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12774.8万元,净资产为104339.1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268.55万元,净利润15347.78万元。经查询,宏宜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产业集团”)
法定代表人:黎苑楚注册资本:325050万元人民币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36-40层主营业务: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及房屋租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经营的除外)。
最近一斯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9月30日,长江产业集团总资产24,029,044.48 万元,总负债 13,507,435.66 万元,所有者权益10,521,608.82万元。经查询,长江产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化集团”)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主营业务: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斯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宜化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94043.94万元,净资产为1665931.0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45506.68万元,净利润954743.88万元。
(二)关联关系分析
1.双环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湖北宜化是与公司在过去12个月同受宜化集团控制;
3.长江产业投资集团现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4.宏宜公司的董事长魏灿先生是公司的董事;
5.过去12个月内,宜化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监事刘宏光
同时为本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单位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进行交易的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尚可,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其中可以找到市场价格的以市场价定价、难以找到市场价的以协议定价或成本加成定价。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执行成本加成定价的,根据成本情况定价。
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方式采取现金加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结算安排一般是次月结算上月或者参照行业同行标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1、关联交易对方中宏宜公司是前期为本公司纾困专门设立的主体。在本公司纾困期间,2021年本公司剥离了老旧、生产成本高的合成氨生产装置,之后本公司不具备合成氨生产能力。取而代之的是本公司与其他方专门设立了宏宜公司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建设了年产40万吨合成氨的新装置,该合成氨装置于
2023年4月底建成投产,生产稳定。宏宜公司毗邻本公司生产厂区,与本公司之间管道连接。双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输送距离近、协调方便、液氨质量高,且宏宜公司的液氨生产规模与本公司需求匹配、供应稳定。除液氨之外,双方维持正常生产需要购销蒸汽、电力、污水处理服务等商品或者服务。
2、关联交易对方中长江产业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等,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沟通顺畅,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其中长江产业集团子公司以参与招标竞价的方式向本公司供应煤炭。
3、关联交易对方中宜化集团、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前期与公司存在长时间、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对彼此的需求比较熟悉,沟通顺畅。该等交易对手为地方国有企业或其控制的主体,信用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有利于控制交易风险。
4、上述关联交易对方距离公司较近,具有运输距离近,供货及时的优点,并且产品质量好、信誉可靠。与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采购到高质量的原材料,同时减少双方库存,降低成本,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分析
1、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定价、成本加成定价为主,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共同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上述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确保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
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对关联方与其他客户一视同仁,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
2、公司主导产品纯碱的生产必须使用合成氨,公司向应城宜化、宏宜公司采购的氨将占公司对氨需求量的85%以上,集中度高,具有一定风险。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购销合成氨是过渡性安排,当前公司正在推进收购宏宜公司股权的工作消除前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