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4117-0065.87 | Oberbank | 2,555,061.24 | 公允价值计量 | 2,838,162.64 | 578,888.94 | 145,645.50 | 578,888.94 | 3,562,697.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0980 | 众泰汽车 | 公允价值计量 | 5,650,855.92 | --1,697,909.76 | 3,952,946.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 |||||
合计 | 2,555,061.24 | -- | 8,489,018.56 | 578,888.94 | -1,552,264.26 | 0.00 | 0.00 | 578,888.94 | 7,515,643.24 | -- | -- |
其中,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为2022年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破产重整,公司子公司对众泰汽车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债转股而取得。
公司除上述证券投资外,没有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二、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证券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开展证券投资,严控投资风险,未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用于证券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为公司通过应收账款债转股取得,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