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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炳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炳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方炳希,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资产评估师。曾任陕西省内燃机配件一厂车间主任,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副总经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评协资产评估行业技术专家库专家,四川资产评估协会专家库专家,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 3 家。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方炳希

方炳希74300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等议案进行审议,重点核查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董事、经营管理层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及个人绩效等相结合,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核。

4、独立意见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配合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的反馈回复,协助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3次事前认可意见和6次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就《关于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发表“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的专项说明。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表“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

形”的专项说明。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多次到达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及会谈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积极参加企业调研,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性和客观性的保障,尤其是在本人专业领域即评估方面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决策意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事前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充分的分析和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密切关注国家证券法规更新情况,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3、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协会、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持续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在此也对公司董事会、治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高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炳希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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