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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工作需要,在原经营范围增加“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密封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密封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餐饮服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与ESG……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其他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分配现金或股票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分配现金或股票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分红,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经营范围的增加和《公司章程》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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