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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强化依法治企,深化经营管理,推进规划项目建设实现全面试生产,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公司生产电石14.3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24%;生产PVC 17.32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0.4%;生产E-PVC3.35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5.4%;生产烧碱15.23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81亿元,较年初降低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1亿元,较年初降低29.4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7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66,77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889.95万元。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大宗原料采购价格跌幅低于产品售价跌幅,产品毛利同比减少。

二、报告期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9次。董事会审慎研究、集体决策,就制修治理制度、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计提减值、财务预算、关联交易、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计机构、向银行融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调整组织机构设置、限制性股票回购、2023年度经营层考核等82项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题,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未发生董事会审议事项或提请股东会审议事项被否决的情况。报告期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分别就修订公司章程、调整组织机构、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制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议事制度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提供了专业而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会议8次,分别就2022年度报告编制工作、2022年审计工作开展及2023年审计计划、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核销应收款项、核销应付款项、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度利润分配、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聘任审计机构、金融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修订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制度、制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议事制度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期间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密切跟进审计工作开展进度,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保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保障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客观公允,为规范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分别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22年度经营层考核结果及年薪兑现标准、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发放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供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就公司补选提名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及其工作履历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为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提出了有效的建议。ESG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就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三)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7次,就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年度报告、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关联交易、计提减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任审计机构、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决策。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依法合规对上述事项推动落实,在董事会的督促监督下,经营层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依法治企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持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优化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职能,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制定《公司2023年法治合规工作要点》、编制2023年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和《诚信合规手册》专项学习计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关注公司法治建设推进情况,法治工作能够有效监督防范并化解公司的重大法律风险。

(五)内控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重点对市场竞争风险,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安

全、环保、质量风险,经营效益风险等重大风险等进行了风险防控,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控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按照年度审计重点项目计划开展专项审计,对发现问题按进度进行了整改,整改率100%。经评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内控风险管理机制运行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

(六)合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合规管理制度(试行)》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识别评估涉企法律政策、发放诚信合规手册、开展合规培训、开展合规监督等方式,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合规管理运行机制能够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七)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2023年共计发布各类公告87项176篇,除依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公司自愿披露了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影响的信息,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在深交所信息考核评价中获得B级。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报告期内,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介绍和反映公司的运营情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渠道,通过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就

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详细的说明和答复,各类问题答复率100%,较好的保障了投资者的参与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公司重视投资者持续长远回报,因规划发展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年度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符合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义务,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涉及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较好的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收官之年,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资委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定做优做强做大主责主业,稳妥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强化对行业形势与发展环境的研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扭亏脱困、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任务,做优做强主责主业,稳妥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

2.强化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全面推动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严格执行,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专业化水平,推动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同时坚持依法治企的经营理念,持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内控风险运营

机制,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聚力项目建设、环保安全管理,加快提升内生发展动力。一是全力以赴做好30万吨电石技改项目高标准投产和项目建设收尾工作,加快推动项目达产达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根基;三是严格能耗指标管控和环保管理,推动绿色生产;四是运用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营层任期责任制及员工考核管理等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活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能。

4.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及国资委、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部署,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维护公司市值与价值匹配,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的功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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