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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重大投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研发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研发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的内部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各司其职,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强化了内部管理,规范了公司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业务活动。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组织架构,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管理体系,并根据公司业务变化情况及内部控制的需要,不断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

2、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让涂布变得简单”这一愿景,倡导“精心精细精研精进”的核心理念。员工通过努力工作获取合理报酬,通过与公司共同发展来促进社会进步并最终实现个人价值。公司通过建立健康、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培养员工积极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凝聚力,实现了现代管理理念,引导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品牌。

3、人力资源

公司贯彻“识人之能、用人之长、爱才之德”的用人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提升高层管理干部全局意识、经营思维及客户导向意识;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导向,重点把握“选育用留”等关键环节,加强优秀人才引进,优化研发人员结构。公司建立了选聘人员试用期和岗前培训制度、在职期间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为公司长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组织保障。

4、重大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形式、管理组织架构、审批权限、终止与转让、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和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决策投资项目不能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要注重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

5、资金活动

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职人员管理货币资产,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与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为了促进公司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货币资金从支付申请、审批、复核与办理等各个环节的权限与责任进行了管控,并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进行分

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性、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6、采购业务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对供应商评估与选择、供应商考核与优化、原材料及外购件供应、入库检验等进行系统规范,明确采购、收货、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通过采取完善供应商管理制度,尽量减少风险。

7、研发业务

公司重视研究与开发管理,建立了一系列研发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指引,对研发工作中的立项管理、需求拟定、方案审核、研发过程管理、上线、验收、产品迭代和质量保证等环节和涉及的各岗位职责均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管理层和相关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保证研发工作各流程环节规范、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推动公司技术水平进步。

8、销售业务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制订可行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完善销售流程规范销售管理,通过对职务分离、业务流程控制、财务结算控制等关键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最终促成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

9、资产管理

公司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规范资产采购、资产保管、资产盘点、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置等工作流程,确保资产管理过程的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10、财务报告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编制合法合规、披露真实、完整、有效。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

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1、募集资金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13、对外担保

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审批、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与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切实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规避和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

14、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范围、审批权限、外部信息报送、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5%税前利润的2.5%≤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5%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2.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 性 标 准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1%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1%>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0.5%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0.5%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较大的情形。
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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