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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公司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业务总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峰,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承做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国荣,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义飞,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情况:公司支付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1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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