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958,635.97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5,138,077.0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8,681,017.2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26,858,584.75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7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