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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一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一开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沈一开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 年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乐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宿州笔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思芯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妙娱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龙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佳斯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国NeoriginCo.Ltd(094860.KQ)执行董事;2015 年12 月至今,任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9 年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1次,以通讯方式参会6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全体

股东权益为原则,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3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如下:

1.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的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及审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修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事项,审核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和指导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本人积极加强与公司审计部的沟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重点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审计和监督情况。同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审安排、财务状况、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过程中的其他情况进行现场及电话沟通,对年度审计意见表示认可,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另外,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IR电话、邮箱、股东大会等多重渠道与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市场参与方积极沟通,对于涉及独立董事相关问题或事宜,公司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进行了转述或问询,并及时反馈市场参与方,也鼓励中小股东通过上述渠道与独立董事进行交流。本人还积极参与了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2.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方案进行核查审议;对公司进一步落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3.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深入地研究探讨,为公司发展规划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4.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报告期内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我们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予以高度持续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状态,监督、检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重点核查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及时调查和问询,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解读规则要点,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全面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调研、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等,并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管履职、聘任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内部控制

等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同时,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与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市场竞争情况、面临的风险、有关公司的舆情报道、监管精神与动态、重要项目建设情况、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议前,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资格,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审查非独立候选人的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本人认为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陈灵敏女士、朱小青女士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本人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沟通,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飞沈一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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