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16,119.4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8,617,717.0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90,355,162.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737,445.26元,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49,896,593.32元。
由于公司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