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是时任独立董事初大智、独立董事李茁英及董事杨志明。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龚小寒、独立董事陈政峰及董事杨志明。
由于2023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出优化。《独董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并设置一年过渡期。其中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满足该标准,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了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龚小寒、陈政峰、非独立董事王家砚,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龚小寒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3月3日 |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2、《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3月23日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5月4日 | 1、《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6月9日 |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3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7月3日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23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部门的报告》 3、《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1月30日 |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大华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
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4月24日
(以下无正文)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王家砚
日期: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陈政峰
日期: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龚小寒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