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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玑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050,548.2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8,446,685.5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8,527,507.4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7,895,551.16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状态、募投项目进展、当期业绩情况等多重因素后提出的,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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