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数量为24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就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和出具报告前的审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问
题以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不定期保持对审计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方面的关注,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