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的罗绍德独立董事主持,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其中独立董事黄俊辉因公务委托独立董事罗绍德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就《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议案》等议案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前述议案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罗绍德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具备开展金融服务的资质,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已针对在广晟财
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事项,制定了专门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保障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广晟财务公司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广晟财务公司暂不存在重大风险;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