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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2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华信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需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轮换,公司拟选聘永拓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7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5172万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644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106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447.4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于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类型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0次1次1次
行政监管措施4次4次1次
自律处分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游鑫泉、姬鸿,相关情况如下:

游鑫泉,2015 年 4 月 3 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 事审计业务;近三年先后为华迅智能(836830)、汉诺佳池(834585)、华美牙科(833269)等十多家三板公司提供审计鉴证工作,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姬鸿,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1 月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家。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5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史春生,相关情况如下:

史春生,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合计74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四川华信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成立于1988年6月,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本公司自1999年起聘请四川华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四川华信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达25年。四川华信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四川华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5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结合经营管理需要,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采取询价采购一系列选聘程序,拟选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了审议。2024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永拓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74万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票0票,同意聘用永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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