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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冠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6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3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8,44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76,038,532.83元后,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79,969,915.17元。

该募集资金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华兴验字[2023]210010506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1,056,008,448.00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76,038,532.83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979,969,915.1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35,256.2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980,905,171.43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注: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04,246,31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762,137.16元,除承销及保荐费用76,038,532.83元外,其他发行费用先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3年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71410的专用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86204的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账号为44496001040020447的专用账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账号为757900307910818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1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01101001402671410203,584,811.43-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801101001402686204551,321,2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44496001040020447210,999,16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5790030791081815,000,000.00-
合计--980,905,171.4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1地块”。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新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属于包装公司不同厂区,两地位于同一个镇,相距不足五公里,与“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的实施地相同。根据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

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2,468,036.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7,969,777.98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7,257,120.92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63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5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对德冠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3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 “德冠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德冠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德冠新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德冠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远航 汤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5,176.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55,132.1255,132.12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21,100.0021,1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实验与检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7,597.931,5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17,444.09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8,830.0595,176.210.000.000.00
合计108,830.0595,176.210.0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募投项目按计划进度进行,目前还未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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