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事业合伙人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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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审议各期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提取年度专项基金及确定具体分配方案;
3、各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的,需在各期持股计划董事会召开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4、授权董事会决定《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持股计划等事项;
5、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或缩短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项下各期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方、托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确定与变更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未列明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决定当年度是否实施持股计划;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全部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行使的权利除外。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